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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樓昨夜又東風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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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孔令英363
婚外戀,婚外情古今中外都有之,在中國古代稱之為“通姦”,近代稱之為作風不正、婚外情、婚外戀……等等詞彙。
無論怎樣,婚內出軌都是違背道德倫理的,以前世人多半投以鄙夷的眼光,如今,已經見怪不怪!但通姦古代是重罪的!
秦朝: 死罪。《史記·始皇本紀》說:“有子而嫁,倍死內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誠,夫為寄之,殺之無罪……”
元代: 刑律中有“殺死姦夫”一條。對於通姦的男性,處以死刑。女子,可以不殺,但是要以官價賣出,送往宮裡或以其他方法作懲罰。
清朝: 《清刑律·人命篇》裡說:“凡妻妾與人姦通,親獲姦夫姦婦,登時殺死者勿論! 而如今,通姦在法律法規中卻無任何措施的,只是受到道德的譴責罷了,這讓背叛家庭者更加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婚外情一經發現,多數會直接導致家庭解體,也就是說婚外情行為與家庭的解體,存在著直接的因果關係。它除了使無數家庭分裂離異外,在特殊情況下,婚外戀愛還會帶來重大災禍,或觸犯刑律,或毀掉別人的家庭。 對子女的影響也相當深遠,父母的婚外情不但直接危及子女,而且對子女的情感塑造和日後的婚姻生活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
婚外情行為一旦暴露,就會給受傷害的對方帶來致命打擊,造成極大的心理陰影,嚴重影響以後的生活。受害方是這場感情悲劇中最無辜的犧牲品,他(她)們往往毫無過錯,卻被自己的配偶出賣而嚴重傷害。自己愛人對自己的隱瞞和欺騙,更讓配偶憤怒和難過。
搞婚外情的父親(母親)被子女察覺的,子女要不就是跟父母學壞,長大了也像父母一樣搞婚外情,要不就是與父母“劃清界線”,鄙視、嫌棄、唾棄有過婚外情的父親(母親)。婚外情暴露,父母吵架謾罵、大打出手,會給孩子帶來極度的惡劣心態,會令子女出現反叛,使孩子出現“自卑”、“孤僻”、“冷漠”、“任性”、“自私”、“欺騙”行為較為。因出軌導致父母離異,使孩子不得不生活在一個不再健全的家庭裡,這給孩子心裡投下一層厚厚的陰影,會造成孩子人格扭曲,有的孩子由於愛的缺失和單親的疏於管教,會扭曲人生,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上天是公平的,凡事有因就有果,做了錯事就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只是來早與來遲!邪淫之人常常報在妻女,古人說:勸君莫借風流債,頭上三尺有神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奉勸那些正在暢遊在另一段畸形戀情的“愛河”裡的,或者沉浸在婚外情那虛幻的“美好”的“性福”與“甜蜜”中的男男女女們,珍重吧!
塗磊老師說過:
不要因為寂寞而錯愛,否則,
就會因為錯愛而寂寞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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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中國特定發展階段的產物。發達國家就相對要少。之所以出現婚外戀,根本原因無非是出軌者在現有婚姻中缺少某些元素,一旦從別人身上能獲得,那麼就會產生婚外戀!缺的東西有可能包括:金錢、包包、呵護、關心、甚至是激情!這就好比一個一直生活在海邊的漁夫,每天吃的都是海魚、海鮮,一旦某一天他吃了一次山珍,那麼即使海鮮再好,他也會總想著再去嚐嚐野雞的味道。可是要讓他拋棄海邊的生活,也不是那麼容易下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