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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蕃茄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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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肥頭大耳5
照我個人主觀臆斷應該收!這是供應商給經銷商的一份禮,是供應商權衡你一年來的銷路多寡而量身定製的。如果不收就是你對供應商不滿不領人家的情或在某個經銷環接中對供應商不滿。供應商跟經銷商的關係就如同老闆和員工的關係,老闆送給員工的中秋禮物你不應該收嗎?這也是老闆視員工一年為公司貢獻的實物和現金獎勵說穿了其實也就是你的工資,供應商和經銷商亦如此深層次的理解就是上級和下級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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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君弘哥
收不收取決於你在公司有多大的權利以及供應商的為人怎麼樣 供應商也是聰明人 知道送禮送現金 沒有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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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君歌狂人
無功不受祿,有功也受明祿。這不是“月餅”,而是炸彈,或者是“催命符”。有些錢可以掙,有些錢不能拿,你不可能一次性把一輩子的錢都掙了,也不可能一輩子掙不到錢。這是領導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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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炎焙焙
你說的這種情況,只能存在政府部門或是大型企業裡的現象。
普通老百姓做生意的基本不會做這樣的事的。
成本,利潤在市場經濟裡,基本都透明瞭,能給回扣的,那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我店裡麵包一個賣8塊錢,你要買100個,我可以讓利到7塊錢一個,我不可能賣你10塊錢,然後多賣那一部分錢,再以貨幣的形式返給你。這不是正常的商品交易。
能給採購人送一萬的,那種採購人都不是花自己錢買東西的人。
這就是回扣。有人拿著單位,集體,國家的錢去採購商品,然後以虛報價格的方式,能讓自己從中獲利。
市場上正常的買賣,不會這樣做的。我這個價格賣,你花這個價格買。你覺得貴,你可以不買,我也可以降低利潤,讓利給你,但誰也不可能把1塊錢的價格,提高到8塊錢,然後多出來的7塊錢,採購人和供應商每人3.5,這樣做沒有意義啊!
供應商如果是利潤的直接受益人,他直接賣4.5的價格就可以了,沒必要脫褲子放屁,這麼折騰一番啊!
所以,事出反常必有妖。
採購人不是花自己的錢,供應商也是想獲取更大利益時,才會出現這種情況。
採購人收了一萬,那麼供應商就有可能將一塊錢的商品,定價10塊了,那送出去的一萬塊要有報銷的地方,而且自己也可以多賺了。
這是一種骯髒的交易,我是不會這樣乾的,如果我給老闆打工,我首先不能坑老闆,我可以憑本事在老闆那裡賺錢。但以不地道的手段賺錢,沒勁兒。如果我給國家打工,那我更不能這樣幹,我覺得國家沒給我施展才華的平臺,我可以辭職走人,也不能拿單位的利益,換取我個人的中飽私囊啊!
不過這種事情離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太遠了,八竿子打不著的,就別瞎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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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碧海銀沙618
最好不要收,可以問下自己的內心,收了這1萬自己會發財嗎?自己真的缺這1萬嗎?自己很急用這1萬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你就冒險收。說實在的,現在的形勢肯定是越來越嚴,為了點小錢萬一把自己折騰進去,划不來。因為你開了這個頭後面很可能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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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無憂的海風lR
從長遠來看建議不要收。
這個錢拿著燙手,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軟,拿了這個錢就要做好“得人錢財,為人消災”的心裡準備。就怕之後有哪些地方不能答覆足了供應商的要求,那時供應商一氣之下去老闆那告發你,那後果可就嚴重了。
另外,如果供應商還沒告發,不小心哪天讓老闆知道了,那後果也好不到哪裡去。
我們公司之前有個同事,他是專門負責供應商拉來配件然後入庫之前檢查合格不合格的工作。就是拿了供應商的紅包1000元,後期他們兩鬧僵了,供應商告到老闆那,被全廠通報辭退了,關鍵是還有一些隱形的負面影響,估計他在我們這個城市的這個行業是不好找工作了。
所以說不要收,這影響不僅是錢財還有名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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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濤聲依舊8977
這種事看你自己內心怎麼想,首先在採購方面你能有多大的話語份量。看你的價值能不能對得起這一萬塊錢,如果這個供應商目前每年做你們單位流水並不大,人家這麼做就是想透過此舉擴大業務量。千萬不要做那種收了錢辦不了事的人,好多問題都是因此爆發出來的!
其次就是目前最重要的一個字(穩),目前寧可不要都一定要穩中求進。沒摸清楚這個人之前儘量不收,還要看此人平時辦事是否穩妥。咋咋呼呼亂說話那種人千萬不可涉及太多!
再有就看你對這一萬塊錢的需求了,如果本身家庭條件很好就沒必要收。為了這點小錢不值當!我一個朋友在環保局做科長,人家父輩就積累了千萬身價。所以人家對待金錢特別佛系,從不收金錢。最多就是參加個飯局,因為人家本身就不缺錢。沒必要因為金錢弄得鋃鐺入獄!至於其他人說的行賄受賄問題其實這種事從沒斷過,只不過有些人膽子大辦事沒底線。這種事幾千年流傳下來必有緣故。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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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智行遠
這個看情況,大家合作愉快,供應商做事靠譜。就可以收。畢竟大傢俬下愉快,工作合作也放心。中國就是人情和利益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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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圓臉梅子的生活日記
收啊,看看他什麼意思,如果需要你幫忙的話,你能幫就幫一下。如果是讓你看待產品偷工減料,那就退回去,並告訴他,你不是這樣的人。如果只是利益關係,收吧,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我以前開超市,供應商,過年都給送禮物,有吃的,喝的,我都收了,感覺我應該多進他們的貨,多賣點,因為那個供應商人格不錯,所以,就很相信他。也願意跟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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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你收的是你老闆的工資,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向客戶提供一點方便,收一點錢是應該的,比如差不多下班了,幫他收貨不用等到下午,幫他找人辦好手續等等,但質量和數量方面就不應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