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無欲則剛vlog

    你好,這個肯定不合法,可以看看當初是跟誰跟承包商籤的合同,追究到人。可以跟承包責任人商量,是移除樹苗,還是繼續跟你家籤合同。

  • 2 # 青島家有良田靖哥

    合不合法,關鍵是承包合同內容是否合法?有沒有你個人的親筆簽名或者指定代理人簽名。如果以上沒問題,至於種啥,何時種,作為出租方,你還真不能妨礙承租方作業。

  • 3 # 蘇北四哥

    如果單純從你寫的文字表面來看,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我所要分析的問題不是憑藉你說的,而是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客觀的來分析評價這件事。

    一、在中國,土地是國有的,沒有哪一塊土地是私人所擁有的,你必須要搞清這一點。

    二、按中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承包或者經營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如果兩年拋荒土地,原發包土地責任人有權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三、《農村土地承包法》又對土地承包人進行了保護,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收回發包土地,第二十七條規定,在發包期內不能調整承包土地。

  • 4 # 勤老農

    自家的地被人種上果樹,看來多年未回呀,如果未經不動產所有人同意,私自種的,一般協議無效。第一想可以詢問村委會情況,是政府行為,還是屬個人行為,透過村委會協助維權第二,找當地土管所,協助調查。第三走司法程式,以侵佔個人耕地名義進行訴訟或上訪信訪部門。(前提有土地使用權證書證明土地屬自己的)。

  • 5 # 必須遠行蠻蠻

    你有相關證明或人證如街坊鄰居都知道那地是你家的,你本人或成年家屬有沒有簽署過土地轉讓他人承包的合同,如沒有簽署過,且證明土地是你家實際擁有的,那這份合同應該是不合法的,如欺瞞、瞞騙你籤的,你不知情合同內容,走法律程式,你的權益和主張是能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障的。

  • 6 # 成為友朋

    尋找侵權責任人,你的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經過確權認證的,合法有效。沒有透過你書面同意籤流轉合同是非法的,現佔有人屬於第三方善意取得承包權,與你沒有法律責任關係,(不要動他人產物)有可能是發包方村委會擅自調整流轉所為。是否默認同意這份合同,你去和村裡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行政訴訟(舉證倒置)撤回第三方協議賠償是他們的事情。

  • 7 # 廣東果果妞

    你好!

    自家的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承包了,還種上了果樹,那麼這份承包合同有效嗎?

    這應該是一個關於土地二次承包的問題!你是發包方,把土地承包給了別人,現在別人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承包的土地再次流轉,承包給了別人,那麼承包方跟二次承包方之間的承包合同是無效的,且沒有法律保障!

    按照規定你跟承包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在土地承包期內你是沒有權利收回土地的,必須要按合同履行責任!而承包方不願意繼續種植,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和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前提下,經發包方同意允許在承包期內,對承包土地依法轉包、轉讓、互換、入股,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所以未經過你同意,他們私自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是無效的,違法的!你可以要求二次承包方移除果樹!

  • 8 # 家國道義

    這個不合法。你可以拿著確權證要求現在佔有人騰出土地並原貌,如果非法佔有人拒絕,你可以向村上好鄉鎮政府反映,反映時態度一定要堅決。如果對方太過難纏你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並以非法侵佔土地使用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 9 # 農人莫小道

    這種情況之下是不合法的,並且我們有權利要求對於我們個人的損失,作出合理的補償。

    浙江的土地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被別人承包了,既然有這份承包合同,那麼就要追究這份承包合同到底是誰籤的。

    如果沒有簽約相對應的合同,那麼就屬於無效

    對於提主所提說的問題,假如這份合同不是你自家人所簽約的合同,那麼這份合同是不生效的。

    不管是別人代簽還是什麼情況,被別人承包出去。只要你們一家人都沒有簽字,那麼這一份合同屬於偽造合同。

    可以起訴偽造一方,甚至追究這個民事的經濟糾紛賠償責任。

    所以在農村裡面有好多人都是這種情況,一家子外出打工,然後農村裡面的土地莫名其妙的就被承包出去,並且自己也沒有拿到租金的問題。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是可以起訴到法院,並且追究這個偽造合同的人。看看到底是誰偽造了這一份合同,如果不是我們自己簽約的,那這一份合同肯定就是偽造的。

    對於偽造合同那土地被承包出去,我們並且還得要求偽造合同的人,對於我們的土地承包作出經濟賠償。

    簽約合同,但是不具體知情

    假如如果是你們家的人自己簽約了合同,但是又沒有實際的知情,他到底用於種植什麼產品?

    這種情況之下,可能對於這個合同上面的實際應用和效率來說,它已經生效了。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呢,我們具體的情況還得看合同,上面落款的是什麼情況。

    假如合同條款上已經明確的指明瞭用於種植或者用於養殖的情況,那麼對於對方使用的許可權,也已經是在法律上生效的情況之下,你們就沒有什麼辦法再去追究對方的責任了。

    承包土地用途不一致。

    假如我們在簽約合同的時候,合同款上面寫的承包土地,並且所涉及到的用途是不一樣的情況之下,我們還可以起訴對方,不按照合同來做事。

    假如說他改變了土地的性質,那麼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是可以追究對方的一切相對應的責任的。

    比如說承包的時候他們只用於大棚養殖。但是在實際過程當中,他們卻將這些用於大棚養殖的土地全部硬化,或者全部蓋起了房子,進行養殖。

    這種就是實際上改變了土地的性質,我們是可以提起法律的追究的。

    在一個例如種植的情況,他原本租的時候是用於種植糧食,水稻之類的農作物,但是沒有涉及到水果或者其他的樹木的情況之下。

    我們也可以作為對方對土地的使用權跳出了合同的許可權,進行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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