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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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楚龍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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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0道年輪
原則上都不應該領取。但現實執行中也不盡然。據瞭解有不少地方的種糧補貼都是以地核準,具體種什麼並沒有強制限定。因此,在糧耕地上大面積種植土豆(薯條專用)、青飼玉米(如9409、科多)、優質牧草(如金皇后)屢見不鮮。另外,自去年以來土地的租賃費大幅上漲,以我家鄉為例從15年的3百多元漲到去年的8九百元,今年有的到千元,這麼高的地費承包商肯定不會種常規糧食作物,只能種經濟作物或優質牧草。但補貼照領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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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方之光173
我不贊成割青,但是它能創造更大的價值,人有牛奶喝又有牛肉吃,糧食的價格還沒有青青草料的價格高,平衡發展有什麼錯,直接吃和間接吃產生的矛盾迎來了罵聲一片,其實人類最該關心的問題是,人活著究竟是為了什麼?從哪裡來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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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語二言
國家給的補貼很明確是種糧補貼,既然收割麥苗或長草不種糧食,國家就應當第一時間收回土地承包權,堅決打擊這種不作為行為,確保國家糧食種植底線,確保糧食掌握在華人自己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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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川劉立勝
農村沒有種植小麥的一直就沒有補貼,荒地更會沒有,都是落實好了才有的,多報的查清了也沒有,這是最基本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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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厚德載福165979913
割青的可以補貼,因為牛吃了青儲長肉,肉也是糧食,國家開庫放糧很大一部分就是進了飼料廠,撂荒的可以取消補貼,撂荒的也看不起那幾十塊的補貼,主要問題是為啥要撂荒,為啥種地那麼幸福他們就不種了,到底是他們有病還是噴農民的這些人有病,該給誰吃藥,該吃啥藥,別動不動就給農民喂藥,給農民吃了藥得病死的是誰
種糧補貼旨在扶助那些對國家農產品有貢獻的人。據我所知,即使糧食直補一項每畝還有一百多元。
這社會,凡是對國家農產品沒有貢獻的人,甚至挖國家牆角的人,是不應該也不配享受種糧補貼的,相反,應對他們進行懲罰!懲罰的理由是他們違反了土地承包合同法!
首先,對拋荒者懲罰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當國家無償供給你土地不要你一分錢地租不收你一分錢稅時,你擁有五十年土地經營權,旨在讓你透過勞動提供農副產品。你現在佔有土地資源卻一毛不拔,一粒不種,單方面撕毀合同,違反了承包合同法權利與義務的關係。所以,凡是拋荒者,國家應剝奪其土地經營權!更不用說給他糧食補貼了。甚至不僅收回土地,而且還可以追回給他的各種種糧補貼金,甚至以違反合同法依據對拋荒者罰款!
其次,對收割青小麥者懲罰
收割青小麥的農民賺的是自己錢,挖的是國家牆腳!國家土地白給你經營,正常情況下是要產生成果的,這就是承包合同的內含指標,沒有成果的合同是不存在權利與義務及享受關係的!小麥沒成熟就割除,這叫沒成果的承包,是農民自己廢除或變相廢除土地承包合同!對這種單方面撕毀承包合同違反合同約定者,國家可以這樣懲罰:
一是可以因為農民單方面廢止土地承包合同內涵,因此國家可以收回土地!
二是不僅不能領取種糧各種補貼,而且可以追回已經領取的各種補貼金!
三是可以對買青農民不再免除稅收,而應依法徵稅,以履行一個公民應承擔的納稅責任!
市場經濟不是混亂經濟違法經濟,不是打著我要賺錢,只要賺錢什麼手段都是正確的,不是說為了賺錢販賣婦女兒童販毒走私販槍……因為眼淚一大把我窮我有理都成合理的!割除青小麥本質是見利忘利,違反承包合同法的違法行為!應予以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