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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豫見小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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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淮北日月升
為什麼說:當著交警的面喝酒,會被雙倍處罰?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先看看法律規定:
根據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條: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這就是說,如果有的人遇到檢查的時候,故意耍小聰明,在交警面前當面喝酒:我是現在喝的酒,以前喝沒喝,是不是超標,你已經沒辦法搞清楚,所以你看著辦!
遇到這種情況,交警只能根據規定,在當事人強行灌酒試圖逃避檢查的時候,要求其檢查一下,如果達到了酒駕或醉駕的標準,那麼對不起,依法處罰!
所以,作為機動車駕駛人員,千萬不要以為現行法律規定還有漏洞可鑽,能讓那些耍小聰明的人矇混過關,實際上這樣做,正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得不償失。
小結: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務必謹記。
朋友酒後碰到了交警查車,眼看就要被暫扣六個月駕駛證,聰明如他學著段子裡的做法,當著交警的面喝酒,沒想到交警一句話,讓朋友被罰2000塊,吊銷駕駛證,簡直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導語:汽車是現在家喻戶曉的交通工具,基本已經達到了人手一輛的地步,根據公安部發布的資料顯示:在2021年中國汽車的數量已經達到了3.95億。
相比於2020年同比增加了0.23億輛,增長幅度已經達到了6.18%,而隨著汽車銷量的穩步提升,汽車駕駛證考取數量也在逐年上升。
2021年全國新領取駕駛證的人員數量,就已經達到了4.81億人,相比較2020年的同比增長數量達到了6.22%。
隨著汽車駕駛員數量的增加,一些司機的不良愛好,讓交通事故的數量居高不下,而特有的酒文化,讓酒後駕駛成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009年6月30號,南京市江寧區的晚上8點多,街道上人來人往熱鬧非凡,許多朋友或是在馬路上閒逛,或是和三五好友去夜市擼串。
就在這一片祥和時,一輛黑色的轎車由南向北行駛,剛剛走到馬路26號的路燈杆時突然失控向前狂飆了一千四百多米。
汽車在失控狂飆時,撞倒了路邊的九名行人,也撞壞了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嚇得馬路上的行人連忙撥打了急救和報警電話。
而因為受到慣性的影響,汽車已經逐漸減速停止,就在所有人以為司機會下車,對受傷的路人進行施救。
沒想到汽車反而在撞翻數人後,選擇直接加速離開,想盡快逃離現場,這一幕惹怒了聽到動靜而趕來救援的行人。
行人們開始紛紛想辦法阻攔汽車的逃離,由於黑色汽車在連續撞翻幾人,又和停在路邊的幾輛汽車相撞,導致汽車受損嚴重,最終在行人的幫助下成功被攔截。
而這起事故中,涉事司機總共造成五人死亡四人重傷,而其中更讓人憤怒的其中一名還是剛剛懷孕六個月的孕婦。
雖然醫生已經盡了最大努力搶救,但是由於孕婦受傷太重,最終還是讓孕婦和她懷著的孩子沒有搶救回來不幸去世!
而根據當地警方的後續調查,造成事故的司機是處於醉酒狀態,經過診斷髮現司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經高達381毫克!
而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對於體內酒精含量達到80mg以上,就被認為是醉酒駕駛的狀態,該司機已經達到了嚴重醉駕狀態。
最終經過南京市中院一審宣判,涉事司機張明寶因為情節過於嚴重,直接被判處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然而雖然這起交通事故落下來帷幕,涉事司機也受到了法律的嚴懲,但在這起事故中,因司機所作所為而痛失家人的家庭,卻留下了終身難忘傷疤!
而更讓小魏君無奈的,是涉事司機在之前就已經有“開車猛”的記錄,根據交警的相關資料顯示,張明寶曾經在2006年到2009年,短短三年之間就已經有了80次的違法行為記錄。
也就是說這個司機已經是一個慣犯,而他有這麼多的違法記錄,有很大的機率也是因為他喜歡喝酒,最終在酒後駕駛才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
而我們所熟知的: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也只是近些年來才流傳下來的俗語,而酒後入刑也是在2010年8月23號以後才被提出。
而這些年來,隨著我們經濟的高速發展,汽車已經成為了普羅大眾最普通的交通工具,交通事故的惡劣性也已經逐年增加。
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專門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進行大規模的提高,首次把醉酒後開車規劃為犯罪行為,而《刑法》第132條也把醉酒駕駛直接認定為危險駕駛罪。
而隨著對酒後駕駛車輛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交警對於酒後駕駛的司機處罰也很嚴厲,雖然有很多的司機已經做到了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但是由於中國特有的酒桌文化,依然導致一些司機在喝酒後對於開車抱有一絲幻想,為此有的司機絞盡腦汁地想道:
酒後自己如果碰到交警查車,可不可以直接當著交警的面進行喝酒,這樣做會不會避免自己受到處罰?
