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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淨土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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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洪168
問: 離婚後土地在公婆家土地確權證也在公婆手裡,還能得到土地嗎?
你提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問你的是,包產到戶的時候你在公婆家有沒有分到承包地?
如果包產到戶的時候你就在公婆家已經分到土地,離婚後,你是可以得到你個人的部分承包地的。
如果包產到戶的時候你還沒結婚,你哪來的土地?即使有也是在你孃家。
土地確權不是分土地。
凡是農民身份都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這個承包經營權只有在國家作土地大調整的時候才有分土地的權利。現在土地確權只是對二輪承包關係的一個權屬確認,相當於為以前的承包經營戶重新頒發土地證,並不是分土地,說白了土地原來是誰的,現在還是誰的。
什麼情況下你可以得到土地。
你在公婆家要有自己的承包地。也就是說,包產到戶分土地的時候你已經結婚,並在公婆家分有自己的承包地,離婚的時候可以將戶口和土地一併分出來,自己獨立經營,如果公婆家不同意拿出自己的承包土地,你可以請求村委會調解,調解不成,請求土地仲裁機構仲裁,要回自己的承包地。
什麼情況下不能得到土地。
包產到戶的時候你還沒結婚,你現在參與確權的土地是公婆家在你們婚前的承包地,可以把這種承包地理解為婚前財產。比如,公婆家在你們結婚時已經修的房屋,在你們結婚後分給你們居住,你們離婚後,這個房屋同樣是公婆家的,婚前財產和婚前承包地,離婚後你都沒權力分走,只有在婚姻持續期間夫妻共同創造的財產或者婚煙持續期間夫妻共同的承包地,離婚後才可以分配帶走。2018年土地確權將你名字登記在公婆家土地證上,是基於你還是人家合法夫妻,屬於家庭的一員,可以以家庭的形式共同經營公婆家的承包地而已,國家土地政策長期穩定不變,就是沒有分配過土地給你的事實,所以即使確權證上有你名字,婚前承包的土地離婚後你是沒權利分走的。
離婚後土地在公婆家,土地確權證也在公婆手裡,還能得到土地嗎?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理解的。
首先,我本人就是農民,我也有六七畝承包地,這六七畝地我家至少有二十年沒有變化過,現在的土地確權證也是這麼確權的。我記的小時候,生產隊每隔兩三年就要調整一次田地,該增的增,該減的減,姑娘出嫁了,老人去世了,都得減少田地,娶回媳婦,添了小孩,都得增加田地。生產隊的總田畝不變,調整田地就是要讓大家平均分配田地。其時農民主要靠田地種糧食收入,田地多,糧食就收得多,不但但為了多收糧食,莊稼的桔杆可以當耕牛飼料,當燒大鍋灶的材料,自家燒磚窯更要莊稼桔杆,所以大家按人口分配田地,比較在意這事。
隨著時代的發展,工礦企業越來越多,需要人上班,加上種地的收入與社會的消費越發的跟不上,農民們就出外打工謀生,收入是種田的多倍,由此農民們就不在意田地了,有的農民田地較多,又不好意思荒著,反而成了累贅,再也沒有人計較田地少了,多田的人家想扔出來,還沒人要,出現這種情況,生產隊調田的習慣也自然斷了。此後,田多的農民受著,田少的農民也不要,一直延續到至今~
現如今,農民們又想多要田,但在某些農村,好多年都不調整田了,加上有一段時期,大家都不想多種田,你現在想多要田,還是省省吧。為什麼現在大家都想多要田,一是國家對每畝地有糧食補貼,二是你不想種地,可以轉租給種田大戶種,你收租金,三是城市效區的農民,動不動就拆遷,開發,徵收土地,效區拆富的農民太多了,所以,效區的農民,挖空心思想多分地,有的人家姑娘出嫁多年,還想把戶口遷回孃家,以期獲取拆遷收益,還有的以前花錢買了城鎮戶口,又花錢返回農村戶口,來回折騰,都是為了利益~
言回本題,,題主作為一個女孩,嫁出去後,戶口也隨之遷到夫家,孃家這邊,若是實行田地調整,你的田地自然分給了大家,若孃家當地也是多年不調整田地,那大家約定成俗,嫁出去的姑娘,也就沒有田地了,孃家的哥哥弟弟也不會承認你還有地在孃家,這是現實。你嫁到夫家,同樣夫家生產隊若調田,你肯定多出一份,若是不調田,你戶口遷來了,只能承認你是夫家生產隊的人,至於土地按照人口確權了,那個戶主不是你,也不會明確你有幾畝地,哪塊地是你的,其實,個人承包地,第一道關是生產隊的,第二道關是村集體的,你不是這個生產隊的人,你就不能享受這個生產隊的田。你離了婚,等於就自動放棄了夫家生產隊的田,如果你的戶口還在夫家,你可以糾纏下去,遇到夫家拆遷,完全可以要上一份拆遷款。戶口遷走,勸你還是斷了要田的心思。另外,若你的戶口一直在孃家沒有遷出,遇到孃家拆遷,你同樣可以在孃家分得一份拆遷款~
最後總結一條,出嫁的姑娘,孃家田地自動解除,夫家田地自動有你一份,但若是離了婚,你可能就是沒有田的農民了,土地確權了,也與你沒有關係,但是戶口在什麼地方,遇到徵地拆遷,會有你一份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