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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七葉一支花

    我們國家絕大部分地方都是最近兩年公職人員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之前的工齡視同繳納養老保險,但一旦服刑了,那麼之前視同的工齡會清零,不再計算。而這兩年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年限,還是可以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

    另外,我們國家公職人員繳納的叫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與企業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分別封閉執行的,退休時退休金計算的方式也是不一樣的,如果一旦因為服刑被開除了公職,那麼即使出獄以後想繼續自己交養老保險,他這輩子基本上就不可能再能幹公職了,以後只能自己交或者找個工作,需要把養老保險關係從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轉移到企業養老保險。

    交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從頭交起,還需要考慮到退休時候的年齡,是不是夠15年,基本上很多人就被卡在這了,所以說被判刑付出的代價還是很大的。

  • 2 # 陳武鵬律師

    雙軌制時期

    如果該公職人員屬於雙軌制時期,沒有按月繳納社保,累計工齡也被稱之為“視同繳費年限”。由於他們的養老待遇由所在單位具體落實,那麼關於他們犯罪以後如何處理養老待遇問題,就應當參照《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根據有關規定,公職人員構成犯罪,那麼就會開除公職,視同繳費年限也直接清零。也就是說,該原公職人員刑滿釋放以後,就相當於沒有工齡的人,他只能從頭開始,另找一份工作從頭繳納社保。

    並軌制時期

    如果該公職人員屬於並軌制時期,所在單位按月繳納社保並在個人工資中扣除自己應繳的部分,那麼他在養老待遇方面和企業職工並無不同。如果他構成犯罪被判刑罰,那麼在他服刑期間社保就會斷繳,只不過刑滿釋放以後繳費年限並不會清零。當然,他犯罪以後是會被開除公職的,刑滿釋放以後只能另找工作。新工作單位給他繼續繳納社保時,會自動續上之前的繳費年限。

  • 3 # 氣壯山河

    原公職人員應該包括:公有制企事業、機關單位人員、以及黨政序列的公務員。按照相關規定,凡是違法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入監獄服刑的人員,都將會被開除“公職”…。如果是具有黨員身份者,亦是“黨籍”、“公職”(行政)一齊被開除的,叫“雙開”…。但“黨籍”一詞,也包含著黨內職務;“公職”一詞,還應包括著行政職務、或工作職業;

    亦凡是公有制企業、事業機關單位、行政部門的普通員工或“公僕”,若沒有黨籍只有行政職務,或許是隻有工作職業者,都應在此公職人員之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的“規章制度”就是戴在公職人員“頭上”的“緊箍咒”。法律就是法制國家無情的“利劍”…。而不是“擺設”…。

    “緊箍咒”會令人“頭痛”,“利劍”會致其痛上加痛。目的就是要促使“公職”人員,遵紀守法、嚴予律己、克己奉公……。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模範表率、或有良好的榜樣作用…。反之、失去“公職”、“權利”、“工作”……,亦會“終身負痛”。然而沒有養老保險金,僅是經濟處罰性質、其中的一種;假如年過“花甲”之際,則“老無所依”、“老無所養”、“老無所樂”……,的確會過上苦惱的“晚年生活”…。

    由於“公職人員”以前的養老保險金,其絕大部分繳費,都是由財政、或企業稅前支付的。其中、個人的繳納部分,雖然是列入個人賬戶。但被判刑入獄後,公與私的兩部分賬戶,都將會被依法“凍結”歸公;如果是年輕人,只服獄3年有期徒刑,中斷了繳費,即還能夠利用今後的就業繳費機會,實現最低繳費齡15年及其以上,亦是可以實現退休“目標”的。

    如果是在45歲以後入獄,中斷了服刑3年以上的養老保險繳費,的確是成了“問題中的問題”。因為、這一方面涉及到法律法規問題,另一方面關係到服刑出獄以後,晚年生活費的來源問題。據此、應該繼續完善養老保險的繳費事宜。僅作如下建議

