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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ED珠寶照明

    微博上很多網友質疑,經典不可褻瀆,這樣改是玷汙經典,魯迅作品應該奉為神明,沐浴淨身後端坐靜讀,怎麼可以改成rap。

    而我想說,再好的作品都不能沒有受眾、束之高閣,何況作者並沒有改變《野草》本來的格調,從這點來講,這次創新的嘗試值得肯定。

    一個北京光華學院說唱社社長,音樂屆的酷帥擔當;魯迅,文學史上的“硬核”王者。試想,如果你沒聽過這首Rap之前,誰能想到他們之間也能產生奇妙的反應!

    況且魯迅《野草》很好,音樂《野草》也不賴。但求這樣的作品越來越多,也希望好的作品都能以這樣的方式被記住,而非作為選秀笑料“出圈”,靠洗腦“刷屏”。畢竟,後者的流行,通常既不一定使聽眾受益,也沒有反哺音樂自己。

  • 2 # 教書匠之匠心獨具

    魯迅先生是後人景仰的楷模,魯迅先生的作品是一個時代的縮寫,由於年代久遠,現在很多的青少年知道魯迅先生,但是對於魯迅先生生活的年代、社會背景、作品的內涵,理解起來會比較吃力。所以曾經在網上有傳魯迅先生的作品要退出教材。

    這個時候出現一首年輕人喜聞樂見的音樂rap來傳播先生的作品,這是一個值得鼓勵的事情,我想他會產生積極的影響,讓青少年在讀魯迅先生的作品時,不再那麼壓抑,心理負擔也不會那麼大,會帶著輕鬆的心情去享受文章帶給我們的一切。

  • 3 # 昇厚專升本

    這種行為不是惡搞,大家可以散了。如果“尊重”就是將經典一律當作雷池而不敢越之半步,那麼遺忘就是對經典最好以及最徹底的“尊重”。殺死一種文化最高明的方法就是將其捧上神壇敬而遠之。

    “將魯迅作品改成Rap”這種行為不涉及類似“褻瀆”“玷汙”這種主觀判斷的,說類似“我認為這是對魯迅作品的一種侮辱”的人也不一定認真拜讀過魯迅作品,或者不一定讀懂,所以發一通可以證明存在感的話,純粹是湊熱鬧,認為改成Rap就是一種褻瀆的話,請問你是不是對Rap有什麼誤解。

    Rap作為備受歡迎的說唱音樂,一直被人們傳唱,它是一種音樂風格。而魯迅先生的作品是我們從小就開始學習的,幾乎人人都能隨口說出一句魯迅先生膾炙人口的名言,比如: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等等。魯迅先生的作品傳唱的程度之深,不必言喻了。所以北大學生將魯迅作品改成Rap,恰恰體現了作品的流傳之廣、被傳唱之多、被喜愛程度之深,不能被借題發揮。

    魯迅先生的作品可以在書房裡自己靜靜的拜讀,也可以走在路上捧書誦讀,還可以走在熱鬧的大街上激昂的大聲朗讀,就是不可以被束之高閣人人敬而仰之沒有人讀。你可以用很多種方式去讀書。

  • 4 # 李白的摳門日常

    我已經很久沒聽過魯迅的名字了,他似乎被人遺忘了,是這次的問答帶起了我的記憶。

    有些人活著,但他已經死了。

    有些人死了,但他還活著。

    魯迅顯然是後者,他活在很多人心中。

    但是,隨著資訊的發展,書本中作品的慢慢減少,他沒有那麼舉足輕重了……

    資訊的出現頻率,會影響他活在人心目中的地位。

    如果不是這個問題,我都快忘記了這一代偉人了。

    所以顯而易見,這種形式非常好。

    一代偉人,作品以新的形式展現在我們面前,這是時代的進步。

    想大家都有過,看了一部電視劇,喜歡上一個明星,然後看他所有的電視劇的經歷吧。

    這種形式,會重新翻起魯迅熱。

    我十分支援。

    這是一種新時代的教育,讓偉人的思想永存,讓他不斷的出現在我們的視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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