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331
回覆列表
  • 1 # 天津商事盧律師

    依據《婚姻法》第27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如果在父親與繼母結婚時,繼子某尚未成年且與繼母共同居住生活,繼母在經濟上對其供養、在生活上對其撫養教育。那麼可以認定,繼母與繼子已形成事實撫養關係,其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於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繼母與繼子雖無血緣關係,但繼母與繼子之間已形成的繼母子關係應得到法律認可,此時繼子有義務對繼母進行贍養

    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9條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繼子對繼母的贍養義務不因任何理由而免除。

    如果繼母年邁體弱,已喪失勞動能力,有權要求繼子對繼母經濟上進行供養、生活上進行照料以及精神上進行慰藉。另外,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規定,繼子作為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應當使患病的繼母得到及時的治療和護理,並承擔醫療費用。具體而言,對於已經形成撫養關係的繼母子,繼母可要求繼子給付贍養費並定期進行探望,具體數額和探望時間可由繼母與繼子協商確定。日後,繼母因就醫產生的醫療費,可以憑藉醫療機構出具的票據,要求繼子承擔。

    (撰稿:天津相臣律師事務所)

  • 2 # 四哥有法說

    “你把我養大,我陪你終老!”,這話不是說得很清楚嗎!繼母對繼子盡了扶養義務的,繼子就要對繼母承擔贍養義務。繼母沒有養育過繼子,也就無權要求別人來給你盡贍養義務。從法律上來講,爸爸娶進門的“後媽”,繼子女並不必定承擔贍養義務!

    1、父或者母再婚後,繼子女屬於未成年人,繼父母對繼子女盡了扶養義務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相同。繼父母年老後可以要求繼子女盡贍養義務。

    2、父或者母再婚後,繼子女已成年,或者繼子女雖未成年但不於繼父母共同生活,也不需要繼父母盡撫養義務的,他們之間也就不形成權利義務關係。繼父母年老後也就無權要求繼子女盡贍養義務。有些地方習俗,繼子女改口稱爸媽的,視同親生子女,這種做法在法律上是不承認的。

    3、父或者母再婚後,繼子女已成年,或者繼子女雖未成年但不於繼父母共同生活,繼父母盡了部分扶養、扶助義務的,繼父母年老後可以要求繼子女承擔部分贍養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法律關係雖這樣講,沒有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盡了贍養義務之後,倘若與繼父母的親生子女爭遺產,就要吃虧了!繼承法規定“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沒有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也就不是繼承中的“子女”,可以參與分割遺產,但要少得多。

    《繼承法》第十四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

  • 3 # 使用者71595899341

    中國重血緣!有血緣必須養。

    繼子嘛?如果他們把你養大,那必須要贍養,

    如果沒有養你,(老年婚姻)從道義上也給於生活上的邦助。

    太缺德的老人,還是遠離!

  • 4 # 被寵壞的小女孩

    現在兒子不養自己親生母親的都比比皆是,更何況是沒有血緣的兩個人,這個也不能界定誰是誰非,最主要的是看兩個人到底關係好不好,還要看具體的事情,如果這個繼母人不好,那麼不贍養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是兒子不好,那麼既然有這層關係,贍養也是必須的!所以,具體的事情,具體分析!

  • 5 # 眾和法律

    (1)很多時候會有“夕陽紅”戀情,這個時候,大多對對方的孩子都沒有過撫養的行為,這樣的情況,是可以不用負擔繼母之後的生活的。

    (2)孩子是未成年的時候,進行的第二次婚姻,那到孩子成年,繼母就有了撫養的行為。這種情況下,繼子就有負擔繼母生活的義務。

    最後,一般來講,你不負擔就會有鄰居指指點點了,還是要顧及一下自己在這方面的風評,做事也不要太絕對了!

  • 6 # 5A精神家園

    繼子與兒子

    首先,感謝大聖大哥邀請!繼子不養繼母合法嗎?繼子顧名思義,不是原生態的,肯定不同於兒子,繼子不養繼母是否合法?嚴格秉承馬克思主義哲學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原則,關鍵要看繼母與繼子是否形成擬製血親關係!

    首先,要搞清楚何為繼子女?是指與離異或喪偶者結婚,對方與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男的是繼子,女的是繼女。可見,繼父母與繼子女均是因婚姻關係而產生,但沒有自然血緣關係,故屬於姻親。何為擬製血親?擬製血親是“自然血親”的對稱,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係,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但法律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中國現行婚姻法確認的擬製血親有兩類:一是養父母與養子女以及養子女與養父母的其他近親屬;二是在事實上形成了扶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兄弟姐妹。沒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兄弟姐妹之間屬於姻親,不屬於擬製血親。《婚姻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 7 # 手機使用者59666511609

    繼子不養繼母合法不合法,這是道德的問題…生老病死這是自然規律,其繼母與父生存到老,必然一老先走與後走的現實問題。話說二婚有言不盡的語句,必有你爭我佔之說!有的為自己子女爭,有的為她的子女爭,但有的繼母身正對待雙方子女都平起平坐。家,是容身之所,是我們團結友愛的象徵…有了家就有一切,有了互愛才有真愛,母與子,父與子,不管繼母還是繼父,雙方相互信任相互理解,這世界才有真情,愛戀。所以繼母已好,繼父已好,我們都要敬重善養。假設不養老人,從道德出發或尊老愛幼出發,決對是不合法的……

  • 8 # 15122939377

    這的看繼母是什麼時候扶養繼子的。如果繼子成年法律規定沒有贍養義務,如果是繼子很小就和繼母一起生活照顧長大,繼子就有贍養義務。什麼事情都是相互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父母沒有離婚,分居期間可以向另一方主張收取子女撫養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