當然這只是某些司機不切實際的幻想,也沒有人專門去實驗過,以至於有些段子專門想象出各種各樣的結局。
雖然段子裡的表演會讓我們開懷一笑,但其中的想法真實性卻貌似可以參考,而我的朋友小李就當著交警的面實驗一下,結果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至今我還記得,那是在2019年的夏季,由於天氣太過於炎熱,朋友小李和我剛剛從外地趕回鄭州。
等剛剛到了鄭州郊區時,時間已經到了晚上11點,這個時候由於時間太晚導致我和小李有些飢腸轆轆,當我們路過一處夜市時忍不住下去吃了一頓夜宵。
由於天氣過於炎熱,我忍不住和夜市老闆打聲招呼要了幾瓶冰啤酒,而朋友小李在看到冰啤酒後忍不住也想伸手去拿。
而我看到小李想拿啤酒後,忍不住用手擋了他一下,並且告訴他道:你現在可是司機,司機開車的時候是不能喝酒的!
然而讓我沒想到的是小李嘻嘻一笑,滿不在乎地說:魏哥,你這有點太膽小了,你看現在都已經晚上11點了,就算喝酒也沒有任何問題。
雖然我感覺有些不對勁,但小李的說法也有一定的道理,而當我們吃飽喝足後,桌子上還剩下來幾瓶冰啤酒,小李直接打包帶走,扔到了汽車的後座。
隨後小李又開啟了汽車,帶著我趕往市中心,沒想到就在我們剛剛來到了黃河路時,就碰到了交警查車。
這個小李顯得很是荒神,他忍不住對我說:這啥情況?這麼晚交警怎麼還在查車?魏哥,要不你頂一下?
然而由於我並沒有駕駛證,所以斷然拒絕了小李的請求,而就在我們兩個不知所措時,交警已經發現了我們的異常,逐漸向我們走來。
小李眼看著交警已經來到了汽車旁邊,心中焦急。但是他往後一瞄了一眼,發現了汽車後座的啤酒,忍不住靈機一動,直接翻身跑到了後座,抱著啤酒就開喝!
等到交警趕到面前時,直接詢問我為什麼聽到路邊不動,還沒等我編出一個理由,小李在後座喝酒的聲音吸引交警的注意力。
交警一看到小李正在喝酒,連忙招手示意小李下車,當小李開啟後座車門走出汽車時,交警忍不住訓誡道:你這是幹嘛?竟然當著我的面喝起酒來,這車是你開的嗎?
朋友小李連忙搖頭說:不是!不是!我是叫了代駕的,只不過我有點累,正在這休息一會,代駕還沒有來。
沒想到交警只是呵呵一笑,掏出了電話撥打了一下,沒過一會兒只聽到交警手機響了一下,隨即交警亮出了一張圖片。
這張圖片正是在之前的馬路攝像頭所拍,而畫面中顯示的正是朋友小李開車的樣子,小李眼看就要露餡,直接靈機一動說:雖然車是我開的,但是這就是我現在當著你面喝的!
但是讓我和小李沒有想到的是,交警同志也只是微微皺眉,接著笑著對我們說道:你們這個方法是和誰學的?這麼說你們一定是不知道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吧?
而我和小李忍不住面面相覷,交警在看我們迷茫接著對著我們說:根據公安部所印發的《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我和小李聽完後還是一臉茫然,而交警看到我們一臉朦朧的樣子,忍不住又笑著問道:還不明白嗎?意思就是你當著交警的面喝酒,喝完酒後的數值來進行計算你是屬於酒駕還是醉駕!
接著交警直接對小李下達了處罰通知書,按照交警的意思,小李本來是之前喝啤酒,在行駛過程中酒精可能已經揮發掉一部分。
這時候做酒精測驗很大機率也只是飲酒後駕駛,處罰也只是暫扣六個月機動車證,並處以2000元罰款。
但是由於小李過於“聰明”既然選擇當著交警的面進行喝酒,導致小李有故意誤導違法嫌疑,會面臨著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兩千元的處罰!
寫在最後
所以小魏君認為段子畢竟是段子,各位司機朋友,圖一樂呵也就得了,千萬不要學著段子裡的做法,故作聰明著當著交警的面喝酒來逃避酒駕處罰。
畢竟對於你我那些小九九,已經在公安部所引發的《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有體現,根本不會有任何漏洞讓我們去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