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沙潁河畔

    與到這種情況能調解成功的更好,畢竟是鄉里鄉親的今後還要在一起幾十年甚至影響到下一代的恩恩怨怨,還是以和為貴好,如果弄到上到法庭的地步既傷了感情又費財傷神那是何苦呢?。

  • 2 # 華哥iEFV

    買了農村的房子發生糾紛,一審、二審勝訴,說明你是有道理的,賣家上訴到高院也不用怕,必竟法律是公正的。但是既然賣家上訴到高院你也應該想清楚勝訴以後的風險假如你本來就是農村本地人,又是有理的一方,希望農村本地人都會諒解你,假如你是外來人口,和本地農村人沒有任何交集的話就和賣家好好協商解決算了,就算你三審最後贏了,假如溶入不了本地農村人的生活環境,也不會開心幸福。

  • 3 # 遙望東海日出

    只有應訴,要依據法律法規找出更深層次的內容,同時律師是個關鍵,向代理律師多問幾個為什麼?這是我的看法,要想勝到底,請高人指點。

  • 4 # 鄉下老王

    首先農村的宅基地權屬屬於集體所有,上面的房屋產權屬於私有的。屋屋產權只能在本集體組織內部交易,也就是對方必須是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一合法身份。否則就是違法的,這樣的案例有過。

    國家的法律越來越建全,之前在農村大量存在這種情況,要是買家沒有把身份轉換成合法身份,和村,組沒有搞好關係,那對不起了,法律上講不過去的。

  • 5 # 硬核法律馬律師

    律師解答:

    題主說的應該是再審階段。再審有個再審申請的前置程式,只有符合民訴法第200條的情形,高院才能指令再審。除非200條的法定情形,高院大多數時候都是駁回再審申請的。

    建議和律師溝通,分析案件風險,正常應訴。

  • 6 # 羅律師北京

    二審之後對方申訴到高原請求再審。這時候,不論你是否願意,仍然需要積極應訴。

    既然你一審、二審均勝訴了,可見你已經佔了主動。既然已經佔了主動,那何不繼續積極應訴呢。自己的權利需要自己積極維護。

  • 7 # 風嚎777

    題主所提問題應該是敗訴方向高院提請再審。

    司法實踐中,不管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再審都是很複雜的,能獲得再審的案例並不多,象題主所提的這種案例,獲得再審的希望很渺茫。

  • 8 # 未雨綢繆180973058

    首先宣告我不是律師,但我有朋友在中院工作,經常交往,知道一些事情。中國司法規定,二審終審制。二審判決書上往往會註明,該審判為終審判決。不過為防止出現過錯,二審判決後,不服一方仍可再申訴,故爾中級法院同時設有申訴廳。

    一般情況下,二審判決後是要進入執行程式的。你如果無理取鬧,仍不服判決,想繼續上告到高階法院,一般也不會成立的。但是有一條!不服一方又拿出了新的證據。新證據又足可以動搖原判決,這種情況一旦出現,上訴高院就合法,高院就會愛理。

    現在提主所談情況,雖然一審、二審勝訴,但賣家又上訴到了高院。百分之百可以認定,賣家又拿出了新的證據,不然高院不會立案的。既然又有了新證據,其結果就會有不確定性。現在問賣家上訴到高院怎麼辦?那麼你只有應訴了。請仍然相信法律,相信法律會給你一個完滿的結果。

  • 9 # 雲南王國棟

    按照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宅基地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買賣農村房屋必須滿足五個條件,缺一不可,否則買賣合同無效。

    第一:買賣雙方必須是同一村民小組集體組成成員,同一村委會都不可以;

    第二:賣方必須有兩處以上的住宅;

    第三:買方必須沒有住宅;

    第四:買賣行為必須向所在村民小組備案登記:

    第五:宅基地不可以買賣轉讓,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買賣轉讓,地隨房走。

    禁止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房屋。如果樓主屬於這種情況,即便一、二審勝訴,再審也會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基本處理原則就是買方退還房屋,賣方退還購房款,並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我就遇到過類似的案子,雙方私下買賣農村房屋,已經十餘年。後來因為房屋拆遷,房屋拆遷補償款的歸屬產生爭議,雙方訴至法院。法院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但是根據房屋的實際價值結合雙方締結合同的過錯,讓賣方對買方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 10 # 守望2022

    在農村買房子,只要事先買主和賣主達成了某些協議,那麼房子的所有權就歸於買主所有,無論拆,蓋都要透過審批程式,當賣主和買主發生糾紛時,法院一審,二審買主勝訴,當賣房的主人上訴到高院時,那麼高院透過一審和二審的判決結果,那麼高院也會做出維持原判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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