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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真實問答

    強姦女性的人,在下手前通常會充分考慮到2點,不會貿貿然下手,不但可以屢屢得手,而且使得女性反抗基本沒有什麼用。

    去年,幫助我好朋友在工地上做事的,老婆就被人強姦了。

    發生地離我家還有一段距離,本來我是不可能知道的,是同學求助到我,因為我有幾個同學是律師,好朋友想讓我諮詢我的律師同學,關於被性侵後賠償金額的問題,因為雙方當時就賠償金問題沒有達成一致。

    幫助我好朋友做事的人,暫且稱呼為小張吧,小張常年在工地上做事,家庭條件比較差,只有父親,母親去世多年,好不容易娶了一個老婆。

    老婆還是外地的,應該屬於那種花錢購買性質的,最關鍵的地方在於,小張的老婆頭腦不正常。

    有一天早上,小張跟往常一樣去工地上班,恰巧那天工地施工不了,小張就只有打道回府,回到家以後,發現本村的鄰居在對自己的老婆施暴。

    施暴的這個人,年紀還比較大,在這裡我就不明確說出來了,說出來,網友們還以為我在編故事,至今我與好朋友當時的聊天記錄還在。

    這件事情能夠發生,與小張的老婆不是一個正常人,再加上小張不在家有很大關係。

    年紀大的人,考慮到小張不在家,小張的老婆不是正常人,不會過分反抗,體力上也不及男人,順從的可能性比較大,甚至都不用擔心小張的老婆告訴小張,因為小張老婆不是一個正常人,才敢這麼做。

    對於一個想強姦女性的人來說,通常會考慮到2點,第一,是否有時機,第二,對方是否會順從。

    一個穿著暴露,身材火爆,性感漂亮的美女,大白天走在馬路上,有誰敢強姦她?因為時機不成熟。

    一男一女同在一個辦公室,平常只是工作上的互動,沒有更進一步深層次的交流,男同事強姦女同事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男同事想強姦女同事,女同事根本就不會順從。

    我在另外一個問答當中提到一個案例,一對異性網友,男網友對女網友確實有意,本來可以透過正常追求的方式進行,卻採用了錯誤、偏激的方式。

    男網友姑且稱之為小李,女網友姑且稱之為小梅,為了方便敘述。

    小梅如期而至,小李確實做了充分的準備,水果,瓜子等準備了很多,買的也都是小梅喜歡吃的菜。

    到了開飯時間,小李拿出啤酒,說有菜不喝點酒哪行,小梅本來是拒絕喝的,架不住小李的一再勸和各種保證。

    午飯結束之後,兩個人就一起坐沙發上聊天,聊著聊著,小李就靠近了小梅,表達自己對小梅的愛慕之心,說自己是真心喜歡小梅,希望自己能夠和小梅在一起之類的話,說著說著就開始動起了手腳。

    此時的小梅,感覺到來赴約有點冒失,應該多瞭解對方才是,更不應該輕信對方的承諾。

    雖然小梅表示拒絕,但是在小李的住處,本身體力上就不如小李,再加上自己喝了點酒,反抗效果真的不大。

    女性被強姦,為什麼選擇做沉默的羔羊,卻不反抗,怕被報復?

    與擔心對方報復,沒有多大關係,誰還沒有朋友和家人,畢竟對方是強姦,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怕的是他們才是。

    反抗,這話說的很輕鬆,做起來卻很難,女性不是不反抗,實際情況是反抗不了,甚至反抗後連命都難保,我把道理分析出來,大家就明白了。

    1,選擇保命還是選擇被性侵?強姦發生在陌生人之間。

    如果是陌生人強姦,地點,時間,對方已經把握好了,他們針對的往往是單身一人的女性,選擇在偏僻的地方,通常也是晚上的時候。

    單身一人的女性,如果晚上在偏僻的地方散步,不說一定,是有可能成為他們的獵物,完全可以拉到一個偏僻無人的地方施暴,本身就不認識,從體力上來說,女性根本就不及男性,反抗是沒有效果的。

    此時只剩下叫喊,叫喊的結果往往會遭到攻擊,此時,對方也是極度害怕和緊張,女性若叫喊,他會採取最快捷地方式,讓女性停止叫喊,女性此時是選擇保命還是選擇被性侵?我覺得選擇保命才是正確的做法。

