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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淡咖啡豆

    小區物業完全可以自治。物業公司是人乾的,小區退休人員完全能夠勝任這項工作,而且比他們乾的要更好。制定小區物業管理規則,約定業主行為規範。實行酬金制。聘用社會專業人員負責小區部分專業執行裝置管理,比如,電梯維保。國內已經有很多自治先例,相信一定會做的更好。

  • 2 # 長樂未央73544806

    首先你要了解什麼叫業主自治?並不是業主自己去做保潔、看門等才叫自治。業主自治有很多種形式,現在普遍推行的是業主大會制度,透過業主大會和選出的業主委員會對小區實行管理,這種形式可透過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公司,以物業服務合同形式委託物業服務管理,另一種形式是職業經理人制度,由業主委員會聘任懂行的職業經理人,以業主自治或半自治形式進行服務管理,自治就是依託職業經理人管理,聘請小區業主擔任保安、保潔工作以及日常維修工作,半自治是透過職業經理人管理,單向將小區保潔承包給保潔公司、小區安保承包給保安公司,小區日常維修承包給相關維修公司。

  • 3 # 黑狗5821

    (01)在中國,只有自然人與法人(公司)才能聘請員工,才合法。

    (02)而業委會不是法人,所以聘請員工不合法,隱患很大,不可取。

    (03)若由單個業主出面聘請員工,出現了任何問題都有由這個業主自己負責,就是單個業主為整個小區承擔風險,根本沒有可能。

    (04)若小區也各自分工,有業主做保安,有業主做保潔,有業主做管理,你想省錢,他想省事,這種方式也沒有可能。

    (05)小區管理的核心是費用分攤,解決不了這個問題的觀點,都沒有意義。

    (06)凡是涉及費用分攤的,仍然還是物業,所謂業主自治,也解決不了費用分攤的問題。

    (07)關於小區交由社群管理,業主找社群,社群找物業,現在已是這種模式。

    (08)以不交物業費為目的,根本沒有可能,因為沒有費用,什麼事情也做不成。

  • 4 # 聰穎喜鵲OZ

    完全可以,但有責任,又有閒的,真太少了,還有報酬,經業主商量後好辦,豎立起公信力,重要的是當地政府的街道辦的支援。

  • 5 # 那老先生

    自已人管理可能更好一些。聘用門衛,清潔工。有些專業亊找專業公司。半年總結開支情況。樓長,業委會辛苦一下,也可找物業經理專門負責。公開透明,業主心服口服。我們小區原來這樣,很和諧。是單位把問題復來化,攪亂了。本來公開透明的亊,弄糊塗了。它召標的物業公司,安排在小區。亂用權力!亂套了,不管了。《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得不到落實。這不是法治,是自由化。業主不是木偶。讓一個業委會主任耍著玩。更不允許物業公司耍流氓!

  • 6 # 女媧補天不造人

    換個名字而已。

    自治就是自己管自己,

    你以為自己管自己就能把個別壞蛋滅了嗎?

    圈佔綠地的就沒了?

    亂停車的就乖了?

    高空拋物就停了?

    一系列的問題會依然存在。

    只是管理力度降低了,那個業主能捨命去與爛業主鬥?

    物業作為一個群體,都力不從心的事,弄幾個業主就能給辦好了?

  • 7 # 董福臣2

    不可以!物業必須取消,這是國情決定的,必須由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居民小區,還利於民,服務於民,這樣社會的基礎才能穩定,才能有利於國家的發展。

  • 8 # 風趣的田野花香

    實踐證明,解決物業與業主的矛盾,唯一可行的辦法是由政府最基層單位社群來管理。一是社群工作人員是由政府供養,不是與業主爭利的單位。二是組織很健全管理到位。三是由上級經常性督促檢查,很少出問題。

  • 9 # 觀察一家

    已經有小區自治的成功案例,而且效果挺好,大家可以查一下。

    物業公司也是拿業主的錢去僱人幹活,尤其是保安和保潔,物業公司幾乎都是花最少的錢僱最少的人,而且物業公司的員工變動比較頻繁,並不穩定。

    有的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比較好,資質比較高,對於這樣的物業公司業主是可以接受的。

    有的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太差,就應該解聘這樣的無賴物業公司,如果小區有一些熱心的業主,就可以成立業委會,實行小區物業自治。當然也可以選聘服務質量比較好的物業公司。

    有的小區透過自治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各項費用公開透明,廣告收入停車費等等分給了大家,不但提高了服務質量,物業費還降了下來,這說明物業公司的收費是不合理的,不公開不透明,本來屬於廣大業主的收入利益被年復一年的剝削,流入極少數人的腰包,這樣的違法行為早該得到治理。

    小區物業好不好,首先是要靠廣大業主自己的共同努力,只要大家齊心協力,就沒有辦不成的事,小區物業搞得好,住著舒服,房子還能保值增值。否則就有可能貶值,住著也不開心。

    所以根據已經實現自治的小區的成功案例,小區是可以實現物業自治的。

  • 10 # 我是小馬蜂

    當然可以。我們嵊州麗湖小區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他們自從自治以後,物業費0.5元/平米,業主反響很好!關鍵是要有一個優秀的業委會!

  • 11 # 小舟158

    完全可以。

    組織一個由社群負責管理的非盈利的服務隊,費用按面積平攤業主,與水電費捆綁一齊收。

    業委會監管。

    這樣業主交的物業費比現在要少很多很多。

    比如停車費,物業公司憑什麼收1~400元,物業費憑什麼收每平米0.8~3.5元,大量的資金流入個人荷包。

    業主有意見的是收費高,服務不行,這才是關鍵所在。

  • 12 # 巴南律師劉慶

    建議小區物業在街道物管科和社群物管員指導下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成員儘量選擇小區正義退休人員,如退休的正義律師會計師黨員領導幹部,他們退休後願發餘熱,適當奉獻,為小區服務,即使收取點報酬也符合當地服務行業收費標準,不會昧良心取酬,他們有文化有能力有經驗有資源管理好自己所在社群小區,能科學客觀制定小區物業管理規則,選聘社群小區專業管理員管理小區專業執行設施裝置,如電梯維保,制定合法合理的物管公約,約束小區業主行為規範,收費專案也能明確上牆公示,接受業主監督,不像有些物業公司侵佔業主利益…。上海江蘇某些社群小區的這類物業管理就很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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