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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蔚藍大海OK

    明初四大案又稱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或為整頓吏治或為加強集權而策劃的四大案件,因四案而死者至少十萬人。

    明初四大案分別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和二十六年(1393年)的藍玉案。胡惟庸與藍玉案件習稱"胡藍之獄",是朱元璋大殺開國功臣的政治案件,而"空印案"與"郭桓案"則屬於經濟案件。

  • 2 # 使用者7002030381489

    洪武四大案,分別指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1376年)的空印案(一說為洪武十五年 1382年)、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與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藍玉案。

    這四個大案致使成千上萬的官民被誅殺,包括明朝的開國文武功臣,對於明朝乃至整個歷史程序影響非常深遠。四大案的始作俑者當然是明太祖朱元璋,那麼朱元璋為何要挑起大案,瘋狂屠戮功臣呢?他的目的何在?

    一、胡惟庸案

    此案從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胡惟庸“謀不軌”被誅九族為開頭,直至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以夥同胡惟庸謀不軌罪,處死南韓公李善長、列侯陸仲亨、已故滕國公顧時的子孫等開國功臣才算宣告結束,前後共誅殺3萬餘人。

    胡惟庸是安徽定遠人,李善長的老鄉兼親家,明朝的開國功臣之一。洪武六年(1373年),經李善長推薦,胡惟庸接替徐達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胡惟庸進左丞相,至此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自秦漢以來設丞相到明朝已逾一千多年,丞相代天子處理大小政務,只對皇帝負責。假如明朝是一家公司,皇帝就是董事長,丞相則是董事長下面的總經理,擱平常,大家各司其職,總經理生產銷售一手抓,一刻不停,董事長數數鈔票,坐享其成,遇到大事,大家一起商量著來。但是如果董事長精力旺盛,也要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決策,大事小事一起抓,並認為自己會比總經理做得更好,想把總經理一腳踹開,會如何?而總經理也不是一盞省油的燈,他深耕公司多年,各個部門的頭頭都是自己的心腹,想動我?你試試!矛盾就此產生。

    朱元璋深深地感覺到胡惟庸正在侵蝕自己的皇權,老子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打下的江山,幾時輪得到你做主?雖然大權還是在朱元璋手中,想換掉丞相輕而易舉,但是朱元璋的性格是要麼不做,要麼做絕。廢胡惟庸容易,但保不齊哪天又冒出來劉惟庸,馬惟庸,豈不是煩惱無窮無盡?所以朱元璋拿丞相制度開刀了,相權不要滴,皇權大大滴。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有官員(可能受朱元璋指使)告發胡惟庸謀反,朱元璋馬上抓了胡惟庸一干人等處死,但這還沒完,隨著調查的深入,胡惟庸更多的“罪名”被揭發出來了,什麼“通倭(倭寇)”、“通虜(蒙古人)”等等,而且還“擅權植黨”。結果一拖十,十傳百,百帶千,千連萬,千萬“逆黨”們紛紛被咔嚓,其中開國第一功臣李善長,在案發時由於勞苦功高,又是皇室姻親,已經免死一次,但是逃得了初一,逃不過十五,藍玉案發後又有人控告李善長與胡惟庸謀反,朱元璋順水推舟,送李善長一家七十餘口上了西天。重八讓你三更死,不會留你到五更。

    其實胡惟庸到底有沒有謀反,這一點史學界頗有爭議,但是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朱元璋的專斷獨行,蠻橫殘暴,對於權力的極度迷戀,容不得別人半點染指。

    所以胡惟庸案,謀反也好,誅殺數萬人也罷,這只是朱元璋的手段,他的目的是加強皇權,維護自己的專制統治。此舉也徹底廢除了丞相這一職位,此後朱元璋分相權為吏,戶,兵,刑,禮,工六部,處理天下政務,六部直接向皇帝彙報,朱元璋大權獨攬,朝綱獨斷。

    二、空印案

    空印案發生的時間史學界存在爭議,一說是洪武九年(1376年),而另一說法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我們先擱置爭議不論,空印案其實是一件冤案。沒錯,它是冤案!

    明朝時每年地方都要派人到首都南京的戶部報告財政收支賬目,所有賬目必須和戶部稽核後完全相符方能結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項不符就必須駁回重新造冊,且須再蓋上原地方機關大印才算完成。因當時交通並不發達,往來路途遙遠,如果需要發回重造勢必耽誤相當多的時間,所以前往戶部稽核的官員都備有事先蓋過印信的空白書冊以備使用。這原本是從元朝既有的習慣性做法,也從未被明令禁止過。