    對於陌生人的強姦,女性強烈反抗,生命可能會受到威脅,選擇保命才是明智之舉。

    2,時機把握的好,女性防範意識減弱,發生在熟悉的人之間。

    強姦案,70%以上發生在熟人之間,上面提到的案例,小李與小梅之間,經過一段時間的交流算是熟悉的人,小李性侵小梅,發生在小李的住處,時機把握的很好,又因為熟悉,小梅防範意識減弱,因為小李的承諾,小梅抱著對小李的信任赴約,可結果…。

    對於熟悉人的強姦,事先就把握好了時機,因為熟悉,女性防範意識減弱,在當時的情形之下,反抗是沒有用的 。

    3,施暴者,徹底撕下偽裝的時候,想佔有和得到的心理極度強烈,這是所有施暴者的共性。

    人都有兩面性,對於施暴的人來說,表現出人性惡的一面,當時具有強烈地佔有和得到意識,平時的偽裝都已經被撕下,此時的他們,失去了理智,已經很難考慮到後果,再加上女性在體能上處於劣勢,反抗往往起不到效果。

    人性惡的一面一旦暴露,加上強烈的佔有和想得到意識,失去理智,已經不會考慮後果,此時女性反抗,是沒有用的。

    個人總結:

    在現實生活當中,作為女性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要給異性可趁之機,作為女性要有防範意識,包括熟悉的異性。

    被強姦後,女性會顧及臉面不會聲張,甚至不會告訴自己的家人,往往也是熟人敢於強姦的重要原因之一。

    女性遭遇強姦時,不是不反抗,而是反抗不了,若強烈反抗,甚至連生命都有可能受到威脅,與擔心被報復沒有關係。

  • 2 # 人間的煙火味

    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小麗準備下班回家,就在家不遠處的一個小巷子中,小麗被人從背後抱住,任由小麗反抗都沒有用,這個時候男人拿出一把匕首對著小麗的脖子,在這生死攸關的時候,男人逼著她脫衣服,小麗只能照辦,就這樣男子與小麗發生了xing關係。事後小麗選擇了沉默不語,而背後的原因也讓人心疼。

    小麗是一名職場白領,長得非常漂亮,身材也非常的勻稱,每天都是早出晚歸,也正因為是這樣的情況,所以她很早就被人盯上了,只是自己沒有發現而已。

    這一天小麗和往常一樣準備下班,這個時候已經是凌晨,因為要趕一個專案分析,第二天要用,所以當天晚上必須要整理出來,所以不得不加班這麼晚。

    事情整理完之後,小麗和往常一樣準備回家,就在走到一半時,經過一個小巷子時,突然就被人從背後抱住,一開始小麗就大喊,但是絲毫沒有作用,因為這麼晚旁邊幾乎是沒有人的。

    而後小麗就努力反抗,但對方是一個男性,再怎麼反抗也是沒有用的,然後男子就拿出一把刀,說小麗要是再反抗,那就把她給殺了,聽到這話小麗也慌了,沒有辦法只有乖乖聽話了。

    此時男子就把刀架在小麗的脖子上,想要讓她脫衣服,一開始小麗不從,但這個時候男子就把刀往裡面碰了一下,一下就流血了,小麗見到這樣情況非常害怕,只能是脫下衣服。

    原本小麗也想反抗,也想一死了之,但是這樣她怎麼對得起父母,怎麼能就這樣不了了之,所以最終還是沒有辦法,脫下了自己的衣服和褲子。

    而男子也是在這個時候和小麗發生了關係,事後男子就慌忙跑了。

    這個時候小麗收拾了一下準備回家了,因為太晚了,父母早已經睡了,自己一個人洗了澡,然後寧靜下來想了很久,最終還是選擇沉默了,因為她害怕別人知道,害怕父母擔心,害怕別人的流言蜚語,害怕未來找男朋友受到影響。

    沉默了一個月之後,小麗心中的陰影始終存在,晚上總是做惡夢,然後總是怕這怕哪,總是覺得別人在議論她,久而久之她就陷了一個死迴圈。每天都生活在痛苦與悔恨中,而事情過去那麼久了,這名男子也一直沒有抓捕歸案。

    要問她為什麼沉默,她的回答可以說讓人非常的心疼,因為她不想全世界都知道她被強 奸的事情,她更不想別人在背後議論她們一家的事,她也不想再去回憶這個痛苦的事情,她不知道現在才去報警會不會太遲了。所以最終才會選擇沉默不語,選擇不了了之。

    為什麼有的女性被強 奸後,寧願選擇做沉默的羔羊也不反抗,是怕被報復嗎?

