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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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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城炊煙
駱士賓強姦鄭娟,其實是塗志強和水自流默許的。
木材廠正式工人塗志強,雖然娶了美美的鄭娟,在外人眼裡他倆是挺好的一對兒,可是他倆並沒有夫妻之實。
鄭娟曾對周秉昆說:“塗志強喜歡的不是我,他跟我結婚是為了掩人耳目,他們合夥瞞著我。”
這麼美的鄭娟,塗志強不喜歡,為什麼還要娶回來掩人耳目呢?
劇情中沒有明確道出,看過原著的都知道:塗志強喜歡水自流。
因為是“同”,在那個年代比起現在、更不被世俗接受,所以娶了鄭娟,只為掩人耳目。
駱士賓、水自流、塗志強,這三個男人關係那麼鐵,只有駱士賓一個是喜歡女人的。
鄭娟雖然是哥們塗志強名義上的老婆,卻沒有夫妻之實。
當駱士賓要強姦鄭娟的時候,鄭娟極力反抗,大聲喊:“強子,救救我!救救我啊!”
兩情相悅的水自流和塗志強,卻橫下一條心,沒有開門去阻止。
倔強的鄭娟,被高大的駱士賓,硬生生地把右腿肋骨給拉斷了一皮,鄭娟沒法動彈了,才讓駱士賓給得逞了。
駱士賓的殘暴無情,讓鄭娟一輩子恨毒了,恨不得將他碎屍萬段、千刀萬剮啊!
但對塗志強和水自流來講,大家都不單著,都心有所屬,這微妙的關係,也許就悄悄平衡了?
如果駱士賓沒有犯事兒,塗志強不去頂包,塗志強會把鄭娟生的孩子,當自己親生的一樣養著。
雖然駱士賓知道這個孩子其實是他的種,但駱士賓是個混混,塗志強有了小孩,更能掩人耳目?
但他們打死了人,塗志強原本的這個設想也落空了。
打死人的那個晚上,他們一幫男人在一起喝酒,喝得醉醺醺的,和鄰桌發生了爭執,慌亂中捅死了一個人……
警察在現場抓住了塗志強,塗志強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捅死了人。
當時大家都喝醉了,場面一度混亂,慌亂中,兩邊的人在酒精作用下,都一陣激動犯了渾。
警察趕到現場的時候,大家見死了人都跑了,而他還在現場,於是就把他給銬走了。
進了局子裡,警察審他,他清醒過來:已經捅死了人,總得有個人以命償命,如果他不認罪,也會牽連水自流和兄弟們。
思來想去,他便招供了,承認人是自己殺的,被判了死刑。
塗志強行刑前,到底在水自流耳邊說了什麼呢?他的臨終遺願到底是什麼呢?
有人說水自流重情重義,其實他所做的,都是塗志強囑託的,包括讓周秉昆去給鄭娟送錢,其實都是塗志強交代給水自流的。
塗志強在木材廠,和周秉昆一起做活兒多年,他非常瞭解周秉昆的品行和為人。
塗志強對鄭娟雖然沒有夫妻之情,但如果他沒犯事兒,他會照顧鄭娟和她的親人。
鄭娟找塗志強,也是為了生存下來。她和弟弟鄭光明,都是養母撿回來養大的,弟弟雙眼失明,母親腿腳不靈便,一家人就靠母親賣冰棒兒艱難過活。
塗志強對鄭娟有一份責任在。
蹲進大牢裡的那些天,塗志強想到了單純善良的鄭娟,他知道鄭娟已經懷了駱士賓的孩子。
他知道,他不在了,鄭娟的日子會無以為繼……
思來想去,水自流和駱士賓都不能給鄭娟安穩的生活,他想到了天天和自己一起工作的周秉昆。
周秉昆踏實、勤勞,更重要的是他心眼好、實誠!
那天行刑前,水自流把帽子給塗志強戴上後,塗志強在水自流的耳邊,語重心長地說:
“你們每個月按時給鄭娟送些錢去,和我一起做活的周秉昆,我信得過他,你讓他去送,免得打草驚蛇!”
水自流找周秉昆去完成塗志強的遺願,其實是塗志強親口囑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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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解答為何要送錢給鄭娟一家人?
第一、為了塗志強對鄭娟的感情,也為了水自流對鄭娟的感情
周秉昆說過:“強哥是一個好人。”
我們可以從鄭娟口中得知,她與塗志強兩個人結婚,是為了掩人耳目,從塗志強臨死之前,水自流將帽子戴在了他的頭上,兩者結合,能夠推測出來,塗志強與水自流兩個人才是一對真正的戀人。
塗志強和水自流是戀人這回事,鄭娟是知道的,她與塗志強結婚,都是各取所取,她幫助掩蓋塗志強和水自流兩個人的戀情,畢竟在40年後的今天,很多人也不願意將這種戀情讓更多人知道,很多人也不能接受這樣的戀情,何況是在40年前呢?
