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供熱資訊化建設的意義
供熱資訊化建設是網際網路、大資料和人工智慧技術在城市供熱領域的深化應用,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保障人民群眾溫暖過冬系列決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是促進資源最佳化配置、降低能耗、減少汙染物排放的重要途徑,是提升供熱保障能力、企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的重要基礎。
2018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以全省供熱監管資訊平臺建設作為推進供熱行業資訊化工作的抓手,制定了省、設區市、城市(縣、市、區)和供熱企業四級供熱資訊平臺建設方案,編制了有關技術標準,組織了軟體設計開發和試執行;石家莊市建成了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安裝了3萬個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點,並於2018-2019年採暖季實際執行,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據省領導指示要求,要儘快建成覆蓋全省所有城市的供熱監管資訊平臺,所有供熱企業要建立智慧供熱系統。
二、細化供熱資訊化建設工作目標
2019-2020年採暖季前,完成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詳細設計、系統測試和試執行工作,進入正式執行階段;各設區市主城區和供熱面積達到600萬平方米以上的縣級城區(下轄縣級城區均未達到600萬平方米的設區市應至少選擇一個縣級城區),建成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點數量達到總數的1%;供熱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企業實現生產系統智慧化和客服系統資訊化。
2020-2021年採暖季前,全省供熱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以上的城區建成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點數量達到總數的1%;供熱面積在100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企業實現生產系統智慧化和客服系統資訊化。
三、明確四級供熱資訊化建設內容
全省城市供熱資訊化工作以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建設為抓手,以頂層設計、統一標準、政府推動、整體提升為原則,整體工作分為省、設區市、城市(縣、市、區)和企業四級展開,每個層級均有明確的建設內容。
(一)省級和設區市級供熱監管資訊平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一組織設計開發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包含省、設區市兩級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功能,省和各設區市供熱主管部門根據所轄區域和職責分工,對區域內各個城市供熱執行具體情況進行監測和管理。平臺主要功能包括換熱站執行和居民室溫狀況的實時監測、各個城市投訴處置和供熱系統安全執行狀況的實時監測,各區域供熱效果和供熱企業服務質量的量化評價,供熱管網和設施完好狀況的智慧分析。設區市級供熱監管資訊平臺透過資料介面與轄區內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聯通,採集熱網執行和臺賬更新資料。
(二)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該平臺由縣級以上城市供熱主管部門組織建設,用於區域內供熱執行詳細狀況的監管和指揮。平臺主要功能包括熱源、換熱站和居民室溫等供熱系統設施執行狀況的實時監測,諮詢投訴的受理和處置,事故故障的預測預警,應急突發事件的指揮排程,基礎臺賬資料的定期更新。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透過資料介面與轄區內供熱企業智慧供熱系統聯通,採集熱網執行和臺賬更新資料。
(三)企業級智慧供熱系統。該系統由供熱企業組織建設,是供熱生產、客戶服務和企業管理等資訊系統的統稱。供熱生產系統主要功能包括多熱源的調峰和智慧排程,熱網引數智慧調控、氣候補償、節能執行,居民室溫遠端監測;客戶服務資訊系統主要功能包括報修服務受理,繳費收費辦理,諮詢解答和用熱常識普及,服務質量評估。
四、推進重點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一)制定基於資訊平臺的工作制度。制定和修訂全省供熱資訊平臺執行管理制度,包括基礎資料臺賬管理、典型熱使用者室溫採集、年度供熱行業指標統計、供熱資訊保安工作導則,資料採集和介面標準,供暖期應急投訴處置和逐級日報、突發事件報告工作導則等。此項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實施,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開發完成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根據省和設區市供熱監管部門的工作特點和現行制度規範,制定具體的系統功能需求方案,組織系統開發單位進行詳細設計,調整資料採集標準和介面規範,完成程式碼編寫、資料庫設計、測試和安全測評等工作,並正式啟用。此項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實施,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開發建設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安裝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裝置,聯通本轄區供熱企業智慧供熱系統,實現轄區供熱系統主要臺賬和執行資料上傳。此項工作由各設區市牽頭,各縣(市、區)組織實施,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年度任務。
(四)安裝居民室溫監測裝置。在所有居民小區安裝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裝置是全省城市供熱資訊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地應本著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參與的原則開展工作。室溫監測資料可以利用現有分戶熱計量系統上傳的資料,但應按規定比例列入典型範圍。此項工作由各設區市牽頭,各縣(市、區)組織實施,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年度任務。
