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總則
為吸引和鼓勵各層次人才來我區創業就業,有效解決人才及技術工人短缺問題,進一步完善人才發展住房保障體系,增強人才集聚效應和吸附能力。根據邢臺市委、市政府《關於高標準打造人才生態的實施意見》(邢字〔2020〕3號)、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擴大人才購房補貼範圍的指導意見》(邢政辦字〔2020〕20號)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 購房補貼範圍
1.時限要求:2020年4月29日-2020年6月22日期間在原橋西區行政區域內和2020年6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邢臺市信都區行政區域內購買的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含單親家庭)或18週歲以上未婚(含離異、喪偶)的個人。
2.學歷或職稱要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各類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高階技師、技師、高階工、中級工、初級工等急需的人才納入本次購房補貼範圍。
3.房源要求。所購房屋必須具有預售許可證,且所購房屋建築面積不大於144平方米。
第三條 補貼標準
按購房總價款的2%標準予以一次性補貼。
第四條 申請
申請人持以下資料到區行政審批大廳購房補貼視窗進行申請: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及影印件;
2.戶口簿(包含夫妻雙方及18週歲以下子女);
3.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及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4.本人銀行卡。
第五條 稽核
區行政審批大廳購房補貼視窗現場稽核申請人資格,指導申請人填寫《橋西區購房補貼申請表》,並在相應稽核欄內加蓋稽核章。
第六條 補貼資金撥付
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區住建局向申請人銀行卡賬戶撥付補貼資金。
第七條 補貼資金籌集
經區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區政府將本細則確定的購房補貼列入年度調整預算。列入調整預算前,區住建局向區財政局暫借購房補貼預備金。
第八條 補貼後的監管
區住建局及時將購房補貼稽核發放情況推送給市住建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 。市住建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對已經領取補貼的網籤合同予以凍結,不再辦理退房手續。申請人因故需要退房的,應先向區住建局退回購房補貼,憑區住建局出具的退款證明,再到市住建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辦理退房手續。
第九條 法律責任
(一)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補貼的家庭或個人,區住建局透過法律手段向申請人追回補貼資金,並納入申請人個人徵信系統向社會公佈。
(二)補貼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相關單位和人員,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責問責;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本細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第一條 總則
為吸引和鼓勵各層次人才來我區創業就業,有效解決人才及技術工人短缺問題,進一步完善人才發展住房保障體系,增強人才集聚效應和吸附能力。根據邢臺市委、市政府《關於高標準打造人才生態的實施意見》(邢字〔2020〕3號)、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擴大人才購房補貼範圍的指導意見》(邢政辦字〔2020〕20號)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 購房補貼範圍
1.時限要求:2020年4月29日-2020年6月22日期間在原橋西區行政區域內和2020年6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邢臺市信都區行政區域內購買的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含單親家庭)或18週歲以上未婚(含離異、喪偶)的個人。
2.學歷或職稱要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各類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高階技師、技師、高階工、中級工、初級工等急需的人才納入本次購房補貼範圍。
3.房源要求。所購房屋必須具有預售許可證,且所購房屋建築面積不大於144平方米。
第三條 補貼標準
按購房總價款的2%標準予以一次性補貼。
第四條 申請
申請人持以下資料到區行政審批大廳購房補貼視窗進行申請: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及影印件;
2.戶口簿(包含夫妻雙方及18週歲以下子女);
3.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及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4.本人銀行卡。
第五條 稽核
區行政審批大廳購房補貼視窗現場稽核申請人資格,指導申請人填寫《橋西區購房補貼申請表》,並在相應稽核欄內加蓋稽核章。
第六條 補貼資金撥付
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區住建局向申請人銀行卡賬戶撥付補貼資金。
第七條 補貼資金籌集
經區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區政府將本細則確定的購房補貼列入年度調整預算。列入調整預算前,區住建局向區財政局暫借購房補貼預備金。
第八條 補貼後的監管
區住建局及時將購房補貼稽核發放情況推送給市住建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 。市住建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對已經領取補貼的網籤合同予以凍結,不再辦理退房手續。申請人因故需要退房的,應先向區住建局退回購房補貼,憑區住建局出具的退款證明,再到市住建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辦理退房手續。
第九條 法律責任
(一)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補貼的家庭或個人,區住建局透過法律手段向申請人追回補貼資金,並納入申請人個人徵信系統向社會公佈。
(二)補貼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相關單位和人員,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責問責;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本細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