反過來,鄭娟家裡條件不好:母親有病在身,弟弟雙眼看不見,並且,鄭娟家裡的成分不太好,因此,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在兩位病人的拖累之下,更是雪上加霜。
因此,塗志強和水自流需要鄭娟幫他們掩蓋戀人的事實,鄭娟也需要塗志強對她們一家的照顧,並且,塗志強是工人,在那個年代,他們屬於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也有穩定工資收入,從哪一方面講,塗志強的條件都十分優秀。
要知道,在那個年代,鄭娟的家庭條件和成分,一般來說,工人根本看不上鄭娟,而塗志強與水自流的戀情,也會被世俗所不容。
他們是各取所取,從而結合,走到了一起。
塗志強和水自流兩個人都是比較重感情的人,正如周秉昆所說“強哥是個好人”,所以,雖然他和鄭娟的結合是各取所取,但是他還是希望,在自己死後,水自流可以好好照顧鄭娟,畢竟鄭娟也算幫過他們。
水自流幫助鄭娟,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第二、鄭娟有了駱士賓的孩子
鄭娟有了孩子,孩子是駱士賓的。
塗志強、水自流和駱士賓三個人是比較要好的朋友,因此,當得知鄭娟有了孩子之後,所以,需要好好照顧鄭娟,其實,塗志強和水自流都是為了駱士賓的孩子,但是,駱士賓自己,則對鄭娟和孩子,沒有太多的感情。
當初,他們讓周秉昆給鄭娟送錢之時,駱士賓曾說過,如果鄭娟將孩子不要了,那麼,給鄭娟送的錢,就要少上一些。
而且,駱士賓後來發達了,要和另外一個女人“萌萌”結婚之時,早就將自己的孩子給忘記了,還是水自流問駱士賓,孩子該怎麼辦。
從這裡也可以看出,駱士賓對這個孩子是沒有感情的。
或者說,駱士賓沒有塗志強和水自流那樣看重感情。
給鄭娟送錢,與其說是駱士賓為了孩子,倒不如說是水自流和塗志強為了孩子。
為何選擇周秉昆?
水自流和駱士賓讓周秉昆給鄭娟送錢時,給了35元,其中有5元是給周秉昆的酬勞,也就是跑腿費,在那個年代,5元是很大的一筆錢了,可以解決很多問題,為了這5元,其實也有很多人願意做這件事情的。
但是,周秉昆其實是他們唯一的選擇。
第一、周秉昆和塗志強的感情
選擇周秉昆,是因為周秉昆和塗志強的感情很要好,在選擇周秉昆之前,水自流和駱士賓肯定是經過一番調查的。
第二、周秉昆是個好人
塗志強是一個工人,雖然和鄭娟結婚是為了掩人耳目,但是,也為鄭娟遮風擋雨。
對於鄭娟來說,塗志強也是一個好人,所以,鄭娟對水自流和駱士賓是有怨恨的。並且,鄭娟知道水自流和駱士賓的所作所為,因此,不願意有過多的牽扯。
周秉昆則不一樣,他是一個好人,從感情上來說,鄭娟更願意接受。而且,周秉昆也更願意去幫助鄭娟。
第三、為了孩子
錢是需要的,但是,孩子有一個好的家庭,有一個好的父親,則更為重要,因此,他們選擇了周秉昆,從讓周秉昆開始給鄭娟送錢之時,他們便已經想到了以後孩子的出生,讓周秉昆和鄭娟在一起。
周秉昆重感情,也是一個好人,關鍵是成分,周秉昆在那個年頭,可謂是“根正苗紅”,周秉昆的父親是工人,周秉昆的母親是街道積極分子,周秉昆自己也是工人。在那個時代,周秉昆簡直相當於現在的鑽石王老五。
如果周秉昆能夠和鄭娟在一起,無論是對鄭娟,還是對將來以後要出生的孩子,都是一件十分極好的事情。
鄭娟十分美麗,是一個很有魅力的女子,對周秉昆這樣的小夥子,有著很強的吸引力,從周秉昆的表現也可以看出,他第一次去給鄭娟送錢,第一次見到鄭娟,就已經怦然心動了,當晚,周秉昆就已經睡不著覺了,他知道了思念的滋味兒。
而周秉昆重感情,又是好人,又是工人,這樣的人,也會讓鄭娟動心。
因此,讓周秉昆去給鄭娟送錢,也是有這一方面的考慮。
當然,也是為了孩子,只要和鄭娟在一起,孩子出生後,便會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一個根正苗紅的家庭,所以,在醫院時,駱士賓和水自流都讓周秉昆承認那孩子是他的。
照顧鄭娟,更多是水自流和塗志強對鄭娟的感激,以及鄭娟有了駱士賓的孩子,選擇周秉昆,則是因為周秉昆是他們唯一的選擇,周秉昆願意承擔,鄭娟也易於接受,並且,也容易給駱士賓的孩子,有一個更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