    怕被報復只是其中一個方面,最重要的是還有以下幾個重要的原因:

    一、女性法律知識淡薄,遇到這事不知道如何處理,更不知道這算不算是強 奸

    為什麼女性不敢選擇反抗,或者說不敢選擇報警,其實最關健的原因就是因為女性的法律意識非常的淡薄,她們不知道這個事情怎麼處理,更擔心萬一報警了自己是不是會受到報復,可以說很難第一時間就做出有力的判斷,那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錯過最重要的時機,所以最終就會選擇不了了之。

    還有一些女性根本就不知道這是不是屬於一種強 奸,因為在她們的意識中,這可能算不上威脅或者利用其他手段,更像是一種雙方的自願行為,所以在這樣情況下她們只能是選擇沉默。

    畢竟強 奸可以分很多種,比如:潛規則,灰色地帶的強 奸等等,那這個時候自然是很難判斷的。

    二、怕家人、怕自己被報復

    再一個就是如果選擇報警之後,警察沒有第一時間把犯罪分子抓捕歸案,那就非常擔心自己再次被報復,再次被強 奸,在這樣的情況自然也是非常害怕,那很多人就會選擇沉默。

    還有一些人會在強 奸之後,威脅女性,說如果你敢報警,就殺你全家,或者時刻關注你家的情況,在這樣的情況下,自然也是非常害怕的,那也只能是選擇沉默了。

    在這多說一句,女性的心裡承受能力往往都男性要差,所以她們無法第一時間選擇站出來,就是因為心裡會考慮很多的因素,所以最終選擇了沉默不語。

    三、怕別人知道自己的隱私,讓自己無地自容

    在現在這個社會,可以說很多人都覺得面子大於天,而對於強 奸這樣的事情來說,是千萬不能讓人知道、因為這樣自己會非常沒有面子,會遭人恥笑。會讓自己無地自容。

    那每天都會活在一個流言蜚語的世界中,更會讓自己的父母在背後被人說閒話,所以想到這些,那自然也是不能選擇報警,只能是自己一個人沉默不語,因為只要報警就相當全世界都知道了。

    但也正是因為這樣舉動,所以就很容易導致有些不分子頻繁作案,最終受害的人越來越多了。

    四、怕影響以後找老公,影響夫妻生活

    再一個就是這種事情畢竟是私密事情,如果一旦公開,就會影響到自己未來找老公,雖然說現在人都挺開放的,但是誰要會願意娶一個被人強 奸的女孩呢,這句話放在這可能不太合適,但現實就是這樣的。所以為了不影響自己找老公,那隻能是選擇沉默不語,只能是打掉牙自己往吐裡吞。

    再一個就是女性被強 奸之後,影響是非常大的,可以說這會給她留下一輩子的陰影,那未來她和想自己的老公進行夫妻生活的時候,自然也會受到影響,

    所以透過上面層層分析就可以看出來,女性被強姦之後,之所以會選擇做沉默的羔羊不起來反抗,就是怕被報復、怕別人嘲笑,怕別人知道自己最慘的一面。

    當女性遭遇強 奸後,到底該怎麼處理呢,是先選擇沉默不語,還是選擇站出來

    可以肯定的告訴大家,一定是選擇站出來,選擇報警,只有這樣才能讓犯罪分子及時歸案,如果你選擇沉默不語,最終害的還是你自己,

    因為這種事情會在你的身上揮之不去。千萬不要害怕報復,更不要害怕別人閒言碎語,只有自己選擇站出來,勇敢地去面對這個世界,才能換來更好的生活。

    如果選擇站出來,除了及時報警之外,還有這幾個要點也是需要做好的:

    一、保留好相關的證據

    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只有保留好相關的證據,才能及時把犯罪分子抓捕歸案,而這個證據的關鍵就是在你自己本人身上,比如:衣服,一些液體等等,這個時候千萬不要洗澡,千萬不要換衣服,等警察取完證之後再去做,因為這樣才能讓警察以最快的速度撐握證據。

    二、去醫院檢查

    再一個就是去醫院檢查,為什麼要做這一步呢,因為你並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性病,有沒有其他傳染病,所以這一個檢查是必須要做的,這也是為了自己的安全著想。同時還要定期複查。

    三、調整好心態,及時看心理醫生

    再有一個就是需要調整好心態,因為強 奸這個事情影響是非常大的,所以為了避免自己一直陷進去,一定要調整好心態,可以去看面多走走,可以及時看看心理醫生,儘量讓自己把這個事情以最快的速度忘記。

