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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嘯涯

    過份,很過份,第一,你招了女婿養老,如果你的生活難以為繼,找其它女兒要養老錢也說得過去,

    第二,你不但有錢,而且是一次拿出幾十萬都不在話下,這種情況下你還要養老錢不覺得很過份嗎,

    第三,你借給女兒錢居然能要利息,我真不知道在你眼裡除了錢還有什麼

    我也是個父親,我知道養兒育女的辛苦,也知道所負出的是用金錢無法償還的,但在我衣食無憂養老有保障的情況下,我是不會像子女要求養老費的,做為父母哪個不希望子女生活的更好,

    放開心胸,放棄所謂的固執的想法,讓自己快樂起來,放開孩子們的手腳,讓他們為了他們的孩子你的孫子孫女創造更好的生活,不是更好嗎

    最後說一句,不要為老不尊,也不要為富不仁,親情有今生沒來世,活在當下,珍惜為數不多的日子吧,給後輩留個樣子

  • 2 # 燕姐老有所樂

    向每個女兒每年要三千元贍養費不過分。兒女向父母借錢要利息,我還是頭一次聽說,覺得有點過分了。

  • 3 # 智心愛人

    清官難斷家務事

    但有原則是:責任和義務要對等,要公平要透明。

    比如:如果養老由四個分攤,那四人享有同等的照顧贍養的義務。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人出人。當然,遺產也理應由四人繼承。如果不是這樣的贍養方式又是另外的方案。

    財務往來當然更要要清楚明白公開。算利息沒有錯,不算利息可以,四個女兒平均都借(除非自己不要)。否則,有一天輪到拿錢時要付出時有人會有話說,當然利息多少需要商榷。

    一大家人應該在一起,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大大方方的正面的商量清楚。

  • 4 # 愛思考的至簡

    你閨女是撿來的?不是你親生的?你自己能借三十萬四十萬說明你不差錢,幹嘛還要女兒每月給你養老錢?他們困難的時候不說你應該幫她們也不至於追著要利息,並且還是高利貸,也是沒誰了,看來你對金錢要比親情更重要,所以他們也會看淡感情。

  • 5 # 運動減肥中2K3e

    以我老媽的話就是,養女兒,沒錢花都不好意思開口,或者不開口,讓我生三胎,說到她這個年紀就知道了,做什麼事不好喊女兒,也不好喊女婿,兒子再生氣有事喊他就到了我就感覺養我他們白養了

  • 6 # 溫柔的凳子

    不過分!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每個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所以,你們要這一點贍養費是合法的。

    你們的錢願意借給誰都可以,收取一定的利息也合法。子女成年後,你們也沒有義務給予他們金錢,因此,算借算利息都是合法的。

    但是,你們都分得這麼清楚了,就不能再苛求子女對你們再有親情了。

    你過個生日而已,又不是到了人命關天的危急關頭,子女能來就來,不能來也說不上什麼。而親家,就更不能強迫人家了!人家不過是個親戚,合得來多來往,合不來就各是各的,你過個生日,憑什麼人家要巴巴地來看你?說不定人家正在努力給你家掙利息呢。

    所以說,當你在金錢與親情面前選擇了金錢時,就不能再妄想親情了。還有,既然你和大女兒一家生活在一起,那麼你們的錢,是怎麼和家庭共同財產區分開的?既然是招婿上門,關於養老有沒有什麼說法?當地的通俗做法是什麼?關於遺產繼承有沒有立遺囑?你只看到過個生日兩女兒沒來看你,你們這麼做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以後分遺產時會不會有更大的風波?畢竟,這個時候就已經完全可以看出來,你們和女兒之間,雙方都不再看重親情了!

  • 7 # 悠然自得lst

    但是,題主提到在五年前,你的二女兒,三女兒,向你各借人民幣,三十萬,四十萬,並規定月息為一分二。我個人認為這真是有點過分了,試想一下,七十萬人民幣,一年利息就是八萬四千元,這些錢你二個女兒年年都付給你,己付了四年,這就是三十三萬六千元,我個人認為真是一筆龐大的數字,去年沒有付利息你就不停的要,簡直太過分了。那個做父母的不希望自己孩子日子過得好,我真沒聽說,孩子花父母的錢,老人還要利息。也是你太有錢了。

    因為是你自己把錢看的太重,緊追著自己女兒要利息,你的二個女兒太寒心了,所以導制你過七十歲生日都沒有來,倆親家寧願打麻將都沒有前來為你慶生。這些都是你自己咎由自取。

    錢雖然是好東西,但親情是金錢買不到,奉勸題主不要把金錢看的太重,你四個女兒才是你人生最寶貴的財富。

    把錢財都看淡吧,錢雖是好東西,但人生在世,自己的身休才是最重,不要把金錢看的比命都重要。誰死了都帶不走一分一釐錢。只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心態,濃濃的親情才是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

    祝友們早安吉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開心快樂!

