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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升學規劃靳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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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公教師網
如果兩個學生被一所大學錄取了,在開學前想互換專業,學校不允許。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 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由所在學校批准。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准許轉專業、轉學:
(1)學生確有專長,本人申請,由所在系(專業)推薦,經轉入系(專業)考核證實,轉入該系(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需轉入其他院校者,由轉出學校推薦,經轉入學校考核證實,轉學更能發揮其專長者;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轉學:(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由一般院校轉入重點院校者;
(3)由專科轉入本科者;
(4)本科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或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者;
(5)師範院校(學校認為不宜學師範者除外)轉入其他院校者;
(6)無正當理由者。
第二十三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轉學的手續,按下列辦法辦理:
(1)學生在本校範圍內轉系(專業),須由系主任提出,所在系(專業)推薦,擬轉入系(專業)稽核同意,由學校教務部門審批;
(2)學生在本省(市、自治區)範圍內轉學,須轉出學校推薦,由轉入學校認真研究,稽核同意,併發文通知轉出學校,抄送當地公安、糧食部門,並報省(市、自治區)主管高教部門備案;
(3)學生跨省(市、自治區)轉學,須轉出學校推薦,經學校所在省(市、自治區)主管高教部門批准,併發函向擬轉入學校聯絡,轉入學校同意後報轉入學校所在省(市、自治區)主管高教部門批准,併發文通知轉出省(市、自治區)主管高教部門和學校,學生方可按規定辦理手續;
(4)學生轉專業、轉學的手續,一般應在每學年開學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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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顧雲孫
對於同一所大學新入學學生相互間同意互換專業,學校會支援並提供方便嗎?
當然對於題主所提出的問題,即各大院校都有著自己的具體要求及相關規定。尤其是面對剛入校的新生是不可以互相之間互換專業。有的即是需要上滿大上,而學習成績達到前十名自願申請,經學院批准,還有有的學院而文理科不可互相對換專業,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因身體情況而不能適應該本科的學習,可以申請換專業,也是要得到校方的同意才可以換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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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軍靈天下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學校不允許。
一、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有明確規定:
第十八條規定, 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由所在學校批准。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二、根據《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中有規定:
1,第二十一條 規定,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准許轉專業、轉學:學生確有專長,本人申請,由所在系(專業)推薦,經轉入系(專業)考核證實,轉入該系(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需轉入其他院校者,由轉出學院推薦,經轉入學院考核證實,轉學院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2,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轉學: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由一般學院轉入重點學院者;
(3)由專科轉入本科者;
(4)不可跳級轉院(由大一轉大三者等等)
(5)精準專業轉入其他院校者;
(6)出現掛科的等等
3、第二十三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轉學的手續,按下列辦法辦理:
(1)學生在本校範圍內轉系(專業),須由系主任提出,所在系(專業)推薦,擬轉入系(專業)稽核同意,由學校教務部門審批;
(2)學生在本省(市、自治區)範圍內轉學,須轉出學校推薦,由轉入學校認真研究,稽核同意,併發文通知轉出學校,抄送當地公安、糧食部門,並報省(市、自治區)主管高教部門備案;
(3)學生跨省(市、自治區)轉學,須轉出學校推薦,經學校所在省(市、自治區)主管高教部門批准,併發函向擬轉入學校聯絡,轉入學校同意後報轉入學校所在省(市、自治區)主管高教部門批准,併發文通知轉出省(市、自治區)主管高教部門和學校,學生方可按規定辦理手續;
三、你們這個情況很特殊,入大學後對自己專業不滿意的人都是轉專業,你們可以開學後找各自的導員說一下情況,問問導員(自己班主任)的意見,當然條件允許你們可以找校長,前提你們懂的,如果導員說不行,那你們在大一努力學習,考到班裡前三名可以轉專業,但是,即使轉了專業,你也必須得修所轉專業的各科學分,補修以前的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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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這樣提供了自由、機會;
但是這會不會助長了一個轉專業的“黑市”。
如果學生家裡有錢,直接去找家裡條件差的孩子,給他錢,讓他換專業。
現在轉專業的程式,一般都是看學生成績排名,排名達到要求才可以。
這固然不能排除就沒有腐敗,但是好歹有個標準,能最大程度地保證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