    在這給大家再解釋一下,如果是被強 奸時,在沒有有利的條件下,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反抗,只能是默默接受,因為生命只有一次。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生活就像強 奸,當你不能反抗時,何不選擇享受,那放在這同樣是非常合適的。

    當女性不幸遭到強 奸時,在沒有有利的條件下,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反抗,只能是默默接受,因為生命只有一次。

    畢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那後面的事情就不需要再談了,所以說當女性遭到強 奸時,如果沒有有利的條件,那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反抗,選擇接受才是當時最好的選擇。

    雖然說貞操沒了,但是命還在,只要命在,那還有機會討回公道,如果命都沒了,那拿什麼去討回公道呢。

    女性如何更好地保護自己

    1、儘量不要深夜出門,不要穿著暴露,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大部分強 奸案都是發生在黑夜,同時也是大部分女性穿著暴露,給了不法分子一個動機,雖然說穿衣是自由,但是過分爆露自然就會給自己帶來危險,所以說千萬不要深夜出門,儘量穿衣保守點。

    2、不要接觸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生活中總會有一些不懷好意的人,特別是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所以把自己圈子弄得乾淨些,千萬不要和這些人有太多的接觸,否則就會給自己留下危險的種子。

    3、避免獨居,留意有沒有人尾隨,女性最好是不要一個人獨居,就算要獨居也得是去租一個好的房子,千萬不要住城中村,或者一些民房,這樣危險是非常大的。很容易讓自己受到傷害。

    4、提高防備意識,正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女性本就是一個柔弱的群體,所以不管在什麼時候都要提高自己的防備意識,什麼時候都得給自己留一個心意,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

    最後:

    女性被強 奸之後,為什麼會有很多人選擇做沉默的羔羊,而不起來反抗呢,最大的原因就是選擇反抗之後怕所帶來的傷害會更大,她們會怕別人知道自己的事情,怕別人用異眼的眼光去看她,怕別人嫌棄,怕不法分子報復她,所以在這樣的情況,她們選擇了沉默不語。

    但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做法,因為這樣不僅沒有讓自己生活更好,反而還會讓不法分子逍遙法外,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選擇站出來。同時也希望知道這件事情的人們能夠給矛她們最大的包容和理解。因為她們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

  • 3 # 皓月照我心

    一位在警察局的民警說,當女性在遭遇強姦時,如果不配合,對方是真的很難完成的。但是對於這樣的事情,很多女性很少願意站出來報警,有三件事情是他們非常擔心的。

    一提起強姦,對於很多女性來說,都是非常擔心恐懼的,甚至一聽到這樣的字眼,都嚇得魂不守舍。

    畢竟曾經對於女性的傷害是巨大的,不僅僅是身體層面,尤其是精神層面的傷害和折磨,往往讓一個女性很難走出來。

    但很多人或許充滿疑惑的是,既然女性遭遇了這樣的傷害,為何不主動站出來,來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呢?其實這背後有著很多原因。

    一.真實案例回顧

    32歲的女子小周,是一家培訓機構的老師,因為輔導的學員比較多,經常加班到夜裡。

    小周租住的房子離公司不遠,走路也就十來分鐘的時間,因此每次小周都是將工作完成了以後再回去。

    某日晚上12點多的時候,小周才忙完手頭的工作,簡單收拾了一下,並開始匆匆忙忙的往家趕。

    因為回家的路上有一節距離是沒有路燈的,深夜也很少有人經過。

    但小周哼著歌曲快步往家趕的時候,突然間迎面碰到了一名男子王某。

    王某和小周擦肩而過,隱隱約約的覺得小周長相不錯,而且穿著也很時尚,正好小周又是一個人在走路。

    王某平日裡遊手好閒,晚上沒事的時候喜歡喝點小酒,到處閒逛。看到眼前的小周,王某一時間起了色心,便偷偷地尾隨小周。

    這一片無人處,王某環顧了一下四周,見四周無人,於是衝了過去,將小周撲倒在地。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襲擊,小周猝不及防。出於本能的她大喊了幾聲,結果被王某狠狠地扇了幾耳光。

