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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職無權又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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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耕耘風雨
一位好的律師為受聘方盡職盡責地打官司,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律師的天職,也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律師利用所學的法律知識鑽空子謀害公司的利益。這不僅是不道德的行為,而且是衡量律師合不合格的標準之一。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加強對律師嚴格管理的同時,法院應該加強自身執法水平,建全完善法律法規,蒼蠅叮不破無縫蛋。
一位好的律師為受聘方盡職盡責地打官司,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律師的天職,也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律師利用所學的法律知識鑽空子謀害公司的利益。這不僅是不道德的行為,而且是衡量律師合不合格的標準之一。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加強對律師嚴格管理的同時,法院應該加強自身執法水平,建全完善法律法規,蒼蠅叮不破無縫蛋。
我就碰到這樣的事情,可人家當律師的頂多是個訟棍沒出面的只在後面出出主意,你真拿他沒辦法。
有個忠厚善良愚忠愚孝之子,父親是個無賴惡棍,一生的理想與目標一直以:我自己都養不活自己,可我寡母寵我依我會養我,我帥氣有初中文化,比鄉巴佬強百倍,吃了上頓沒下頓也好,穿得乾淨利索一出去就有大把女人跟我。老了,我的兒子我只付出精子,可我母親幫我帶了,帶得老實巴交,叫他往左不敢往右30歲前賺錢全部上交奶奶,30歲後結婚借錢縣城買房了,房還不是我住著,還另收著房租,沒用的東西。他一年到頭拼死拼活也只能養活一家而已。過年回家給他住個偏房,也沒話說,但比父母還要給兒子買房的強點。我雖然六七十歲了,那些風月場上,四五十歲的女人不都看到我縣裡有房住,有房租收,還有閒功夫玩得起浪漫,不都一浪高過一浪撲來。
這父親68歲那年瞞著外出打工的傻兒娶了個風塵女住進兒子的房,因為以前從沒洗過衣弄過飯,八十老孃死後,他是又洗衣弄飯還要伺候女人,兒子過年回家看到這樣堅決不同意,可不能干涉老人婚姻,父親倚老賣老想兒子反正在外打工,一年只能回來一兩次,又另外借款買了房,於是把房門鎖換了不讓兒子一家住,女人也開心,以為這樣可以霸佔到房子。沒想到三年多後,四肢不勤的老頭竟累出癌症死了。
死前,老頭為了讓他的女人有理由霸房在一位劉律師的慫恿下告兒子不孝,要求兒子補償贍養費,女人護工費20萬。雖然縣法院說贍養是大案要案,可以不通知打工的不孝兒子缺席按湖南省省會最高收入判這案子,也兩年判了四萬多;雖然劉律師強烈要求法院馬上就強制了,可帳上沒查到錢還有很多欠款。
直到兒子回家給了一半欠款,老父親才死。女人剛開始以錢沒執行完不搬出兒子房,法院看了所有證據知道房子確實兒子全款所購,老人已死,贍養費也終結了。只能勸兒子息事寧人,欠債也要再去借債2萬自願補償給女人。讓女人得了錢好騰房。
誰知,劉律師知道兒子這麼好說話,告訴女人老頭兒子常年在外打工,小縣城沒有家族人脈,女人孃家一家人三四十口庭審時大器,審後都聚在法院哭鬧,喊不給房住就自殺或殺對方殺法官。這樣,不但可以多詐錢出來,甚至還可讓法官害怕自身人身安全等各種矛盾事端的發生而同情她得到調解,只要兒子同意調解得到了居住權,女人以前就說過:兒子一家住進來就下毒,所以得到了居住權就得到了房子一樣,兒子一家必定嚇跑不敢居住,法院也息事寧人有了調解書不再摻和。
誰知那信法信社會信領導信幹部的傻兒子這次卻犯倔了:因為孩子要上大學沒錢想賣房,怎麼威脅,恐嚇,說要乾死他一家人,他也不再想給這女人居住權,自己銀行欠債三四十萬,私人欠債十多萬,也沒錢給這女人莫須有的補償了。
劉律師於是又出一招,既然做兒子的說房子是他全款買的,他不是給的現金嗎?不是轉帳現金買房,可好做假,你弄份含糊不清的假證據上訴二審,說房款有老頭出的錢款在裡面。雖然,誰主張誰舉證,但你哭冤,家裡人喊憋屈要打,法官怕了,肯定非常同情不孝子趕你出房。不會問你證據怎麼來的,反而問他,他若不清楚,你不但有居住權,還有繼承權,縱使全縣城人都清楚事實是他兒子全款買的房,但證據不清。
女人大喜,二審劉律師自己不出面,幫女人另請了個律師,女人果然拿出假證又哭又鬧,可憐巴巴委屈滿滿,旁所席上,他一家也勢必沒得到房要打要殺。雖然,這份證據與老頭出款沒一點關係,庭長非常同情女人果然問“十惡不赦”的兒子證據來源,兒子說是假的。法官們就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重審後,兒子又舉了幾個證,證明了這份假證的虛假。但找不到漏洞讓女人居住,法院只能擇日宣判。
劉律師對女人說,這樣可好了,你不要錢,就要居住權,現在還打出了有沒有繼承權,你還是咬牙不鬆口要住房,他是拿不出錢補償你,重審又是半年判決,只要你哭鬧,今年你又可在房裡住到過年,又可以收下一年出租費。到時,你又哭鬧,誰都怕事,何況你後面有人脈,他什麼關係背景也沒有,誰不怕鬧騰,誰又不怕死呢?半年後,房子徵收了你就可以以死要挾,要徵收款,你全家四五十口到時又鬧。到時調解肯定為了維穩偏向你,誰都知道把老頭這愚忠愚孝,把這兒子逼死都不敢鬧騰一點事,他沒有反骨,也沒有翅膀鬧,在當地也沒人敢當面站出來幫他說一句話,還都只是在背後罵罵而已。
這個案子果然重審後擱置了幾個月,女人又收了下一年的房租,兒子因為要打工養家,孩子又要學費,一直在外面不敢休息一天,打了幾個電話詢問法院,法院要求調解,做兒子的不同意只要求法院公平公正判決。人家漫不經心地敷衍說:“你怎麼這麼強硬?好吧,會判決的。”
劉律師一直沒以代理人出面,只在背後為女人運籌帷幄,出謀劃策,沒有證據,沒有證言,只有第三者,看見,聽見劉律師在給女人授計,但第三者並不願摻和,也不願出庭。
那麼,你說要到那裡投訴劉律師,律師協會怎麼可以接受沒證據,沒證言的投訴。
你看,律師一般不會讓我們抓住把柄,真要告倒律師除了有鐵的證據,鐵的事實,還要有一定的能力,否則告了就和打一場維護合法財產權益的官司一樣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