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為中國古代主觀唯心主義之集大成者。
其學深受南宋陸學和禪學的影響,但比陸學精緻完整和廣泛得多。
王守仁之學,經歷了“學凡三變”的歷程。
黃宗羲曰:“先生之學,始氾濫於詞章;繼而遍讀考亭之書,循序格物,顧物理、吾心終制為二,無所得入;於是出入佛老者久之。
及至居夷處困,動心忍性,因念聖人處此,更有何道?忽悟格物致知之旨,聖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
其學凡三變而始得其門。
”(《明儒學案》)“始得其門”即所謂“龍場悟道”,此為王守仁心學誕生之時。
“心即理”為王氏心學之理論基礎,也是其宇宙觀。
他服膺陸九淵“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的思想,以為簡易直接,有以接孟子之傳。
並且發展了陸之命題,完全否認了待“明”之“理”的客體,提出天下無心外之物、無心外之理的命題。
認為孝、弟、惻隱之心為人所固有,不假外求。
主張“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認為求理不在“格物”,而在“致知”,“致吾心良知之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皆得其理”,從而以一元論的“良知”說代替了程、朱客觀唯心主義的“天理”論。
王守仁認為“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傳習錄》)。
此“心”不僅為人身主宰,甚且主宰著天地、鬼神、萬物,“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充天塞地中間,只有這個靈明”(同上)。
“吾心”不僅化生天地萬物,即便六經學術,亦在“吾心”之中,“六經非他,吾心之常道也”,“故六經者,吾心之記籍也”(同上)。
關於知行關係,王守仁拋棄了宋儒“知先行後”的傳統看法,提出了“知行合一”的觀點。
認為只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只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知行不可能分開。
他以“心即理”為理論前提,批評朱熹“物理吾心終判為二”是導致“知行之所以二也”的原因。
認為人如果將知行分做兩件去做,勢必在理論上失卻“知行本體”,在實踐上造成“終身不行,亦遂終身不知”之弊。
他稱“知行合一”不是鑿空杜撰,說知行本體原是如此,人只是由於被私慾隔斷而不知而已。
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
認為知行原是兩個字說一個工夫,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同上),“凡謂之行者,只是實去做這件事。
若著實做學問思辨的工夫,是學問思辨亦便是行矣”,“若謂學問思辨之,然後去行,卻如何懸空去學問思辨得?行時又如何去做得學問思辨的事”?“行之明覺精察處便是知,知之真切篤實處便是行”(《答友人問》)。
既然“知行工夫本不可離”,所以他主張“知行合一並進”,認為學、問、思、辨、行五者,“合其事而言一而已”。
關於認識方法,王守仁的核心思想為“致良知”或曰“致知格物”。
他稱此為“學問大頭腦”、“千古聖聖相傳的一點真骨血”。
此命題實際是將《大學》之“致知”與《孟子》之“良知”觀點結合起來。
但他認為“格”不應以“至”字訓,而當作“正”字解。
所謂“格物”,非格心外之物,“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傳習錄》),即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
“格物”的目的在於“致良知”,他將孟子“良知”的觀點大加發揮,認為“良知”是“造化的精靈”,它“生天生地”,是“與物無對”的宇宙根源,“人若復得它完完全全,無少虧欠”,便完成了對宇宙的認識。
認為聖人只是順其良知之發用,天地萬物,俱在我良知的發用流行中。
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滯於見聞,而亦不離於見聞。
他認為良知即是天理,“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推而衍之,便為孝、弟、忠、信、五倫百行的道德規範,從而完成了由哲學到倫理學的邏輯論證,樹立了封建道德的絕對權威。
他舉例說:“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悌,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
”(《傳習錄》)他認為“性無不善,知無不良”,而且“人人之所同具”,故“致良知”具有普遍的意義。
關於“致知格物”之法,王守仁概括為“無善無惡是心之體,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王門四句教。
王守仁也承襲了“存天理,滅人慾”的理學傳統命題,而將其方法概括為兩種:一為靜的功夫,即無事時存養,防人慾於未萌之先,靜處體悟,以存天理(致知);二為動的功夫,即有事時省察,克人慾於方萌之際,事上磨鍊,以滅人慾(格物)。
王守仁自稱其“致良知”為“孔門正眼法藏”,說:“吾平生講學,只是致良知三字。
”(《寄正憲男手墨二卷》)
