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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左岸風住塵香

    2020年2月,28歲的姚策被確診為肝癌。治療過程中,許敏、姚師兵夫婦發現姚策與他們血型不匹配,並非血親。3月30日,姚師兵到淮河醫院反映姚策被錯抱一事。經鑑定,姚策為杜新枝和郭希寬之子,與杜新枝和郭希寬生活28年的郭威,才是姚師兵和許敏之子。

    此事一經曝光,迅速在網路上引起熱議。

    隨後,郭希寬、杜新枝、姚策對淮河醫院提起訴訟。三人認為,淮河醫院醫護人員在對新生兒進行日常護理過程中,存在重大過失,致使姚策脫離親生父母的監護長達28年,親子關係遭受嚴重損害。淮河醫院應承擔其對三人所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及其他損失。

    姚策另案訴稱,由於自己在出生時被錯抱,對生母杜新枝患有肝病的情況不知情,亦未能得到嚴格的肝病加強治療,導致其28歲就罹患肝癌晚期,淮河醫院應賠償其治療肝癌的費用及相應損失。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淮河醫院不否認錯抱事件系發生在該院,亦不否認姚策出生時未注射相關疫苗,但其指出,姚策出生時尚未有相關肝病阻斷藥物和阻斷技術可用,姚策所提出的母嬰阻斷在當時的條件下不可能實現。同時,個人經歷、生活習慣和治療情況等都與病情惡化有很大關係,而錯抱事件的發生、姚策出生時未注射相關疫苗與其罹患肝癌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淮河醫院於事發時對產婦和新生兒實行母嬰分離方式護理,且存在母嬰登記混亂、相關化驗單缺失等問題,在管理上存在重大過錯,最終造成了錯抱事件的發生,判決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姚策共100餘萬元,其中精神撫慰金40萬元。

    判決作出後,網友對賠償金特別是精神撫慰金數額是否合理展開了熱烈討論。

    姚策三人起訴請求的精神撫慰金共計180萬元,一審法院支援40萬元,二審法院予以維持。

    對此,該案二審審判長迴應說,對精神損害予以金錢賠償,可以對被侵權人的身心痛苦予以撫慰,實現對被侵權人合法民事權益的保護。精神損害賠償與財產損害不同,無法像財產損害一樣予以量化。

    該審判長說,錯抱事件造成郭希寬、杜新枝和姚策一家骨肉分離,無法正常享受親情。且姚策的病情與錯抱事件也有一定的關係。郭希寬、杜新枝和姚策分離達28年之久,重逢後便要承受親生兒子身患重病的痛苦。一審經過綜合考量本案的案件事實及損害後果、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酌定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既有所突破,也較為合適。因此,二審予以維持。

    今年3月23日,姚策因肝癌救治無效離世。

    調查取證決定不予立案

    今年1月,許敏、姚師兵、郭威向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許敏、姚師兵要求淮河醫院賠償700餘萬元,後申請追加杜新枝為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郭威要求淮河醫院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77萬餘元。

    許敏一方的代理律師李聖就該事件在一次影片直播中說:“非人為故意不可能完成。”

    一石激起千層浪。到底是“偷換”還是“錯換”?網上爭論不休。

    3月15日,許敏委託其表弟王某濤到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報案稱,郭希寬、杜新枝夫婦及醫護人員鄭某、郭某志故意換子,涉嫌刑事犯罪。

    4月7日,經鼓樓分局審查,認為不符合刑事立案條件,決定不予立案,次日向控告人許敏送達了《不予立案通知書》。

    4月14日,在接到控告人許敏的委託人王某濤的複議申請後,鼓樓分局對該案卷宗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經審查,鼓樓分局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維持原不予立案決定。

    許敏不服,於5月18日向開封市公安局提出刑事複核申請。開封市公安局受理後,經審查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作出維持鼓樓分局複議決定。