    簡而言之,就是先在空白賬本上蓋上地方官印,再和戶部核對數量,免得出錯來回跑。你想啊,假如你是雲南的地方官員,奉命來南京核對賬目,但是核對一番,發現有錯,那不好意思,您先回雲南,重新寫好賬目蓋章後再來南京核對。當時又沒有汽車,沒有高鐵飛機,從雲南往來南京起碼需要幾個月時間,如果這樣前前後後核對個幾次,估計一年時間就沒了,全耗路上了。你可能會問,那不能把官府的大印帶著上路嗎?我的朋友,印信就這一個,私刻官印是要砍頭的,再說了,本地衙門沒有官印,如何辦公?但是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的,既然不能帶官印出門,我就先準備幾本空白賬冊,蓋好大印,再去南京核賬,錯了再抄一份就好,就沒必要來回跑了。

    官員們很便利,朱元璋很惱火,朱元璋很惱火,後果很嚴重。朱元璋認為這是官員們在合夥欺騙他,藐視他的權威!我不管你們有什麼正當理由,反正我非常不爽,老虎不發威,你當我hello kitty?

    朱元璋下令,所有地方衙門的掌印主官(布政使)一律處死,佐貳官(左、右參政)杖一百充軍,而且監督各地的監察御史也被牽連誅殺。不管官員德行、政績好壞與否,統統被處置。連當時出了名的好官濟寧知府方克勤(建文朝名臣方孝孺的父親)也被處死。

    所以空印案是一個冤案,官員們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提高做事的效率,少走冤枉路,並無欺君之心。但是朱元璋眼裡是揉不得沙子的,但凡有一丁點兒忤逆聖意與朝廷的行為,無論這件事本身對錯與否,他都要趕盡殺絕。

    三、郭桓案

    此案本來是為了嚴懲貪官汙吏,肅清吏治。朱元璋對於肅貪這件事採取的政策是:寧可錯殺一千,不能錯放一個,史料記載:“(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意思是自中央六部副部長以下的官員,地方政府各級官員,幾乎被一網打盡,幾萬人被處死。簡直駭人聽聞!

    平時朱元璋對待貪官汙吏的刑罰也毫不手軟,如果有官員觸犯貪汙罪,會被剝皮,新官走馬上任,朱元璋會把前任官員的人皮擺在衙門大堂內,新上任官員被嚇得膽戰心驚。

    基於朱元璋的性格是要麼不做,要麼做絕,當官的解決了,與貪官同流合汙的土豪劣紳也要解決掉。為了追贓糧,演變成全國騷動,民間富人基本上家破人亡(檄贓所寄借偏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天下初定,朱元璋認為需要用重典才能讓國家太平,百姓安居樂業。當然他的鐵腕手段對於當時社會,尤其是官員,產生了一定的威懾力。很多地方官雖然山高皇帝遠,但是一想起朱元璋無不心頭一顫,所以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官員的貪汙腐敗。但是僅靠某個皇帝的嚴刑峻法來肅貪,也只能起一時的作用,永樂朝後,明朝吏治逐漸敗壞,軍備日漸廢弛,而當初太祖皇帝揮舞著大棒與屠刀的畫面,世人早已忘記於九霄之外。

    所以郭桓案的目的在於懲治官員的貪汙腐敗,這是它的積極意義,但是發展到最後,被誅殺的人員之多,牽涉的範圍之廣,頗有矯枉過正的味道,好官貪官一起殺,這也是朱元璋為後人所詬病的汙點之一。

    四、藍玉案

    藍玉案的性質與胡惟庸案類似,開國文臣武是朱元璋的主要打擊物件。

    藍玉,安徽定遠人,跟隨朱元璋走南闖北,立下赫赫戰功,明朝的開國功臣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藍玉率領明軍十五萬討伐北元,於捕魚兒海大敗元軍,北元太尉蠻子被殺,俘獲元主次子地保奴、吳王朵兒只、代王達裡麻及一眾妃嬪、公主,下屬官員、平民逾十萬,馬匹牲畜十五萬頭,捷報傳到南京,朱元璋欣喜異常,稱讚藍玉功績可比西漢名將衛青。

    洪武十二年(1379年)封永昌侯,洪武二十年(1387年)官拜徵虜大將軍,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拜大將軍、涼國公。

    藍玉的官位和權勢越來越大,其本人卻越來越驕橫跋扈,他畜養了很多莊奴,這些人都仗著藍玉的威勢暴虐兇橫。藍玉曾經搶佔了東昌的民田,御史查究追問此事,藍玉大怒,趕走了御史。藍玉北伐歸來,喜峰關守將開門不及時,藍玉縱容下屬直接砸爛了關門,朱元璋大為惱火。由於藍玉執掌軍權,所以軍隊內部將士的升遷與呼叫幾乎都是藍玉一個人說了算,他的的獨斷專行,讓朱元璋更加忌憚。而藍玉與朱元璋的矛盾也越積越深。他對朱元璋的不滿主要體現在兩點:

    1.藍玉覺得自己的官還不夠大,我藍大將軍為大明立下赫赫戰功,封官排序卻在馮勝,傅友德之後,而且只加了太子少保銜,老子不能當太師?