王守仁為中國古代主觀唯心主義之集大成者。
其學深受南宋陸學和禪學的影響,但比陸學精緻完整和廣泛得多。
王守仁之學,經歷了“學凡三變”的歷程。
黃宗羲曰:“先生之學,始氾濫於詞章;繼而遍讀考亭之書,循序格物,顧物理、吾心終制為二,無所得入;於是出入佛老者久之。
及至居夷處困,動心忍性,因念聖人處此,更有何道?忽悟格物致知之旨,聖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
其學凡三變而始得其門。
”(《明儒學案》)“始得其門”即所謂“龍場悟道”,此為王守仁心學誕生之時。
“心即理”為王氏心學之理論基礎,也是其宇宙觀。
他服膺陸九淵“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的思想,以為簡易直接,有以接孟子之傳。
並且發展了陸之命題,完全否認了待“明”之“理”的客體,提出天下無心外之物、無心外之理的命題。
認為孝、弟、惻隱之心為人所固有,不假外求。
主張“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認為求理不在“格物”,而在“致知”,“致吾心良知之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皆得其理”,從而以一元論的“良知”說代替了程、朱客觀唯心主義的“天理”論。
王守仁認為“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傳習錄》)。
此“心”不僅為人身主宰,甚且主宰著天地、鬼神、萬物,“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充天塞地中間,只有這個靈明”(同上)。
“吾心”不僅化生天地萬物,即便六經學術,亦在“吾心”之中,“六經非他,吾心之常道也”,“故六經者,吾心之記籍也”(同上)。
關於知行關係,王守仁拋棄了宋儒“知先行後”的傳統看法,提出了“知行合一”的觀點。
認為只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只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知行不可能分開。
他以“心即理”為理論前提,批評朱熹“物理吾心終判為二”是導致“知行之所以二也”的原因。
認為人如果將知行分做兩件去做,勢必在理論上失卻“知行本體”,在實踐上造成“終身不行,亦遂終身不知”之弊。
他稱“知行合一”不是鑿空杜撰,說知行本體原是如此,人只是由於被私慾隔斷而不知而已。
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
認為知行原是兩個字說一個工夫,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同上),“凡謂之行者,只是實去做這件事。
若著實做學問思辨的工夫,是學問思辨亦便是行矣”,“若謂學問思辨之,然後去行,卻如何懸空去學問思辨得?行時又如何去做得學問思辨的事”?“行之明覺精察處便是知,知之真切篤實處便是行”(《答友人問》)。
既然“知行工夫本不可離”,所以他主張“知行合一並進”,認為學、問、思、辨、行五者,“合其事而言一而已”。
關於認識方法,王守仁的核心思想為“致良知”或曰“致知格物”。
他稱此為“學問大頭腦”、“千古聖聖相傳的一點真骨血”。
此命題實際是將《大學》之“致知”與《孟子》之“良知”觀點結合起來。
但他認為“格”不應以“至”字訓,而當作“正”字解。
所謂“格物”,非格心外之物,“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傳習錄》),即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
“格物”的目的在於“致良知”,他將孟子“良知”的觀點大加發揮,認為“良知”是“造化的精靈”,它“生天生地”,是“與物無對”的宇宙根源,“人若復得它完完全全,無少虧欠”,便完成了對宇宙的認識。
認為聖人只是順其良知之發用,天地萬物,俱在我良知的發用流行中。
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滯於見聞,而亦不離於見聞。
他認為良知即是天理,“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推而衍之,便為孝、弟、忠、信、五倫百行的道德規範,從而完成了由哲學到倫理學的邏輯論證,樹立了封建道德的絕對權威。
他舉例說:“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悌,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
”(《傳習錄》)他認為“性無不善,知無不良”,而且“人人之所同具”,故“致良知”具有普遍的意義。
關於“致知格物”之法,王守仁概括為“無善無惡是心之體,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王門四句教。
王守仁也承襲了“存天理,滅人慾”的理學傳統命題,而將其方法概括為兩種:一為靜的功夫,即無事時存養,防人慾於未萌之先,靜處體悟,以存天理(致知);二為動的功夫,即有事時省察,克人慾於方萌之際,事上磨鍊,以滅人慾(格物)。
王守仁自稱其“致良知”為“孔門正眼法藏”,說:“吾平生講學,只是致良知三字。
”(《寄正憲男手墨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