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11
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7657636601738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效力級別:法律頒佈單位: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行日期:2021-06-01頒佈日期:1984-03-12文號:主席令[十一屆]第八號時效性:現行有效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透過 根據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0年8月25日第九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2020年10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五號《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彙編整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區域性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第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兩個人在一起缺少靈魂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