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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墨染年華w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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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追劇的小王
高樓大廈不是平地而起,而是由建築師傅一磚一瓦,日日夜夜磊起來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我們現在所經歷的苦難都是在為以後得成功鋪路,累了想放棄的時候,告訴自己熬過去就是成功,熬過去就是未來,總會有媳婦熬成婆的那天,你現在的師傅不也是從你這時候走過去的嗎,加油,你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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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深情獸a
不懂為什麼你們能因為工資的事情糾結起來,我不想和你聊工資低不低的問題,有沒有休這不是重點,我就想知道,你當學徒的地方,師傅夠不夠厲害,如果夠,倒貼都值,如果不夠,就換個地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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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635123734932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列舉上述違法事項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5、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6、通知書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后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7、“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掛號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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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得好,一口吃不了胖子。學徒工資低,這是必然的。等你出徒了,學會了,精通了,超過師傅了,你再看看!大多學徒工資都很低,怎麼辦?都辭職?然後呢?要有一個好的心態,沒有一上班就拿高工資的。認真學,好好學,多問多動手,多孝敬師傅。。。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日子還會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