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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129020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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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藍的海10
一、遺囑公證上門多少錢?
辦證上門費:每件收費100元。
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1、辦理通囑公證:每件收費400元(不涉及財產的200元)。
2、保管遺囑:
(1)文字遺囑;
(2)音帶、音像遺囑;
(3)每件每年收費1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費用另計;
(4)每件每年收費2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費用另汁。
3、清點遺產:每宗收費300—1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4、確認遺囑效力:控受益額的1.5%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5、保管遺產:每年收取保管費3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倉儲等費用另計。
二、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
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如下: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牴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三、遺囑公證需要注意什麼?
1、遺囑公證中可以被繼承的財產只能是屬於遺囑人的個人財產,其他無權處分的財產不能繼承。
2、遺囑繼承是指對與遺囑人死後的財產及後事進行處分,不的涉及其他的無關財產及身後事務的內容。
3、遺囑公證之後不能隨意更改,如果想要撤銷或變更遺囑的,需要再進行公證。
回覆列表
上門公證送達收費標準沒有統一的標準,可以諮詢公證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二條 公證書應當按照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格式製作,由公證員簽名或者加蓋簽名章並加蓋公證機構印章。公證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證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可以製作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字。
第三十三條 公證書需要在國外使用,使用國要求先認證的,應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機構和有關國家駐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認證。

《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