    2.藍玉覺得朱元璋不信任自己,“上疑我矣”。藍玉曾向朱元璋奏過幾件事情,但是朱元璋沒有采納。我為了你們朱家王朝鞠躬盡瘁,你老朱竟然如此待我,藍玉很生氣,後果不嚴重。

    反而朱元璋決定先下手為強,我老朱現在還沒死,你們就肆意妄為,我要是死了,後世子孫無能,你們豈不是會翻天,我老朱的江山不是白打了?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以謀反罪,將藍玉逮治下獄,朱元璋起初打算將藍玉凌遲,但是後來考慮到藍玉為大明立下戰功,又是皇室姻親,所以決定處以剝皮,留個全屍。既然開了頭,便一發不可收拾,太師南韓公李善長、延安候唐勝宗、吉安候陸仲亨等一批開國元老皆被全家屠戮,共計一公、十三侯、二伯,牽連被殺一萬五千多人,“元功宿將,相繼盡矣。”

    藍玉案結束,明朝的開國元老,跟隨朱元璋一起打江山的老夥計們基本被誅殺殆盡,自此朱元璋政權、軍權獨攬,再也沒有人能反對他,也沒有人能夠分走他的權力,威脅到朱家王朝的統治。

    所以我們分析這四大案,胡惟庸案與藍玉案的根本意義在於加強皇權,自古以來文臣主政,武將治軍的傳統被打破,都被收歸皇帝,而文武大臣也由輔佐皇帝變成了皇帝的奴才。打個比方,以前臣子還佔有股份,皇帝多少要顧及股東的們的想法,不能肆意妄為,但現在文臣武將純粹就是給皇帝打工的,皇帝不高興了隨時可以讓你滾蛋。朱元璋把封建社會的中央集權發展到了極致。

    而空印案與郭桓案更多的意義在於整頓吏治,打擊貪汙腐敗,由於朱元璋猜忌,殘忍的性格,以致於事態全面擴大,像藤蔓一樣延伸到各個角落,許多能吏賢臣冤做刀下鬼。

    藉助四大案,我們也可以看出朱元璋的性格,他剛愎自用,專橫獨斷,暴戾殘忍,疑心甚重,貪戀權力。但他並不是一個那麼薄情寡義的人,明朝建立之初,對於跟隨自己打江山的功臣,尤其是從安徽老家帶出來的這幫人,朱元璋的格外照顧的。但是在權力面前,在朱明王朝世世代代的基業面前,友情,兄弟算的了什麼?

    朱元璋跟漢高祖劉邦一樣,都是底層人出生,而朱元璋本人也和歷朝歷代千千萬萬的農民起義者一樣,都有其侷限性,能夠共患難而不能共富貴,農民起義在起事之初反抗的口號是打倒地主階級和壓迫自己的既得利益集團,但是在成功之後自己便成為最大的地主,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團,歷代王朝如此迴圈。

    只不過朱元璋做得有點過分,他把跟隨自己打江山的這幫兄弟應得的收益全部沒收,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以為這樣朱家王朝便能千秋萬代,江山永固。殊不知他死後四子朱棣發動了靖難之役,把朱元璋的如意接班人趕下了皇位,而明朝也並沒有千秋萬代,享國不到三百年便被農民起義顛覆,繼而被清朝取代。

    正是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 3 # 使用者644826806378

    明朝初年發生了四起影響十分大的獄案:胡惟庸案、藍玉案、郭桓案和空印案,這四起案件牽連人員甚廣,死傷無數。現今許多學者都認為這四起案件屬冤案,是朱元璋藉此肅清朝中勢力,以此鞏固皇權統治。

    空印案與郭桓案類似,是朱元璋藉此懲治貪汙的案件,空印案造成數百人被殺(也有說法認為被殺者數萬),數千人受杖戍邊。

    究其發生的具體時間,因官方史書並未記載,學界一直未能形成統一的看法,有說是洪武八年(1375年)的,有說洪武九年(1376年),也有認為是洪武十五年(1376年)的。

  • 4 # 無敵荷蘭三棍客

    功高蓋主,狡兔死走狗烹而已。

    朱元璋的殘暴一直飽受人們的詬病,開國功臣沒有幾個人能善終的。僅僅留下了湯和這個發小,以及擅長防守的耿柄文。明朝四大慘案將朝堂血洗一空,當時的官員上朝的時候,都要和家人訣別,每天下朝以後都要慶祝一番,慶祝自己又安全的度過一天。當時還有個奇怪的現象,官員由於犯罪的太多,沒人替他幹活了,朱元璋下令,犯刑的官員在牢中也要繼續幹活,哪怕明天就要處斬,今天還要工作。殺頭幹活兩不誤。


    明朝四大慘案: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郭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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