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時工資是指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來計算工資的一種方式。
計時工資可分為:月工資制、日工資制和小時工作制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計時工資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假日:元旦、清明節、五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春節、國慶節各3天。
特點 直接以勞動時間計量報酬,適應性強; 考核和計量容易實行,具有適應性和及時性。
具有時顯的不足,即不能直接反映勞動強度和勞動效果 計時工資由以下三個要素構成: 計量勞動與支付報酬的時間單位。
計量勞動量與相應報酬的技術標準。
勞動者所付出的實際有效勞動時間。
計時工... 計時工資是指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來計算工資的一種方式。
計時工資的具體形式: 小時工資制。
日工資制。
月工資制。
年薪制。
指的是對企業中受聘任擔任廠長、經理的企業經營者實行的一種特定形式的計時工資制。
由於計算時採用的時間單位不同,計時工資可分為三種具體形式: (一)小時工資制 小時工資制就是按照小時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的小時數來計算工資。
小時工資標準按日工資標準除以日法定工作時數求得。
(二)日工資制 日工資制就是根據勞動者的日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日數來計算工資。
日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主要 政策解讀 有三種: 1.按照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計算。
即用全年天數減去國家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25.5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25.5,得出日工資標準。
2.按照平均每月日曆天數計算。
即用全年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日曆天數(30.4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30.4天,得出日工資標準。
3.按照當月應出滿勤天數計算。
即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當月日曆天數減當月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得出日工資標準。
以上介紹的是傳統概念的小時工資制和日工資制。
在實踐中,小時工資制和日工資制還有不同的涵義。
即小時(日)工資制是指職工每小時(每日)完成規定的一定數量和質量的生產工作任務,即按預定的小時(日)工資額支付小時(日)工資。
這一工資額不是由職工月工資標準直接演變而來,而是由企業根據自行規定的小時(日)工作量的大小,並參考本企業和社會上完成同一工作量應得的收入水平確定的。
以上兩種涵義的小時(日)工資制,在實踐中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和需要選擇使用
計時工資是指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來計算工資的一種方式。
計時工資可分為:月工資制、日工資制和小時工作制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計時工資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假日:元旦、清明節、五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春節、國慶節各3天。
特點 直接以勞動時間計量報酬,適應性強; 考核和計量容易實行,具有適應性和及時性。
具有時顯的不足,即不能直接反映勞動強度和勞動效果 計時工資由以下三個要素構成: 計量勞動與支付報酬的時間單位。
計量勞動量與相應報酬的技術標準。
勞動者所付出的實際有效勞動時間。
計時工... 計時工資是指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來計算工資的一種方式。
計時工資可分為:月工資制、日工資制和小時工作制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計時工資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假日:元旦、清明節、五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春節、國慶節各3天。
特點 直接以勞動時間計量報酬,適應性強; 考核和計量容易實行,具有適應性和及時性。
具有時顯的不足,即不能直接反映勞動強度和勞動效果 計時工資由以下三個要素構成: 計量勞動與支付報酬的時間單位。
計量勞動量與相應報酬的技術標準。
勞動者所付出的實際有效勞動時間。
計時工資的具體形式: 小時工資制。
日工資制。
月工資制。
年薪制。
指的是對企業中受聘任擔任廠長、經理的企業經營者實行的一種特定形式的計時工資制。
由於計算時採用的時間單位不同,計時工資可分為三種具體形式: (一)小時工資制 小時工資制就是按照小時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的小時數來計算工資。
小時工資標準按日工資標準除以日法定工作時數求得。
(二)日工資制 日工資制就是根據勞動者的日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日數來計算工資。
日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主要 政策解讀 有三種: 1.按照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計算。
即用全年天數減去國家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25.5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25.5,得出日工資標準。
2.按照平均每月日曆天數計算。
即用全年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日曆天數(30.4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30.4天,得出日工資標準。
3.按照當月應出滿勤天數計算。
即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當月日曆天數減當月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得出日工資標準。
以上介紹的是傳統概念的小時工資制和日工資制。
在實踐中,小時工資制和日工資制還有不同的涵義。
即小時(日)工資制是指職工每小時(每日)完成規定的一定數量和質量的生產工作任務,即按預定的小時(日)工資額支付小時(日)工資。
這一工資額不是由職工月工資標準直接演變而來,而是由企業根據自行規定的小時(日)工作量的大小,並參考本企業和社會上完成同一工作量應得的收入水平確定的。
以上兩種涵義的小時(日)工資制,在實踐中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和需要選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