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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綸(1413—1483),字大經,樂清雁蕩山北麓南閣村人。明正統四年(公元1439年)進士,官授南京禮部主事,景泰升任禮部議制郎中。因“性亢直,不能偕俗”、“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而為禮部侍郎位20年不得升遷。成化十二年辭官回鄉。成化十三年,在家鄉南閣建祖先祠及學校,築藏書樓。成化十九年去世,享年71歲。被憲宗皇帝追封為南京禮部尚書,賜諡“恭毅”。明朝官府為了表彰其德行,特樹立“會魁”、“尚書”牌坊。著作有《章恭毅公集》、《困志集》等。 有一子章玄應。 章綸八歲入社學,燃枯竹為燈,夙夜苦讀,所詠《寒梅》詩:"梅生山谷間,不與群芳異。霜冷雪寒時,清香滿天地。"深受塾師章仲寅的讚賞,認為章綸將來"必樹名節"。宣德六年(1431年),章綸入選府學,知府何文淵留署施教,學養大進。正統三年(1438年),章綸中舉人。次年上京會試,於途中寓所撿到一箱金子。家境貧寒的章綸卻能拾金不昧,在原處坐候失主,傳為一時佳話。就在這次會試中,章綸中二甲三名進士,授官南京禮部主事。景泰初,召為禮部儀制司郎中。章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與同樣胸有大志的鐘同情投意合,結為好友。 [編輯本段]相關史料 《明史 列傳第五十》 章綸,字大經,樂清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 景泰初,召為儀制郎中。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嘗上太平十六策,反覆萬餘言。也先既議和,請力圖修攘以待其變。中官興安請帝建大隆福寺成,將臨幸。綸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即罷幸。浩後累官副都御史,巡撫延綏。綸又因災異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 五年五月,鍾同上奏請復儲。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其大者謂:“內官不可幹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之儀。上皇(明英宗)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望陛下允蹈斯言。或朔望,或節旦,率群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于之情,實天下之至願也。更請復汪後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明憲宗朱見深)之儲位,定天下之大本。如此則和氣充溢,災沴自弭。”疏入,帝大怒。時日已暝,宮門閉。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鍾同下詔獄。榜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狀。 瀕死,無一語。會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明年杖廖莊闕下。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各百。同竟死,綸長系如故。 英宗復位,郭登言綸與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帝乃立釋綸。命內侍檢前疏,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帝嗟嘆再三,擢禮部右侍郎。 綸既以大節為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石亨貴幸招公卿飲,綸辭不往,又數與尚書楊善論事不合。亨、善共短綸。乃調南京禮部,就改吏部。 憲宗即位,有司以遺詔請大婚。綸言:“山陵尚新,元朔未改,百日從吉,心寧自安。陛下踐阼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原於此。乞俟來春舉行。”議雖不從,天下鹹重其言。 成化元年,兩淮飢,奏救荒四事。皆報可。四年秋,子玄應以冒籍舉京闈。給事中朱清、御史楊智等因劾綸,命侍郎葉盛勘之。明年,綸及僉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兩人議不協。疏既上,綸復獨奏給事中王讓不赴考察,且言明剛愎自用,己言多不見從,乞與明俱罷。章並下盛等。於是讓及下考諸臣連章劾綸。綸亦屢疏求罷。帝不聽。既而盛等勘上玄應實冒籍。帝宥綸,而所奏他事,亦悉不問。未幾,復轉禮部。溫州知府範奎被論調官。綸言:“溫州臣鄉郡,奎大得民心。解官之日,士民三萬人哭泣攀轅,留十八日乃得去。請還之以慰民望。”章下所司,竟報寢。 綸性戇,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為侍郎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久之卒。居數年,其妻張氏上其奏稿,且乞恩。帝嘉嘆,贈南京禮部尚書,諡恭毅,官一子鴻臚典簿。 玄應後舉進士,為南京給事中。偕同官論陳鉞罪,忤旨停俸。孝宗嗣位,上治本五事。