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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上進蛋糕sR

    一個鄰居老頭:退休工程師:前些年和一個帶兒子的女人搭夥'幫她還了債:幫她兒子讀完大學:又給買了房:結了婚:到現在這個女人和她兒子:理都不理老頭了:老頭老後悔了:

  • 2 # 無言100

    結婚對大眾而言既然成了奢侈品,那麼,為生活所需,為感情和生理所需,人們結不起婚,但可以在雙方自願的原則下,選擇搭夥過日子。這種情況有時是環境所迫,有很多外出打工的男女,與原有家庭長期隔離,自已孤獨寂寞地在外生活和打工,有諸多不便,這時有人前來幫忙,互相搭伴取暖。這便成了順理成章之事。這叫不得已而為之!

    另外,有不少適婚男女,眼見他人步入婚姻殿堂後,幾多不幸而從圍城中逃出,那種被傷害之後悔恨莫及的情景,深深地告戒後面之人,戀愛有風險,結婚須謹慎!但人生道路漫長,歲月難熬,不如用鬆散型的搭夥過日子來應對,合則繼續,不和即散,少些糾結,少些拉扯。這就是新的社會環境下的無奈選擇!婚姻成了富人和達官貴族的專利,百姓不婚不育,搭夥過日子,了此殘生,也不失為一種選擇和方式!

  • 3 # 奇幻奶茶9D

    最後好的可能走一輩子,不好的因為兒女就散夥了,都各自留心眼。有錢的能走的時間長一點,現在的人都很現實,男的想找個免費的保姆,女的條件不好的想找個有錢的能幫上自己的兒女。

  • 4 # 森林2I8c

    這個問題我想聊聊,當今社會搭夥過日子的太多了。

    一:先從農村說起,年輕人只要兩人對眼,互相見了大人,擺了酒席,就等於結了婚,但是卻沒有領結婚證,而根據我們國家的婚姻法規定,必須是到婚姻登記機關領了證的才算是正而八經的婚姻關係,這你說說算不算搭夥的?

    二:城市裡年輕人這種現象也不少,一開始是搭夥過日子,後來因為孩子入托上學等問題,後來補辦了結婚手續的也大有人在。

    三:再說說離了婚再婚的,這種問題就更多了,每個人都是二見彩虹,心裡的想法和顧慮比初婚又多了一層,房子,存款,兒女的利益都佔相當大的比例,各人心裡都有小算盤,每人都有自己的小九九,所以搭夥過日子的不佔少數。

    四:最後說說老年人,老年人搭夥的就更多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全是不領結婚證在一起過的,男老頭想找個不花錢的保姆伺候自己,女的想找工資高條件好的享點清福,時間長了就會有矛盾,能過就過,不能過各奔東西,省的離了婚還的分割財產,所以說,不結婚搭夥過日子的比比皆是,不知道你們怎麼認為,反正我們領居,我們那個單園就有好幾對搭夥過的。

  • 5 # 永強防水

    搭夥過日子,最吃虧的是男人,最損名譽的是女人。一般的女人大部分生活都處與無奈,才去和一個根本沒有感情基礎的人去過日子,她們頂著人們的閒言卒語,面對一個陌生家人的冷眼,拿著一個普通家庭保姆的工資,最後一但男人去世後,還得回到生活的原點。

    其實再婚組合,一定要領結婚證,一但男人去世了,女人就是合法的繼承人,如果是國家公務員,還可以繼續享受補助金待遇,合法的夫妻就不會受到任何人指三倒四。

  • 6 # 峰在江湖1

    搭夥過日子說白了是非法同居,在廣州搭夥過日子的常見,都在外面打工合得來就在一起住,房租男的出吃穿男的出,女方只管存錢到了春節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就這麼簡單誰也不用對誰負責任!