    4月21日,鼓樓警方將調查情況公開通報。許敏一方不認可警方的結論,其粉絲在網路上仍然提出“偷換”的觀點。其間,淮河醫院相關人員受到網路攻擊,甚至鼓樓警方、開封中院及鼓樓區法院等相關辦案人員也被個別網友謾罵。

    “我們是嚴格按照刑事立案標準進行調查的,也對相關調查情況進行了通報。”該案專案組相關負責人說,調查組克服事件年代久遠、相關線索匱乏、涉及當事人難以查詢等困難,組織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鄭州市開展調查取證。經詢問淮河醫院涉及醫護人員、同期孕婦等相關人員,發現當時該醫院在嬰兒管理上採取統一樣式的襁褓,並在襁褓外捆紮統一樣式的圓牌,僅以圓牌上註明的床號對新生兒加以區分;透過查詢調取原始病歷檔案及婦產科管理規章制度,發現當時該院存在診療行為不規範及管理混亂的問題。

    在庭審中,許敏一方認為,杜新枝存在故意隱瞞的情況,主要原因在於杜新枝入院病歷缺失。杜新枝一方認為,病歷缺失最大責任應該歸因於醫院管理,是醫院的過錯導致化驗單丟失,而非她故意隱瞞。

    當年的護士郭某某與郭希寬名字僅一字之差,此前被網友認為是郭希寬的妹妹,有網友曾懷疑是她在杜新枝入院後幫助其“偷換”嬰兒。在此次庭審現場,作為證人出庭的郭某某情緒激動地說:“我和杜新枝不認識,也和錯抱這件事沒有半點關係,之後卻一直被‘網暴’,還連累我在醫院工作的女兒,我這次來就是為了向大家說明,我和這件事根本沒關係。”

    庭審現場,淮河醫院承認醫院方面管理混亂並道歉,其代理律師表示,一切以警方的通報為準。

    網路主播挑爭端增流量

    “公安機關對不立案決定進行了公開通報,法院生效判決也對涉事醫院應當承擔的責任進行了認定,個別網友卻在網上進行謾罵和攻擊。這既不利於維護司法權威,又破壞了網路秩序,太亂了!”數名關注此案的受訪者認為。

    一位受訪的主播坦言,如果能挑起爭論話題,流量就會增多,就會有更多人來直播間刷禮物,還能獲得打賞。

    記者注意到,許敏一方與杜新枝一方均當庭提供了自媒體對當事人的影片採訪,作為證據使用。這些影片在網上瀏覽量大、跟帖多,各種觀點均有。

    多位旁聽庭審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表示,孩子錯抱後,兩個家庭都是受害者。令人心痛的是,一個孩子已經病逝了。期盼兩個家庭能夠早日迴歸平靜的生活,讓逝者安息,生者安寧。

    “姚策和郭威分別都有3個家庭,一個是生育他的家庭,一個是養育他的家庭,還有婚後屬於自己的三口之家。姚策已經病逝了,對3個家庭來說都是不幸的,應儘快透過情感溝通和法律途徑,把經濟損失和精神創傷降到最低程度。”一些受訪者不無惋惜地說。

    “追求公平正義是眾多網友關注此事並希望推動該事件妥善解決的初衷,然而目前存在的網路不實言論及個別網友藉機造話題流量謀取私利的現象,擾亂了網路的正常秩序。”受訪的法律界人士認為,網路輿論透過激發公眾內心的價值標準——道德來評判是非,司法則透過依靠公眾認可的公共準則——法律來定分止爭,兩者殊途同歸,都以正義為最高目標,基本價值是一致的。如果個別“網紅”為吸引眼球,擅自發布侵害當事人隱私、個人資訊的言論,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注意到,2020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建立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制定本平臺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細則,健全使用者註冊、賬號管理、資訊釋出稽核、跟帖評論稽核、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和網路謠言、黑色產業鏈資訊處置等制度。

    更多的受訪者希望,透過司法機關公正辦案,警示教育社會各界,避免“錯換人生28年案”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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