  • 8 # 機智的海浪aR

    如果作為沒有一定收入來源的父母年老後每年向女兒們要3500元贍養費是應該的一點都不過分,而且也不多。但從文中看你們老兩口並不缺錢,一次都可以拿出幾十萬來借給女兒們生意週轉,應該也不缺這一年3500的贍養費吧?就算這樣女兒們還是一直堅持給了13年,可見她們應該也都是孝順明事理的人。但你們又做得如何呢?你們都這把年紀了,又不是沒錢,要那麼多錢幹什麼?清醒一點吧,對於年老的人來說親情比金錢更重要才對,何苦為了幾個錢搞得親情盡失?這幾年由於疫情原因做生意的女兒也不容易,作為有條件的父母在女兒遇上這麼困難的情況下一般都會主動關心並幫助他們度過難關,你到好,在這非常時期借錢給自己的女兒週轉生意還要收高息?你是她們至親的人,親情什麼時候體現,就是在困難的時候吧?你的做法才是真的過分,由此寒了女兒的心。既然你這麼看重金錢,就不要要求女兒們有親情。你這樣步步緊逼的追債,和放高利貸的有什麼差別?你做了初一,就別怪女兒做了十五,做人不能雙標。所以更別要求親家要來給你生曰捧場,況且親家本來就只是兒女婚姻存續期間的親戚,沒有任何義務要討好你。

  • 9 # 王家女兒163827865

    為什麼我的思想與你的不同呢?

    你可以拿出40萬和30萬借給你女兒,說明你並不窮。既然不窮,為什麼還要去要求女兒每年給錢呢?

    借錢還要算利息!!我更不明白了!!

    還因為利息反目了,兩個女兒成了你眼中的小沒良心了

    我也做人兒女,也是兒女的母親,為什麼我的心態和你完全不同!

    母親對我如何的不好,我也不敢反駁,因為那是我的母親!

    女兒工作了,工資高過我,我也怕她在外面吃不好,總叮嚀:別省,需要錢就同我說!因為我所努力的拼搏的都是給兒女的!

  • 10 # 向陽姑娘221

    不過分,如果你沒兒子,這點要求很合理,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不用問,兒女也應該給。

  • 11 # 還是那個花

    說句不好聽的話,年到70有幾十萬存款,還向三個外嫁的女兒每年要3000元生活費,你這是準備死後把錢帶進棺材裡嗎?話雖然難聽,我看你就是準備這麼做的。閨女借你的錢,你要1分2的利息。明顯是放高利貸,錢存銀行裡有那麼高的利息嗎?

    還有60歲開始就讓閨女每年給3000塊錢。還有“規定”一說,你把你當成天皇老子,卻沒有把嫁出去的個三個女兒,當成自己的親人,而是把她們當成賺錢的工具。還美其名曰借錢給她們,實際上就是用你的錢放的高利貸。罵閨女無良心,你的良心何在?

    70歲大壽,你辦了壽宴十幾桌。可見你的經濟能力不是一般般。(即便錢借出幾十萬,一點沒有影響你奢侈的生活)。60歲開始十年間你圈那麼錢(三個外嫁的女兒合計就是10萬,)真不明白,都到70了要那麼多錢幹嘛?難道真是傳說中的坑閨女補兒子?

    事實上你就是4個閨女,何必遠近分的那麼清。

    都70了,無語。

  • 12 # 國寶幫幫主駕到

    晚輩養老是應該的

  • 13 # 博學看書986

    謝謝你信得過我,我很榮幸。你和你老公的情況沒講,比如你健康,收入,是國家人還是平民百姓,一個也沒講,只講你借你倆個女兒錢,又給她們要息錢,這很不合常理。女兒以前每年給你們三千元也不合常理,你們過壽,讓親家給作壽也不合常理。所以你的問題沒法回答。回答了你會生氣,不開心的。人常說,要得好,打顛倒,你把你和你女兒位置互換,你覺得你每年給女兒要錢對嗎?你借給女兒錢要息錢對嗎?你好好想一想,父母之情是什麼?你的所做所為我不好開口,還是不說為好。望見諒。