    ✍①、如果出獄後,仍有15年及其以上的就業繳費齡,可以在繳費基數、繳費標準上,選擇高一點的、適合自己需要的額度繳納…,可起到“取長補短”的作用。

    ✍②、假如出獄後,已經是高齡、或接近退休年齡了,又沒有工作單位掛靠,亦可先向原工作單位、社保局諮詢後,再按規定申請,請求提供服刑以前的工作檔案(資料),用作繳納社保養老金的個人依據,由當事人自費完善、繳納…。

    ✍④、如果服刑期滿後,已經有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檔案……,或這方面的相關政策,亦應從其規定,或以諮詢當地社保局後,按其回覆為準。

  • 4 # 不難辦

    在國家實行養老保險(機關事業是2014年10月1日)前被判刑,刑滿可將檔案轉戶籍地人社部門,之前的“工齡”不能連續計算,再就業的重新計工齡(以前的實際繳費)可累計算,可繼續繳費。在實行養老保險後被判刑,之前的工齡還應審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檔案轉戶籍地人社部門,養老可繼續繳,累計算。

  • 5 # 白髮大叔

    原公職人員服刑出獄後該怎樣自己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這一快?我的回答是:公職人員是指機關、企事單位從事國家公職的人員,這些人員由於違法被判刑入獄之前,首先依據有關處分條例,一律要開除公職,是黨員的還要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就是平時我們說的“雙開”。

    首先要明確一點的是,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前視同繳費年限及一切政治待遇清零,如果本人在判刑前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個人繳費依然保留,有幾年算幾年,但公家為其繳納的保險也一律清零。

    像這種情況人員出獄後,基本上不可能再到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了,只能有兩種情況,一是靈活就業,二是什麼也不幹,無業遊民。

    那麼從事靈活就業的出獄人員,是城鎮的可以繼續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保險,可與入獄前的個人繳費年限合併計算,達到最低繳費年限15年,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可以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是無業遊民或是農村的,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滿足最低繳費年限後,男、女都要達到60週歲,方可領取養老金,享受退休生活。

    以上是我的回答,可能存在不足,敬請指正!

  • 6 # 螞蟻寨阿興

    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來說,並沒有禁止原公職人員服刑出獄後購買養老保險的一個規定!那麼在生活中公職人員又指的是什麼人呢?

    其實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國家公務員和在事業單位上班的人!一般情況下,如果是這些公職人員觸犯了法律被判刑的話,那麼這也就意味著他們的職業生涯到此結束了。

    因為公職人員犯法,基本都會開除黨籍和現任職位。那麼對於那些特殊情況的公職人員來說,如果他們服刑出獄後,那麼其養老保險又該如何來繳納呢?

    01:服刑期間,公職人員不能繳納養老保險

    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國家公務員,還是在某個事業單位上班的人員。只要是自己犯法被判刑了,那麼無論判的是有期徒刑還是緩刑。

    只要是在服刑期間,其自己的養老保險都是不能繳納的,而且這時候也不會計算你的繳費年限!所以對於這一點來說,我們也要有一個清楚的認知。

    02:服刑出獄後,如何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在生活中,這個問題也是大家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原公職人員刑滿釋放後,他們的保險又是如何計算的呢?

    其實對於這個問題來說,我們根據國家一些相關的法律就可以得知,刑滿釋放後沒有被開除其職位的原公職人員。

    只要他們出獄後符合現如今生活中繳納養老保險的條件,那麼我認為就可以繼續為其繳納養老保險。

    還有就是你在判刑之前繳納了多少的保費,那麼你在刑滿釋放後重新繳納的保險,不僅可以合併到你的個人賬戶裡面,而且同樣的還可以計算到你的年限裡面。

    03:刑滿釋放後,被事業單位重新錄用

    我想在生活中,這也是很有可能的,特別是對於那些犯事情節不嚴重的公職人員來說,只要自己刑滿釋放後被原單位重新錄用。

    那麼這時候該公職人員只有符合相關的法律要求,我想該當事人依舊還是可以參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

    而且當事人如果任職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話,依舊還可以按照企業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來規定依法執行。