仕終廣東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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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綸(1413—1483),字大經,樂清雁蕩山北麓南閣村人。明正統四年(公元1439年)進士,官授南京禮部主事,景泰升任禮部議制郎中。因“性亢直,不能偕俗”、“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而為禮部侍郎位20年不得升遷。成化十二年辭官回鄉。成化十三年,在家鄉南閣建祖先祠及學校,築藏書樓。成化十九年去世,享年71歲。被憲宗皇帝追封為南京禮部尚書,賜諡“恭毅”。明朝官府為了表彰其德行,特樹立“會魁”、“尚書”牌坊。著作有《章恭毅公集》、《困志集》等。 有一子章玄應。 章綸八歲入社學,燃枯竹為燈,夙夜苦讀,所詠《寒梅》詩:"梅生山谷間,不與群芳異。霜冷雪寒時,清香滿天地。"深受塾師章仲寅的讚賞,認為章綸將來"必樹名節"。宣德六年(1431年),章綸入選府學,知府何文淵留署施教,學養大進。正統三年(1438年),章綸中舉人。次年上京會試,於途中寓所撿到一箱金子。家境貧寒的章綸卻能拾金不昧,在原處坐候失主,傳為一時佳話。就在這次會試中,章綸中二甲三名進士,授官南京禮部主事。景泰初,召為禮部儀制司郎中。章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與同樣胸有大志的鐘同情投意合,結為好友。[編輯本段]相關史料 《明史 列傳第五十》 章綸,字大經,樂清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 景泰初,召為儀制郎中。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嘗上太平十六策,反覆萬餘言。也先既議和,請力圖修攘以待其變。中官興安請帝建大隆福寺成,將臨幸。綸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即罷幸。浩後累官副都御史,巡撫延綏。綸又因災異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 五年五月,鍾同上奏請復儲。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其大者謂:“內官不可幹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之儀。上皇(明英宗)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望陛下允蹈斯言。或朔望,或節旦,率群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于之情,實天下之至願也。更請復汪後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明憲宗朱見深)之儲位,定天下之大本。如此則和氣充溢,災沴自弭。”疏入,帝大怒。時日已暝,宮門閉。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鍾同下詔獄。榜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狀。 瀕死,無一語。會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明年杖廖莊闕下。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各百。同竟死,綸長系如故。 英宗復位,郭登言綸與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帝乃立釋綸。命內侍檢前疏,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帝嗟嘆再三,擢禮部右侍郎。 綸既以大節為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石亨貴幸招公卿飲,綸辭不往,又數與尚書楊善論事不合。亨、善共短綸。乃調南京禮部,就改吏部。 憲宗即位,有司以遺詔請大婚。綸言:“山陵尚新,元朔未改,百日從吉,心寧自安。陛下踐阼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原於此。乞俟來春舉行。”議雖不從,天下鹹重其言。 成化元年,兩淮飢,奏救荒四事。皆報可。四年秋,子玄應以冒籍舉京闈。給事中朱清、御史楊智等因劾綸,命侍郎葉盛勘之。明年,綸及僉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兩人議不協。疏既上,綸復獨奏給事中王讓不赴考察,且言明剛愎自用,己言多不見從,乞與明俱罷。章並下盛等。於是讓及下考諸臣連章劾綸。綸亦屢疏求罷。帝不聽。既而盛等勘上玄應實冒籍。帝宥綸,而所奏他事,亦悉不問。未幾,復轉禮部。溫州知府範奎被論調官。綸言:“溫州臣鄉郡,奎大得民心。解官之日,士民三萬人哭泣攀轅,留十八日乃得去。請還之以慰民望。”章下所司,竟報寢。 綸性戇,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為侍郎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久之卒。居數年,其妻張氏上其奏稿,且乞恩。帝嘉嘆,贈南京禮部尚書,諡恭毅,官一子鴻臚典簿。 玄應後舉進士,為南京給事中。偕同官論陳鉞罪,忤旨停俸。孝宗嗣位,上治本五事。仕終廣東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