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同學在教室掃地,孩子從那過,不小心碰到了同學,然後同學手裡的笤帚恰好就散開壞了(我不知道那是個多麼脆弱的笤帚),老師讓孩子和同學各拿10塊賠笤帚,第二天一早孩子拿著就去了,還沒等交老師就要走了,這樣合理嗎?一個笤帚值2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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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芸伊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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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巖哥003
這其中的描述,有些不真實,不客觀。
1.如果是不小心就把掃把碰壞,這個掃把的質量也太差了。
所以,作為清掃工具的掃把,絕對不是“不小心碰壞”,從這番描述,已經反應出題主的心態。
2.損壞公私財物,理應賠償。如果是故意損壞,不僅要賠償,還要有必要的懲罰。
如果你是家長,應當承擔監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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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櫟田
糾結啥啊?事情不論大小,做錯了就是做錯了,錯了就要承擔責任!10塊20塊的事也要拿出來說!做父母的要有大的格局,不要小家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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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實現一個曉目標
作為家長你糾結的方向是有問題的。你關注的其實是錢,但通過這件事兒其實是對孩子勇於擔當,勇於承責的一種鍛鍊。遇事勇敢面對,不逃避。這是一個優秀的品質。從這個意義來說,別說10塊,就是100都買不來。那些遇事就千方百計找背鍋俠,推諉的家長。他們的孩子也會有樣學樣。或許得利一時,逃避推卸了責任。但這種人步入社會,是不堪大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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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生活的哩哩
20塊錢又不是大錢,買一把更好的送過去,圖省事就賠錢。
我三年級校服丟了,和同學在教室找,碰碎了一個同學捐的花盆,當時那個同學說沒事,碎了就碎了。我回家和我媽說了,本來一整個小學五年級就一套校服,外套還丟了已經夠煩的了,還買不了,家裡那時候也不富裕,就沒賠了。結果班主任在我年級成績單上評語寫這個事,說損壞公物要賠償,我媽都氣壞了,過這麼久還說,但是我媽依然沒賠償,經濟不富裕。
五年級年級成績單,我成績普普通通,沒啥亮點,班主任又拿這個事說,真讓人氣炸了!我以後小孩要損壞了哪裡公物,一定買一樣的或者更好的東西送過去,一定不讓我小孩受這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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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偉岸的螃蟹大俠
那你的意思是不要賠償,不就是一個笤帚嗎?老師自己貼錢買一把就是?是這個意思嗎??憑什麼呢?臉皮厚嗎?我不知道你們的學校有沒有什麼學雜費之類的,但是我們現在已經沒有任何學雜費。除了在學校裡吃飯需要支付的伙食費,和自己願意訂的雜誌。其他基本沒有任何費用!所以,都免費讀書了,東西是共用的,你別管那把笤帚之前是不是已經散架了,但是你兒子確實碰了。不故意的就沒錯了?不故意犯法就不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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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廣州花都是我家
是個教育孩子的機會,做錯事情要承擔責任,我小孩把學校的圖書撕壞了,我也要他重新買一本賠償,用他自己的零花錢。
這有什麼,幼兒園中班孩子還要輪班做值日生呢。老師說還以為我家孩子不會拖地,結果拖的挺好的。我覺得是一種鍛鍊孩子自理能力的機會。壞了應該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