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陳小勺私房菜

    具體你要說出公司怎麼噁心到你了,是工資上的剝削,還是高層對你的壓榨。

    但是你說想要噁心回去,我覺得還是不要這麼做比較好,多說人多力量大,僅憑自己微薄的力量應該是對抗不了一個公司。都說公司是資本家,剝削你也是理所應當的,報復回去費心費力,我個人介意還是不要這麼幹了,留著時間充實自己,強大自己,比什麼都重要。

  • 2 # 一個有魔法的號

    做得對,主動回去,拿到失業賠償,

    可能“公司他爸爸”這兩天要下來體驗生活,苦於沒得空缺崗位安排,

    噁心你走人,你就噁心他爸爸

    哈哈哈

  • 3 # 虎嘯猿啼

    走吧。

    退一步,海闊天空。

    既然公司已經噁心了,就讓它去噁心吧,噁心的公司,都不會長久的。

    但是,我們不能噁心,因為一旦噁心了,胃口就會不好,吃不下飯,那怎麼整啊?!

    此處不留人 ,自有留人處。

    三十六計,走為上。

    換一個工作環境,有時候,不失為,是一種良策。

    這社會,畢竟是人品好的人多,大家都講道理,文明,禮貌,和諧相處。

    不要為了一些,本身,心理缺陷的人,而影響了我們,熱愛生活的好心情,不值得。

    工作,只是一種謀生的方式,不好相處,我就不和你相處。

    領導,我不伺候了,領導!

    狗屁領導。

    狗屎領導。

  • 4 # 冰川子愛

    有些公司想最佳化員工,但又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或是賠償金,會使用一些手段讓員工主動離職的,那作為我們員工要怎麼做呢?

    首先收集公司噁心你的證據,比如取消你的打卡指紋或是撤掉你的工位等,你可以以公司未提供工作條件為由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金。

    其次可以和公司算算細賬,比如有沒有給你按時交社保,社保是否足額繳納,(公積金雖不是強制的,你也可以主張一下),有沒有給你帶薪年假,有沒有給你計算加班,法定節假日工資是否給你補工資了,是否正常簽訂勞動合同等等。一個公司經營下來多多少少都有點問題,你用心去找都會找到的。當然找這些不一定要真的去仲裁,因為你的時間成本也比較高,你就給公司算賬,如果我去仲裁,公司損失多少,但如果公司給我補償金是多少,孰重孰輕,公司也會拎得清的。

    最後,儘量不走到對薄公堂這一步,因為這對你今後的求職之路不利,雖然大家都知道有時是企業不對,但新企業對有過仲裁的員工還是有所忌憚的。

  • 5 # 影視混元剪

    辦法還是很多的,癩蛤蟆爬腳面,不咬人膈應人。

    1、到點準時下班,下班就失聯,公司爆炸了跟我也沒關係。

    2、敢想敢說,只要對公司發展有利,管他天王老子一概不怕,開會嗆領導,他說一句你懟一句,特別是當著他下屬的面時。做到寸步不讓,絕不妥協,一點面子不給他留。

    3、越級反映問題,所有部門、分公司內部問題都交給上級領導解決,級別越高越好,能直接給董事長打電話就絕不發郵件給秘書。

    4、實名舉報公司一切違法行為,消防,稅務,經營等等。記住,一定要實名,還必須讓全公司都知道是你乾的。

    5、在職仲裁,加班費,社保公積金,勞動合同等等,最好是一事一議,上一個完了,下一個馬上無縫銜接,仲裁舉報不能停。

  • 6 # 凌聽職業規劃

    理解你的感受,被噁心了,肯定會想要回擊。我相信每個在職場的人都多多少少有過類似經歷。只是程度不同罷了。

    問題是

    1. 是否值得你去回擊。

    你需要付出時間和精力去對付公司。還要不被抓住把柄。搞得好出口氣,搞不好有時候塌了紅線,砸了自己的腳就不合算了。

    2. 噁心這種事,完全是看誰皮糙肉厚的。一般真的做噁心人的事,這樣的公司估計也是刀槍不入的。你能比得過嗎?千萬不要再把自己給噁心到,氣到。那就更不合算了。

    3. 人要向前看,最好的噁心就是找個更好的公司,活的更好。

    最後建議你不要浪費時間和公司過不去,如果只是噁心這個程度,那就一笑而過,過得更好笑得更久才是王道。噁心無論從做事上做人上都對自己沒好處,不是落了口舌就是失了顏面。

    當然如果犯法侵犯了你的權利,那另當別論。不過底線是訴訟千萬要小心。

  • 7 # 木頭傢俱

    這是一個法制社會,一切在法律的框架下處理事情,可以讓自己立於於不敗之地。一定要記住:法律只是保護弱小者的工作。

    公司與個人之間相比,個人是弱小者。公司是強大者。公司可以拖,有的是時間,有的是金錢,有的是人的精力。而做為企業的一名職工,很顯然,沒有時間,更沒金錢,也沒有精力與公司耗。

    公司做事噁心,想讓員工主動離職。作為員工,必須得明確,公司有解僱任何一個員工的權力。而解僱員工,在法律框架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

    在公司想讓員工主動高職的情形下,員工必明確兩個事情:(1)這份工作鐵定是幹不下去了。(2)如何爭取自已的離職補償。

    所以,決定噁心回去,這個問題,就變成了:如何在被動離職時,為自己爭取到應有勞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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