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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糯米a湯圓嘛嘛

    首先,從刑事角度看你的問題:

    1、刑法規定,已滿 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也就是說,17歲傷人,構成故意傷害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2、構成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將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法條: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17歲屬於未成年人,中國現行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但無論如何,應根據具體情節予以定罪量刑。

    4、有關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必須經過公安機關偵查最終法院定罪量刑才能確定,如果確有傷害故意,又構成重傷後果,應依據故意傷害罪予以追究責任。其次,關於民事賠償問題:

    1、不論加害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受害人都可以主張民事賠償,即人身損害賠償;

    2、發生人身傷害事件的,受害人應儲存各類付款票據,包括醫療費、交通費、必要營養費等各項有效票據,並注意保管好就醫病歷等等,以備將來進行索賠;

    3、受害人應及時辦理傷殘等級鑑定,包括法醫鑑定以及傷殘等級的司法鑑定(前者是針對刑事部分、後者是作為殘疾賠償金等主張依據);

    4、受害人申請鑑定時,應包括傷殘等級鑑定以及護理依賴程度鑑定,若受害人需要摘除脾臟,若需要長期護理的,護理費也是重要的一項主張內容,包括住院期間的護理費以及傷殘後的日常護理,根據護理依賴程度確定;

    5、若以上各項確定後,可向加害人主張以下各項:

    醫療費: 據實賠付,但應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予以確定。

    必要的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傷殘):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康復費(殘疾):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護理費(殘疾):受害人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護理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後續治療費(殘疾):受害人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精神損害撫慰金: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根據以下各因素由法官自由裁量確定:(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6、由於加害人未滿18歲,監護人應對其行為承擔賠償責任。具體依據為民法通則第133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7、學校為私立的封閉式中學,依法應對有關民事賠償承擔一定的責任,具體應由法院認定,初步根據你所述情況,一般學校應至少承擔一半以上的賠償責任(由於其為封閉式教學,監管責任較大,而學生脫離法定監護人監管)。最後,建議如下:1、儲存好各項票據;2、報警並要求警察介入,給對方施加壓力,積極理賠;3、積極向學校主張賠償;4、務必做好傷殘等級鑑定及法醫鑑定;5、無法協商的,適時提出民事賠償,包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及獨立的一般人身損害賠償訴訟;6、注意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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