    看著王某兇惡的眼神,以及渾身發達的肌肉,而且小周還發現,王某身上帶著刀具,小周原本想著繼續大聲求救,但內心害怕把王某惹毛了,到時候保不準王某要了自己的小命。

    小周向王某求饒,有時自己願意將身上所有的積蓄全部送給王某,求王某能夠放過自己。

    面對小周的請求,王某無動於衷,王某表示小周如果敢不配合,自己就真的不客氣了,到時候丟失了小命,就不要怪他。

    透過王某的表情,小周覺得王某不像是在嚇唬自己。

    所以後來,在王某的恐嚇威脅之下,小周放棄了反抗,選擇了沉默,最終在為被小周的意願之下,王某強迫小周與其發生了性關係。

    事發之後,王某逼迫小周帶著他前往了小周的住處,威脅小周,要是敢報警,或者告訴其他人,到時候自己還會一直找過來,到時候要讓小周吃不了兜著走。

    等到王某離開以後,小周陷入了痛苦之中,也不敢報警,只能逼著自己就當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

    後來小周在新聞上看到王某又欺負了其他女子,被人報案了。於是小周也受到了鼓舞,也進行了報案,說出了自己被傷害的事情。最終王某被警方逮捕。

    二.在這起案件當中,王某不停地傷害女子,他的行為是否違法呢?

    王某透過威脅恐嚇的方式,逼迫女子與自己發生不正當關係,王某的行為實際上是觸犯了中國法律規定的強姦罪。

    根據強姦罪的定義,強姦罪是指行為人違反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違背被害人的意願,採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為王某曾多次傷害女性,因此在最終的法律判決當中,討厭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七年。

    三.在被強姦的時候,為什麼有的女性會選擇沉默,沒有反抗?

    很多人覺得在受到傷害時,女性就應該奮起反抗,來保護自己,實際上這樣的做法並不是明智的,甚至有時候還會給自己帶來生命的威脅。

    很多女性之所以沒有反抗,選擇了沉默,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和歹徒實力懸殊,根本不是歹徒的對手。

    在很多歹徒面前,很多女性根本不具備反抗的條件和實力,一味地不顧思考地去反抗,有時候會激發歹徒心中的惡意,歹徒甚至會對受害者做出更可怕的事情,甚至會做出傷害受害者生命的事情。

    2.害怕歹徒傷害自己的生命。

    生命安全是第一要義,只有活著才能夠更好地將歹徒繩之以法。

    很多女性在遭遇的傷害時,也能夠透過歹徒的表情觀察到歹徒內心實際上是非常害怕和恐懼的,如果自己大聲去求救,或者是去反抗,歹毒很有可能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傷害到自己的生命。

    1.怕受到歹徒的二次傷害,甚至是報復

    對於很多女性來說,在遭受傷害以後,她們想去報警,但又不敢報警。內心裡面十分害怕,萬一報警因為證據不足,沒有辦法將歹徒繩之以法,到時候歹徒肯定會來報復自己,會二次傷害自己,甚至會傷害自己的家人,同樣的傷害,不想再經歷一次,這也是很多女性擔心的點。

    2.怕受到嘲笑,怕身邊的人用別樣的眼光看待自己

    很多女性不敢報警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怕這樣的事情被別人知道以後,會受到別人的嘲笑,甚至在和他人相處的過程中,別人會用不一樣的眼光來看待自己,自己內心接受不了。

    3.怕影響到自己的工作

    畢竟這樣的事情一旦說出來之後,那麼身邊的人都會知道,包括自己的工作單位。

    有些女性的工作單位比較特殊,一旦出現這樣的問題,或許工作也保不住,很多女性怕影響到自己的工作,所以選擇了沉默,不願意去報警。

    4.害怕家庭破裂,丈夫會和自己離婚

    在很多女性的眼裡,自己遭受到傷害以後,就是不完整的,或許在家庭當中,會讓自己的丈夫不舒服,甚至有可能會導致家庭破裂,丈夫會和自己離婚,因此出於這方面的考慮,決定一個人默默的承擔所有,不告訴任何人,就當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

    五.對於女性來說,該如何避免強姦這樣的事情發生呢?

    畢竟曾經的傷害性是巨大的,尤其是事後選擇了沉默,會讓很多女性一直陷入痛苦糾結當中,甚至會得抑鬱症。

    那麼避免傷害的最好的方式就是預防,如何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呢?

