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心靈的遠航2

    很簡單!——一是,很多法律及法理超出了普通老百姓的認知;二是華人對西方影視劇裡面有的復仇情節有誤解:很多時候,罪犯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不是法律不好,也不是司法腐敗,而是證據不足。所以只有採取私下復仇的辦法。

  • 2 # 老穿山甲976

    大腦洞開,遊韌有餘。為什麼不在關鍵環節自首?而潛逃二十年被捕?為什麼良知是今天不是昨日?當冤魂已消散了二十餘年後,潛逃二十年的卻扮演著受害者的角色,誘騙冤魂,誘騙社會如果可以開脫,人類社會的歷史也可以改寫了。

  • 3 # 為你說句公正話

    女魔頭勞榮枝不僅是二審如此轟動,就是一審大家都很關注了,一個聯手法子英殺害七條人命的人,手辣心狠的人今天在二審法庭上如此猖狂,勞榮枝為自己活命最後掙扎,死馬當作活馬醫了,相信法律會公平公正的。

  • 4 # 任波七

    當下是法制社會,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嚴謹性,為保護人權和生命不被枉殺,所有案件重證據輕口供,沒有完整的證據不能定罪,實行疑罪從無的原則,這是法制文明,是好事。

    然而事無完美

    這就會造成另一個結果,犯罪嫌疑人真實的實施了犯罪行為,甚至是殘暴的令人髮指的。但是,高智商犯罪和時間久遠的犯罪往往會造成毀滅證據和受當時技術條件影響而證據不足,最終法律會無奈放過惡魔的結果。

  • 5 # 蠟燭的幸福生活

    第一種是說她完全無罪,全程被法犯脅迫,甚至有人說她是精神上的小花梅。

    另外一種說法是,她才是罪惡的主腦,精神控制法犯,用狐媚手段操縱法犯殺人劫財。

    蠟燭覺得這兩種說法,前者是一種幫她脫罪的營銷手段,還有那麼一撥人想借助這類全民關注的案件攪渾水,動搖我們的法Z根基,這種手段絕不能讓他們得逞。

    而後一種說法也有違事實,並很容易讓人忽視法犯的罪惡。勞犯有她獨特的魅力不假,但是因此就說法犯累累罪行全是她的操縱,這是不合邏輯的。

    法犯在結識勞犯之前的種種表現,完全可以說明他本來的人性。網上有J方和法犯的槍戰影片,他在被抓的危機時刻,都不忘給對方洗腦。

    以上種種說明了法犯本身就具備極端、極惡的人性,也有影響、操縱他人的能力,當然勞犯也是如此。

    他們顯然是同類,是法Z穩定社會中的逆鱗,這也是勞犯二審轟動的原因吧!

  • 6 # 丅FK

    勞榮枝一審、二審都是相當轟動,揹負七條人命的她能否逃脫死刑的判決,這才是轟動的原因。

    隱姓埋名潛逃20年,因為好奇暴露了行蹤,最後被緝拿歸案,可謂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由於時間久遠,當事人和行兇者已經是死無對證,加上兇手法子英刻意的掩護,使得勞榮枝的犯罪證據鏈條不是很清淅,這使得她似乎是看到了生的希望,於是凡是涉及到案件的關鍵節點上她都採取了避重就輕,含糊其辭的做法,跟審判機關打起了“馬虎眼”,但是估計這一切將會是徒勞的,她被判死刑的可能性相當大。

    惡有惡報,害死那麼多無辜生命還想保命?這事兒很難!

  • 7 # 快樂使用者零零發

    因為這個案件,像日本南韓那幾個著名的變態殺人案件一樣,很可能是中國法治建設史上一個重要的節點。案件本身由於時代久遠,很多媒體釋出的資訊都是碎片化的,包括警方也沒有很詳盡的記錄。然而,相對於案件本身,案件背後的法治準繩、執法尺度才是大家熱議的重點。這是一場中國幾千年法治思維和現代法律的激烈衝突!是現代法治思維萌發的表現,是從“青天大老爺”向一切以法律為準繩的轉身!是“民憤”裹挾法律,還是依法治國可能在這一刻面臨選擇!可以說進一步海闊天空,退一步萬劫不復!

  • 8 # 絮心日記

    1、她曾是九十年代轟動全國的悍匪;

    2、她較高的顏值與犯罪形象形成巨大反差;

    3、案件涉及的命案比較多;

    4、犯案手段十分殘忍;

    5、這起案件時間久遠,考驗著辦案的智慧;

    6、她竟然成功潛逃20年也沒被發現;

    7、勞榮枝"受害者"身份存疑;

    8、案件的判決結果對其他案件可能會產生影響。

  • 9 # taimafantaimafan163

    不能推論、不能有罪推定,必須堅持疑罪從無的法律原則,必須要靠證據,必須證據確鑿,否則你有可能就是下一個被冤殺的呼格吉熱圖!

  • 10 # 吃橘子不剝橙子皮

    勞榮枝案一審,二審關注人都比較多,畢竟現在法制社會,攝像頭身份證銀行卡支付寶微信都需要實名認證的現在,能在大城市潛逃二十年,並且過的並不錯,甚至比普通大眾都要奢華的生活,那反偵察手段真的是相當厲害了。尤其是那張夜店的照片,也讓人一眼難忘。

    勞榮枝酒店上班照片

    一審過後,到二審看到勞榮枝出庭,明顯沒有一審的慌亂了,更加鎮定,法庭上仔細翻看著案件,力求在死局中砸出一條路出來,這個心裡素質,大部分的男殺人犯都沒有,而且從法子英之前案子看,法子英的心理素質,反偵察能力,謀劃能力等等,都明顯在勞榮枝之下,這樣看的話,很明顯是網上大部分大眾所說的,是勞榮枝出謀劃策,由法子英進行執行的計劃。(如果真的是法子英脅迫,勞榮枝有各種機會報警或者最少在法子英被判死刑後可以自首自己被脅迫情況,但是都沒有,而是一審過後的死局卻法庭當場翻供),這樣看事情其實很明顯。但是問題就出在,沒有證據能證明我們的推論,殺人犯法子英已經不在了,而所有受害者除了一對夫妻外其他也全部都被殺害,僅有的一對倖存的夫妻不願意出庭做供,同時他們也沒有親眼看到勞榮枝殺人等重要情況。這讓法治有點無能為力的情況讓人意難平,所以轟動較大。另外,勞榮枝在法庭上的供述,也讓人震驚。我溫柔善良,我連一隻雞都沒有殺過,我是被脅迫的,瞬間讓她這個施害者,反而看似成了受害者,法庭上沒有悔罪知錯的態度,立馬把自己變成了被強迫的,如果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判我死刑,那就是把我冤枉死的,這就更讓人憤懣又無力,大家也希望著法制的完善和進步,整體下來關注的人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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