(五)供熱系統智慧化和供熱企業資訊化建設。供熱企業對供熱生產系統和客戶服務系統進行智慧化和資訊化改造,按要求安裝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裝置,聯通所屬城區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平臺,實現臺賬資料和供熱執行資料的上傳。此項工作由各設區市牽頭,各縣(市、區)組織,供熱企業實施,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年度任務。
(六)完善供熱基礎臺賬資料。供熱企業應按照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設計要求,彙總整理最新臺賬資料,更新錄入。此項工作由各設區市牽頭,各縣(市、區)組織,供熱企業實施,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年度任務。
(七)四級供熱資訊平臺聯通執行。在完成上述工作基礎上,於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系統試執行,11月1日起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投入正式執行,資料按要求實時上傳,各級供熱主管部門結合資訊平臺功能制定工作制度,採暖季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五、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精心組織、統籌謀劃,制定本地區城市供熱資訊化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分工,充實專業人員,細化任務目標,確保各項建設任務按期完成。各設區市要牽頭組織所轄縣(市、區)開展供熱資訊化建設工作,既要抓城市級供熱資訊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建設,也要抓供熱企業智慧化和資訊化建設。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於6月15日前,將責任領導、聯絡人、2019年計劃完成資訊化建設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和供熱企業名單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做好資金保障。各地供熱主管部門要提前謀劃,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援,將資訊化建設和“冬病夏治”、老舊管網改造等工作有機結合,籌措資訊化建設資金。供熱企業要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資訊化建設,保證系統建設和執行維護資金的持續投入。
(三)加強培訓交流。加強資訊化的宣傳普及工作,推動政府、供熱企業對資訊化建設的關注、支援和參與。採取多種形式和手段,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資訊化培訓交流,宣傳資訊化理念和方法,推廣資訊化建設成功經驗,調動企業資訊化建設積極性,促進全行業資訊化發展環境的最佳化。
(四)加強工作督促指導。建立資訊化建設督導檢查機制,將資訊化工作納入各地年度重點工作,定期督促各項任務落實。建立供熱企業資訊化水平評價制度,公佈評價結果和排名,對末位企業進行重點指導。
(五)保障資訊保安。堅持網路安全與供熱資訊化發展並重,保證安全措施與資訊化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落實國家和我省網路安全的強制性標準,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資料洩露或被竊取、篡改。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測評和風險評估等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有關規定。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供熱資訊化建設的意義
供熱資訊化建設是網際網路、大資料和人工智慧技術在城市供熱領域的深化應用,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保障人民群眾溫暖過冬系列決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是促進資源最佳化配置、降低能耗、減少汙染物排放的重要途徑,是提升供熱保障能力、企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的重要基礎。
2018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以全省供熱監管資訊平臺建設作為推進供熱行業資訊化工作的抓手,制定了省、設區市、城市(縣、市、區)和供熱企業四級供熱資訊平臺建設方案,編制了有關技術標準,組織了軟體設計開發和試執行;石家莊市建成了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安裝了3萬個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點,並於2018-2019年採暖季實際執行,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據省領導指示要求,要儘快建成覆蓋全省所有城市的供熱監管資訊平臺,所有供熱企業要建立智慧供熱系統。
二、細化供熱資訊化建設工作目標
2019-2020年採暖季前,完成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詳細設計、系統測試和試執行工作,進入正式執行階段;各設區市主城區和供熱面積達到600萬平方米以上的縣級城區(下轄縣級城區均未達到600萬平方米的設區市應至少選擇一個縣級城區),建成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點數量達到總數的1%;供熱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企業實現生產系統智慧化和客服系統資訊化。
2020-2021年採暖季前,全省供熱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以上的城區建成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點數量達到總數的1%;供熱面積在100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企業實現生產系統智慧化和客服系統資訊化。
三、明確四級供熱資訊化建設內容
全省城市供熱資訊化工作以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建設為抓手,以頂層設計、統一標準、政府推動、整體提升為原則,整體工作分為省、設區市、城市(縣、市、區)和企業四級展開,每個層級均有明確的建設內容。
(一)省級和設區市級供熱監管資訊平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一組織設計開發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包含省、設區市兩級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功能,省和各設區市供熱主管部門根據所轄區域和職責分工,對區域內各個城市供熱執行具體情況進行監測和管理。平臺主要功能包括換熱站執行和居民室溫狀況的實時監測、各個城市投訴處置和供熱系統安全執行狀況的實時監測,各區域供熱效果和供熱企業服務質量的量化評價,供熱管網和設施完好狀況的智慧分析。設區市級供熱監管資訊平臺透過資料介面與轄區內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聯通,採集熱網執行和臺賬更新資料。