    04:刑滿後公職人員,該怎麼領取養老保險

    對於那些已經領取養老保險的國家公職人員,在判刑期間他們的養老保險都是會停止發放的。等到該人員刑滿釋放出來,然後再繼續領取其養老保險。

    雖然說刑滿後還能繼續領取養老保險,但是也有這麼兩點是該公職人員在服刑期間不能享受的,也就是養老保險會對其停止發放,還有養老金的調整也不能參加。

    結語:

    判刑前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在自己退休前還不滿15年的,那麼本人可以依法申請繼續繳納該保險直到滿15年為止。因為只有這樣在退休後才能領到養老金。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也可以將個人的實際繳費賬戶一次性退還給該公職人員,但彼此之間的保險關係就會因此停止了!

    所以對於題主所提出的這個問題來看說,該公職人員刑滿釋放後,是可以恢復養老保險發放的,但對於還在服刑的公職人員來說,這期間是不會發任何養老金的。

    PS:我是 @滇南阿興 ,你身邊的90後大學生新農人,專注農村生活,聚焦農業建設!誠心和你一起分享更多的三農知識!

  • 7 # 慧算賬

    你好:

    既然原來是公職人員,那所有保險都是由國家支付的,個人繳納過麼?

    如果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也就是所謂的“雙開”,那之前國家為你繳納的保險就全部清零了。當然,如果個人繳納過,這一部分是不會清零的。

    再來說說如何繳納養老保險,其實跟社會上的其他人一樣,要麼找個單位上班,由單位和你個人共同繳納,要麼自己繳納。

    目前,自己繳納就是靈活就業人員,同樣只要最低繳費年限夠15年,年齡滿足退休要求(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都可以退休。

  • 8 # 晨光144031504

    你真不用為它們操心,它們出獄自然就領到退休金了,它們是公職單位,在工作其間單位就給它們繳著社保呢,基本都滿15年以上,你真夠為它們費心了。你是否還有別的心想與它們對比?

  • 9 # 陳胖子農村人

    我來回答。有三種方式繳納。

    第一,續費繳納。以筆者所在地區為例,如果你是在2014年之後服刑的,出獄後從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時間算起,你個人繳納多長時間就給你算多長時間,比如你2020年入獄,那麼你個人賬戶有六年的繳存記錄,這部分養老繳費可以繼續計算,出獄後你在現行政策下再續繳費9年,年滿60歲可以領取養老金(兩個條件都需要滿足)。

    第二,個人繳費。如果你是2014年之前入獄,無論你參加工作多長時間,因為沒有自己繳納過養老保險金,之前我們執行的是視同繳費,但因為服刑你肯定被開除公職,那你就沒有個人繳費記錄,出獄後你只能以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這種情況下,一方面你可以找私人企業上班,由企業給你參保;另一方面如果找不到企業上班,就按照現行標準個人繳費滿15年,達到退休要求後領取養老金。

    第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農村養老保險。這主要是考慮你因為服刑出獄,估計年齡不小了,再參加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話,年滿60可能無法領取養老金,那麼參加新農保可以考慮。在我們這個地方,新農保目前即使即將滿60歲也可以一次性補繳,最高可選擇3000元每年一次性補繳,等到60歲的話可以領取每月400多元的養老金。

  • 10 # 手機82866135885現實

    對於服刑出獄人員,表現好的繼續努力參加社會工作或者是生產勞,沒有犯過錯誤悔改好的,為社會主義建設繼續努力的,可以根據所有表現到了晚年,也可以恢復工齡享受養老待遇。

  • 11 # 使用者探索化解未知

    關鍵要看是什麼具體公職人員,如果是國家公務員,出獄到了退休年齡,可以到社保所辦理延遲退休,然後辦理靈活就業,等繳納到65歲後,選擇一次性繳滿15年,如果不到退休年齡就一直可以繳納,直到退休,如果是事業編制被開除公職,單位之前一直在給你繳納,等出獄後繼續延續繳納,直到退休就可以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在一所末流211大學,畢業時想要保研一所中流985,那大一成績應該保持在怎樣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