  • 7 # 獨行者0404

    不同的是比結婚少了個結婚證,其它沒什麼不同,都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其結果都一樣,要麼分道揚鑣,要麼兩個人攜手繼續走下去。

  • 8 # 偶然的灰灰花花

    分青年,中年,老年來看。

    年輕人:

    同居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大機率都是分手,因為未來的日子還長,誰都想去經歷未曾有過的體驗。

    各種形式的分手,彼此都覺得不合適的好說好散,因外界或者不得已的難捨難分還是分,一方暗中另覓他人哭得心不甘情不願……

    甚至是生活幸福的,因為沒結婚,在日復一日的生活之後,一旦遇到“新人”曾經的所有感情都灰飛煙滅。

    中年人:

    中年人就更具體形象,男女雙方都是上有老下有小,你圖我時間,我圖你金錢,各取所需而已。

    不說不結婚搭夥過日子,就是結婚一起過日子也不容易過到一塊去。所以中年人,主要是指離婚後的,應該放棄掉對感情的追尋,立足於眼下生活之需求來考慮。

    或許你可能說自己生活不愁,就是需要一個人生伴侶,就是想要追求愛情。可即便你遇到了這樣的人不還是回到生活裡?如果對方總是忽視你的孩子,看還會不會覺得自己遇見了愛情?

    中年人有子女是一個誰也改變不了的事實。一摻合子女,所有男女情感必須委屈退後,才能成就好的婚姻家庭。而現在的男女都是張揚個性的,以自我感受出發。能好到最後的,少之又少。

    老年人:

    彼此有退休金,子女也都有自己的家庭,從理論上來說,這個年齡段的愛情是沒有什麼牽扯了?我覺得這是要建立在彼此身體健康的情況下。

    身體健康時,你照顧我,我陪伴你,一方大病之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兒。在這種情況下的老年人及其子女,一定要有客觀認識,這是正常走向。明白這點後,兩個老人在相處時彼此就更珍惜去享受在一起的溫暖吧。

    如果沒有收入,比如女方照顧有錢的男方,切不可陷入“我們一起生活”這種虛幻景象中,還是客觀掏錢來得實在,談不好就走人。更不可以“捨不得,我心軟”之類讓自己陷入無盡付出卻沒有收穫的漩渦。

    如果有收入,比如有錢的老年人想要真心找人陪伴的,於是對另一方沒有底線的付出,工資給對方,存款給對方,甚至房子給對方,以為那些都是“屬於自己的”可以自己支配,為所欲為?你一無所有之後誰還陪著你看夕陽?

    哪怕子女再不孝順,畢竟那是與你共同生活了一生的人生育的子女,還是應該以孩子為重,就算那個老來伴,照顧得你再好,都不值得以房子為謝。但若是子女感念恩情願意相贈,那另當別論。

    綜上所述。

    無論人生哪個年齡段,不結婚搭夥過日子,最後都是一拍兩散,各奔東西。婚姻的本質就是把人約束在一起,在生活中不斷衝突,進而建立感情形成一個牢固的家庭。而人,絕大多數都是願意進入婚姻,去包容對方、剋制自己建立起和諧的家庭。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惜在年輕時的時光,把握好自己的人生大事,以讓自己能有一個幸福人生。

  • 9 # 簡單的人和事1234

    將來搭夥過日子的應該是比較普遍了,也許會成為社會現象了。這代人獨子女的多,一旦失去一方子女需要工作同時也有自己的家庭也要搭理無法抽出更多的時間來照顧老人,處於兩難的境地。可搭夥過日子還會出現一個經濟利益分配問題,子女不照顧但還擔心一旦出現意外了,財產落入對方的手裡…………因此產生衝突,打官司非常多。唉!一個字“難”!

  • 10 # 和光同塵56519696

    光我就認識幾對,過得相當滋潤!

    一般情況下!獲得兒女們支援和鼓勵的,過的都不錯!

    各自有心機的,玩吧玩吧幾個月,或幾年,就分道揚鑣了!

    我就說這兩對吧!都是另一半,因病去世的!都是退休了的人員啊,

    女方的閨女,和男方的侄女是閨蜜!共同撮合老人的事!過起了禮拜天夫妻!過的很好!

    另一對,男方長的帥。女方也滿意。但是吧,雙方都有房子!

    女方去男方家,要給他看孫子!

    男方去女方家。還牽掛女方的房子!

    雙方胡算計!分手了!

    身邊還有很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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