    1.儘量避免一個人獨自走夜路,因為夜裡的環境不安全,遇到了傷害,很少會被人發現。

    2.平時在與他人相處的過程,注意保持一定的距離,尤其是陌生人。不要讓他人造成誤會,從而對自己產生非分之想。

    3.多去了解一些自我保護的方式,在遇到傷害的時候,能夠減輕或者是避免傷害。

    寫在最後:

    任何違法的事情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所以不要去做違法之事。對於女性來說,也要注意,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無,保護好自己是最重要的。

    你覺得女性在遭遇強姦時,為什麼會選擇沉默不反抗呢?都來說一說。

  • 4 # 眼眸的堅定

    23歲的張琴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個陌生男子尾隨。她故意加快了腳步,想甩開這個人,誰知就在路口轉彎處,這個男人突然出現將她按在地上,張琴剛想叫喊,這個人就拿出一把刀對她說:你要是敢出聲,我就要了你的命。

    張琴嚇壞了,不敢發出任何聲音。張琴回家的路上人煙稀少,當時已經晚上11點了,路上連個行人都看不到。張琴呼救無望,只能認命。

    男人走後,張琴就撥打了報警電話,張琴以為男人犯了強姦罪,逃不掉法律的制裁。誰知父親做了兩件事,讓張琴崩潰了。

    張琴是農村女孩,在她6歲那年,母親就因病去世了,父親張光明一個人把她和弟弟拉扯長大。好在父親在鎮上開了一間雜貨鋪,掙的錢剛好能貼補家用,不用讓她和弟弟成為留守兒童。

    張光明知道,他掙的錢不多,女兒和兒子很懂事,平時生活很節儉,家裡的開銷才能勉強夠用。他希望將來兒子事業有成,女兒也能嫁個好人家,過上衣食無憂的日子。

    好在張琴很爭氣,考上了大學,弟弟雖然正在讀高中,但成績還不錯。張琴大學畢業後在省城上班,不過她剛畢業實習,工資不高,所以只能租住在很偏遠的郊區。

    這天,她加班到晚上11 點才回去,她雖然打車回家,不過下車的地方到她租的房子有一段衚衕路要走。張琴和往常一樣走回家,誰知卻出現了開頭那一幕。

    張琴不知道,男人叫梁曉建,已經盯上她很多天了。

    梁曉建家庭條件優渥,父母經營著幾家門店,年入百萬。梁曉建11歲那年,父親梁越和母親離婚了。雖然梁越得了兒子的撫養權,但他因為忙於工作,很少陪伴兒子,大多數時間,梁曉建都是由家裡的保姆照顧。

    梁越覺得對不住兒子,出於愧疚,他對梁曉建非常的寵愛和縱容。從初中到高中,無論上學還是放學,梁曉建都是由保姆和司機接送,梁曉建連書包都沒自己背過。

    梁曉建成績不好,高考時只考了兩百多分。可梁越不僅沒有責怪半句,反而花了一大筆錢把兒子送到了國外的貴族學校讀書。梁曉建養尊處優,驕橫跋扈慣了,到了國外沒人管,更加為所欲為。

    梁曉建的成績達不到畢業的標準,梁越見兒子不是讀書的料,便把兒子安排進自己的地產公司,邊工作邊學習管理,以後好做他的接班人。

    梁曉建工作時和讀書一樣,每天要麼遲到早退,要麼不來公司。公司員工都知道這是董事長的兒子,也都不敢多說,只是一個勁地讓著捧著。

    梁越還給梁曉建一張信用卡,讓他隨便刷,。為了度過每一個無聊的一天,梁曉建總是白天睡大覺,晚上呼朋喚友吃飯喝酒。

    因為梁曉建出手闊氣,回國沒多久,就成為了名人,受到許多人的追捧。他們喊梁曉建大哥,對他唯命是從,梁曉建第一次感受到了在學習和工作上從未有過的成就感。

    為了維護自己大哥大的形象和地位,梁曉建花錢更加大方,說話做事也更加橫行霸道,有人惹他不高興,他就用拳頭解決。他回國一年,捅了不少簍子。

    不過樑曉建並不擔心,只要他給梁越打電話,梁越總是會第一時間用錢幫他擺平。有梁越兜底保障,梁曉建就更加放肆妄為了。

    剛畢業的張琴稚氣未脫,化著淡妝,清新脫俗,梁曉建和兄弟出門喝酒時,一眼就看上了在路邊等車的張琴。他提議用500塊錢和張琴交換聯絡方式,張琴不僅沒理他,反而轉頭就跑了。

    梁曉建覺得不對勁,這世上怎麼可能有人會不愛錢嘛?他覺得張琴可能太年輕,比較害羞,便追上張琴,讓張琴開個價。張琴沒有遇過這樣的人,她不知道如何應對,只想著趕緊逃跑,壓根沒敢抬頭看對方的長相。