  • 14 # 白頭髮黑頭髮

    從你對問題的說明分析,你是自作自受,尷尬人難免尷尬事,我不同情你。首先,你說話有矛盾。你說你六十歲時規定,閨女給你交養老費,交十二三年了,那麼你至少應該七十二歲。接著又說,前天你過七十大壽,怎麼回事?你到底多大歲數?其次,你沒有說你和老伴的收入,但是從你的說明看,你們很有錢。你曾經借給閨女四十、三十萬,就是七十萬。你七十歲做壽,就設宴十幾桌,罕見!可見你們很有錢。這樣,你與大閨女住在一起,你的大閨女會佔你的光,這時候你還向另外三個閨女要養老費,她們心裡能夠平衡嗎?第三,自己閨女借你的錢,你還要利息,沒有及時給,你還追討,完全是黃世仁的作為,天下有你這樣的母親嗎?人之常理是什麼,自己孩子需要錢的時候,自己有,給就給了,連借字也不存在。自己沒有或者不想給,就不給。一家人的關係,不是商人之間的關係。你以商人的姿態處理母女之間的關係,你閨女覺得賠本了,或者覺得你就是個奸商,還會與你保持親密關係嗎?你既偏心,又不通情達理,所以,我說你是自作自受。

  • 15 # 花季安妮Wbrs

    第一,您應該不缺這點利息費,就算不付利息也不會對你的生活造成影響,為什麼要追著討?

    第二,當初借錢給女兒,有約定什麼時候還錢嗎?或者您不打算要回本金,只打算每個月收點利息

    第三,向女兒要贍養費這是正常,父母養孩小,孩養父母老,應該給贍養費,但要根據女兒的實際情況來定

  • 16 # 清風3248

    你們兩口老了,向每個女兒每年要三千元贍養費,過不過分?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想的。

    一,從問題中知道,你們現在跟大女兒一起過,大女兒招了上門女婿。也就是說 ,你們兩個不是自己過,跟前有女兒養老。

    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吃穿用度方面的花費是很小的。如果你們身體健康,你們花不了多少錢。嫁出去的女兒,也各自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如果她們生活寬裕,自然會給你每年三千元贍養費的。這是她們的義務。如果她們生活不寬裕,就不要強求了。

    二,她們給你的贍養費,你或許作為生活費交大女兒了;或許存起來了(從問題中看,這種可能性比較大)。五年前,二閨女和三閨女分別向你借四十萬和三十萬,你都給借了,就是沒有按時還當初約定的利息。我問你,你存那麼多錢幹什麼?你百年之後,還不是都成了大女兒的了?你是在拿嫁出去的女兒的贍養費,貼補大女兒啊。

    三,你都七十歲過了,把錢看淡一些。對四個女兒平等看待。一旦你們生病住院,她們就會輪流照顧你的。作為父母,咱們希望自己的孩子都過上好日子,你說對不對啊?因為錢的問題,鬧得她們都沒有來參加你的壽辰宴會,何苦呢?

  • 17 # 一壺濁酒喜相逢40

    不過分,不過分!

    別說每年向每個女兒要三千元贍養費,就是三萬都不多!

    古話說:樹木嶺欲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 18 # 追真相的路上

    錢財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你自己有,用不完的錢,女兒們願意給多少是他們的心意,強迫要你就過分了,你就是守財奴

  • 19 # 張老漢520519

    老人向兒女索要養老生活費(確實需要的生活費)一點都不過分!然而,如今的社會缺乏良知,又喪失了傳統的美德,甚至人性泯滅。此時如果兒女們也自身難保的話,結局就可想而知了。

    人已經老了,不能反悔也不可能回到曾經的那個時代,只能認可倒黴,苟延殘喘,能博得社會上的同情就很不錯了,如果還有善良的人和機構撫慰你,那就是奢侈了。

    透過這件事告誡目前還沒老的年輕人,大家千萬不要有“養兒防老”的舊意識,千萬不要把所有的積蓄都交給孩子打點管理,以為他們拿到了你的錢財和房產就會悉心照料你,那就大錯特錯了!

    還有,千萬不要溺愛寵慣了幼小的孩子,那樣做是得不到回饋的。從小的正確家教和良好習性的培養才是為自己養老的必要投資……

  • 20 # 奇幻精靈靈

    如果自己有,幹嘛要問子女要?如果可以,養老計劃要早早準備,避免老了窮困潦倒被子女嫌棄和拋棄,養子女是本能,養父母是責任。本能和責任之間的鴻溝,老了還不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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