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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譚衛明

    學武術主要是為了健身,並不用作打架目的,很多武術難以防身的,部分人習武沒點武德,雞毛小事就動拳腳,露花拳繡腿唬人。

    不知大家是否看過新聞:據說,有個武術冠軍,去找鄰里爭吵,被鄰里活活砍死,功夫最高,不敵菜刀。

    我以前是武術愛好者,懂一點基本功夫,擅長衝拳、勾拳、反拳,及散打中常規招式,然而,武術理論頭頭是道,想要在實戰中,快速巧解敵方招式,實屬不容易的事,敵方一般不習武,大多一頓亂打,稍有點功夫的人,不一定會按招式出牌,因此,對學過武術的人來說,屬英雄無用武之地。

    但是,對都學過武術的人,雙方打架鬥毆時,理論招式會起點作用,可借勢制服敵方,卻談不上什麼防身了,畢竟,身子是肉體,鋼刀是利器,哪有尖刀不穿肉?

    在多年以前,韶光村的魯佔組,有個歐姓的青年,聽說學了點點功夫,我從不想認識他,可是有一次,他嘴巴討厭誣我,嫉恨了我幾句,我就指著他的眼鼻,說要打死他,於是,歐姓青年真走過來,要跟我打一場架。

    魯佔組有口水塘,叫做月塘,裡面滿是黑色髒水,當年,塘邊開店的海阿公,就看我們現場打架,魯佔的這歐姓青年,速以“黃狗坐樁”招式,衝過來想抱我雙腳,幾個來回之後,我以“推窗進日”招式,將歐姓青年打在地下,他卻遲遲翻不起來,碰上過路人譚志德,就好心把我扯開,才讓歐姓青年起來了,後來,海阿公對我翹拇指,還說打得好,說第一戰我贏了他。

    讓歐姓青年起來後,他走到水塘的邊上,還在遠處有些不服,我就朝他奔跑過去,跟歐姓青年第二戰了,他見我站水塘邊上,使用“反掌擊月”招式,想把我推倒水塘裡,我以“順手牽羊”招式,快速勾住他的脖子,將歐姓青年拖下水,因他的個子不高,在水塘嗆了幾口髒水,我卻沒有任何傷害,第二戰還是他敗下陣。

    因為在深水中打架,雙方都會溺水身亡,為了安全起見,我要他上岸再第三戰,當歐姓青年上岸後,我上前擊他後腦幾拳,此時,他見我父親路過這裡,可能怕再吃眼前虧,就提著鐵桶子往前走,我想,只要他再反過身來,我會用“黑虎掏心”招式,勢必讓他痛不堪言的,可是他悻悻溜走了。

    雖第三戰還是我贏了,可是,回到家卻被父親教育,被母親沒完沒了罵著,當年,父親邊擔零煤邊習武,可他在世人的面前,武德高尚很少露拳腳,教育我不要隨便打架。

    所以,普通的打架鬥毆,談不上什麼防身,誰倒在地下誰就輸了;但是,殘忍的流血命案,誰出血多誰死得早,誰就成為輸家了。當然,我不能提倡打架鬥毆,更不推崇流血命案,不管是誰輸了誰贏了,法制社會都沒贏家,不是丟錢就是丟命,很多人不是老實怕事,而是,錢就是他們的命。

    雖說我心性特別殘忍,可殺人如麻不心悸,但是,小事一般不怎麼發寶氣,要麼多容忍一下,對世間嫉恨看淡一點,要麼將敵方打在地下,流血命案我也傷不起;固然,世人學點武術基本理論、功夫,沒必要到處講狠獻狠,在殘忍心性尖刀面前,花拳繡腿防不了身的。

    因此,任何人不管有沒有功夫,最安全快樂的活法,就是多提升自身德行,多修煉好靈魂境界,山外有山,樓外有樓,強中更有強中手,狗狂必被人收,人狂必被天收,很多的花拳繡腿,多為砧板上的肉沫,任何的刀槍命案,更逃不過恢恢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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