    本來以為這件事過後,生活會恢復平靜,誰知梁曉建不死心,竟然開始跟蹤張琴,這才有了開頭那一幕。

    梁越得知兒子因強姦罪被抓,又氣又急。梁越透過朋友瞭解到刑事案件中量刑有一種從輕處罰情節,叫做被害人諒解書。

    被害人諒解書是指刑事案件經法院受理後至尚未判決前,如果雙方當事人自行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可以向法院遞交和解協議書。

    被害人對被告人表示諒解,同意給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或者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從輕處理;該協議書經法院認可,即可生效。受害人諒解被告人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但不能免罪。

    為了讓兒子減輕處罰,梁越來到張琴家,他對張光明說:只要你能說服你女兒出具諒解書,我願意賠償你女兒10萬元現金。

    梁越是個商人,在他看來沒有什麼事是不能用錢解決的。他了解到隨著網購興起,張光明的雜貨鋪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家裡的日子也過的是緊巴巴的,而張琴的弟弟正在讀高中,家裡正缺錢交學費呢。

    張光明雖然知道女兒在這件事上受了很大的委屈,但當他聽到梁越願意給10萬元賠償款的時候,不免有些心動。

    他為了說服張琴同意這件事,決定好好和張琴談談。

    張光明先說了他們家現在面對的現實問題,家裡的小賣部就快倒閉了,張琴大學畢業剛實習,賺得不多,張琴的弟弟讀書需要錢,這10萬塊剛好能解燃眉之急。

    其次,不管張琴如何難過,這件事都發生了。張光明認為張琴與其爭一口氣,讓梁曉建坐牢,還不如出個諒解書,把這10萬元錢拿到手比較實在。

    他仔細瞭解過,有沒有諒解書,那個叫梁曉建的人都要蹲大牢,只是多幾天少幾天的事,張琴沒有必要跟錢過不去了。

    從人情世故來說,張琴經歷的事兒本來沒人知道,但梁越三天兩頭來家裡找他,想讓他勸張琴出具諒解同意書,他來的次數多了,說不定哪句話說漏嘴,這事就被街坊鄰居知道了。

    好事不出門,壞事兒傳千里,對張琴以後影響該有多不好呀。張琴和男友陳燦青梅竹馬,別人都知道了,陳燦肯定也會知道,到時候,他還會同意娶張琴嗎?就算陳燦接受她,陳燦的父母呢?

    張光明最後這番話,說服了張琴。張琴不在意錢,但是她在意陳燦。張琴思慮一夜,最終同意諒解梁曉建,並跟著父親和梁越一去了警察局出具了諒解書。

    這事本來到這就結束了,可是這天傍晚,張光明從店裡回來,突然問張琴,梁曉建是否給過她500塊錢?

    張琴這才知道,梁曉建就是之前問她要聯絡方式的人。她哭著告訴父親,她不是那樣的人,她就算沒錢吃飯去撿垃圾,也不會要梁曉建的錢。

    張光明安慰張琴別激動,他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為梁越又找他了,這一次,他願意給張琴20萬。

    張琴需要做的事很簡單,就是下次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張琴承認拿了梁曉建給的500塊錢,只要張琴願意這麼說,這20萬元就歸零張琴了。

    張光明心想張琴只需要說幾句話就能拿到20萬,這也太容易了。於是他毫不猶豫地答應了梁越的要求。

    張琴責怪張光明自作主張,她沒做過的事兒,她是不會承認的,她希望張光明趕緊把錢退回去。

    張光明生氣了,他大聲質問張琴道: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還不能替你做主了?我告訴你,我是你爸,我把你生下來就有權利決定你該怎麼做。我已經答應梁越了,他明天一早就會來接咱們去公安局做筆錄。你不是想嫁給陳燦嗎?我答應你做完筆錄,你愛嫁誰嫁誰,我絕不攔著,你要是不同意,你這輩子都別想嫁給他。

    張光明這番話徹底寒了張琴的心,張琴很感恩父親把自己和弟弟拉扯大,所以她平時對父親言聽計從。可這次父親為了20萬元,竟然讓她說謊,還是為了一個曾經欺負過她的人。張琴想不通,父親已經拿了梁越的10萬,怎麼還不滿意?

    張琴躲在房間裡放聲痛哭,張光明的心裡也不是滋味。他知道女兒受到了很大的傷害,他也希望梁曉建得到應有的懲罰,但他想不明白為什麼女兒總愛跟錢過不去,不就是去警察局裡說兩句話嘛,這20萬就是上天上掉下的餡餅啊,女兒何樂而不為呢?