(二)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該平臺由縣級以上城市供熱主管部門組織建設,用於區域內供熱執行詳細狀況的監管和指揮。平臺主要功能包括熱源、換熱站和居民室溫等供熱系統設施執行狀況的實時監測,諮詢投訴的受理和處置,事故故障的預測預警,應急突發事件的指揮排程,基礎臺賬資料的定期更新。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透過資料介面與轄區內供熱企業智慧供熱系統聯通,採集熱網執行和臺賬更新資料。
(三)企業級智慧供熱系統。該系統由供熱企業組織建設,是供熱生產、客戶服務和企業管理等資訊系統的統稱。供熱生產系統主要功能包括多熱源的調峰和智慧排程,熱網引數智慧調控、氣候補償、節能執行,居民室溫遠端監測;客戶服務資訊系統主要功能包括報修服務受理,繳費收費辦理,諮詢解答和用熱常識普及,服務質量評估。
四、推進重點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一)制定基於資訊平臺的工作制度。制定和修訂全省供熱資訊平臺執行管理制度,包括基礎資料臺賬管理、典型熱使用者室溫採集、年度供熱行業指標統計、供熱資訊保安工作導則,資料採集和介面標準,供暖期應急投訴處置和逐級日報、突發事件報告工作導則等。此項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實施,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開發完成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根據省和設區市供熱監管部門的工作特點和現行制度規範,制定具體的系統功能需求方案,組織系統開發單位進行詳細設計,調整資料採集標準和介面規範,完成程式碼編寫、資料庫設計、測試和安全測評等工作,並正式啟用。此項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實施,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開發建設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安裝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裝置,聯通本轄區供熱企業智慧供熱系統,實現轄區供熱系統主要臺賬和執行資料上傳。此項工作由各設區市牽頭,各縣(市、區)組織實施,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年度任務。
(四)安裝居民室溫監測裝置。在所有居民小區安裝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裝置是全省城市供熱資訊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地應本著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參與的原則開展工作。室溫監測資料可以利用現有分戶熱計量系統上傳的資料,但應按規定比例列入典型範圍。此項工作由各設區市牽頭,各縣(市、區)組織實施,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年度任務。
(五)供熱系統智慧化和供熱企業資訊化建設。供熱企業對供熱生產系統和客戶服務系統進行智慧化和資訊化改造,按要求安裝典型熱使用者室溫監測裝置,聯通所屬城區城市級供熱監管指揮平臺,實現臺賬資料和供熱執行資料的上傳。此項工作由各設區市牽頭,各縣(市、區)組織,供熱企業實施,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年度任務。
(六)完善供熱基礎臺賬資料。供熱企業應按照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設計要求,彙總整理最新臺賬資料,更新錄入。此項工作由各設區市牽頭,各縣(市、區)組織,供熱企業實施,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年度任務。
(七)四級供熱資訊平臺聯通執行。在完成上述工作基礎上,於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系統試執行,11月1日起全省城市供熱監管資訊平臺投入正式執行,資料按要求實時上傳,各級供熱主管部門結合資訊平臺功能制定工作制度,採暖季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五、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精心組織、統籌謀劃,制定本地區城市供熱資訊化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分工,充實專業人員,細化任務目標,確保各項建設任務按期完成。各設區市要牽頭組織所轄縣(市、區)開展供熱資訊化建設工作,既要抓城市級供熱資訊監管指揮資訊平臺建設,也要抓供熱企業智慧化和資訊化建設。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於6月15日前,將責任領導、聯絡人、2019年計劃完成資訊化建設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和供熱企業名單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做好資金保障。各地供熱主管部門要提前謀劃,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援,將資訊化建設和“冬病夏治”、老舊管網改造等工作有機結合,籌措資訊化建設資金。供熱企業要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資訊化建設,保證系統建設和執行維護資金的持續投入。
(三)加強培訓交流。加強資訊化的宣傳普及工作,推動政府、供熱企業對資訊化建設的關注、支援和參與。採取多種形式和手段,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資訊化培訓交流,宣傳資訊化理念和方法,推廣資訊化建設成功經驗,調動企業資訊化建設積極性,促進全行業資訊化發展環境的最佳化。
(四)加強工作督促指導。建立資訊化建設督導檢查機制,將資訊化工作納入各地年度重點工作,定期督促各項任務落實。建立供熱企業資訊化水平評價制度,公佈評價結果和排名,對末位企業進行重點指導。
(五)保障資訊保安。堅持網路安全與供熱資訊化發展並重,保證安全措施與資訊化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落實國家和我省網路安全的強制性標準,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資料洩露或被竊取、篡改。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測評和風險評估等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