    張光明安慰自己這麼做都是為了張琴好,以後張琴長大了,會理解他這麼做的苦心。

    張光明不知道該如何勸張琴同意這件事,只好出門散心,一邊散步一邊想辦法。

    張光明出門沒多久,張琴接到了陳燦的電話,她一聽見陳燦的聲音就控制不住地哭了起來,在陳燦的再三追問下,張琴終於說出了事情的始末。

    陳燦得知張琴被梁曉建欺負,張光明竟然還讓她撒謊,他氣呼呼地對張琴說:沒做過的事兒,你憑什麼要承認啊?兩句話就有20萬,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兒,這裡面一定有陰謀。你收拾收拾東西,我明天一早把你接走,咱們離開這個家。

    張琴沒想到陳燦知道真相後,非但沒有嫌棄她,反而願意和她一起走。張琴十分感動,自然答應了陳燦的提議。

    第二天一早,陳燦正騎車帶張琴離開時,梁越開車堵在門口。張光明也不讓陳燦帶張琴走,張琴一氣之下報了警。

    就這樣,陳燦,張琴,張光明,梁越被一起帶回到警察局,警察局裡民警分別對每一個人進行了詢問。

    梁越因為拿錢收買張琴作偽證,涉嫌防害作證罪,被民警依法拘捕。

    什麼是妨礙作證罪呢?刑法第307條規定,妨害作證罪是指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方式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構成該罪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梁越涉嫌犯罪,張光明懵了。他以為梁越這麼做只是為了減輕兒子的罪責,誰知這麼做是犯法的。

    原來強姦罪要求行為人違背女方意志,強行與女方發生性行為。強姦行為和嫖娼行為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女方是否被迫,是否是非自願發生性行為的。

    一般情況下,如果女方在收錢後自願這麼做,就很容易被認定為嫖娼而不是強姦了。也就是說,如果張光明拿了梁越的20萬,並讓張琴撒謊,梁曉建對張琴的所作所為就會被認為嫖娼,而不是強姦犯罪。

    這麼一來,梁曉建就可以脫罪,而張琴的清白就百口莫辯,徹底毀了。

    這是《法律講堂》講述的真實事件,人物名字均為化名。

    女方被強姦後不願報警,主要有以下原因:

    1.個人名聲

    父母擔心報警後,孩子會被人指指點點,將來帶著汙點難嫁人,為了孩子的名節考慮,他們才不敢聲張。

    女孩被強姦,大多數人會議論這個女孩,而不是痛恨壞人。只要女孩一直生活在這個圈子裡,這件事就會被人反覆拿來說。

    沒有哪位父母願意自己的孩子被人指指點點,所以即便父母知道女兒被欺負,也不想報警。

    2.膽小

    女孩被強姦後,出於害怕,或者被對方威脅,不敢告訴父母,不敢聲張。

    雖然隨著年齡的增長,她知道這件事不是她的錯,但是這件事已經過去很多年,她不願提及,也害怕報警後找不到壞人,自己反而陷入輿論的漩渦,所以沒有勇氣說出來。

    3.害怕失去伴侶

    女孩被強姦不敢報警,和男友或者丈夫的態度也有關。張琴之所以同意出具諒解書,就是擔心男朋友知道這件事後和她分手。雖然她才是受害者,但是很多男孩子接受不了自己的女友有過這樣的經歷。

    她為了維護這份愛情,只能一個人默默吞下所有委屈。

    4.父母見錢眼開

    女孩被強姦不敢報警,還有一種原因是將強姦犯為了擺平這件事,用錢收買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父母,讓他們拿著錢息事寧人。

    雖然大多數父母都是愛孩子的,但是有些父母見錢眼開,不配為人父母。

    其實無論哪種原因,女孩被強姦後不報警,只會讓壞人逍遙法外。為了讓壞人得到懲罰,我們首先要正確認識到,女孩被強姦,應該被指責的是壞人,而不是受害者。

    其次,父母和家人要做孩子堅強的後盾,孩子有了心理支撐和依靠,才敢拿起法律武器對抗壞人。

    最後,父母要注意孩子的心理變化,必要時可以諮詢心理醫生,幫助孩子儘快走出被強姦的陰影,勇敢面對生活。

    除了這些,我認為女孩子平時外出一定要注意安全,除了減少夜晚獨自出門的次數,閒暇時也可以學一些防身術以備後患,如果因為加班或者其他原因出門,最好有朋友或家人陪同,隨時和家人保持聯絡,發現情況不對勁及時求救。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女孩子出門在外,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多一分警惕,就少一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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