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林悟道《韓非子-人主》 第八章 有危
紅林悟道《韓非子-人主》上一章韓非子從制度設計與組織架構的層面用堅持依法治國的法術之士來制衡以權謀私的當權之臣。韓非子正是利用法術之士與當權之臣勢不兩立的先天矛盾性來達到朝廷的權勢平衡,當然這樣的平衡是基於法規的存在
道是一,是一切的開始。德是二,是萬物存在的空間,也是萬物繁衍不息的前提。這是“二元論”的自然性,先賢將此引入社會管理之中,有當權之臣自然要有法術之士,這樣才能達到政治生態的平衡,偏廢一方都不行。失去了平衡,就會出現大臣太貴左右太威君主失國的事情。
天下之事“和為貴”,和者恰到好處,凡事能做到恰到好處最為珍貴,也最為難辦。平衡就是恰到好處,一幅太極圖包含了華人所有的智慧與文化,陰陽平衡萬物才能和諧共生。君主作為一國之君,行為君之道,既要有“道”的唯一性,又要有“德”的包容性,更要懂得 “二元論”的平衡性。朝堂之上不能只有當權之臣,還要有當權之臣的對立面法術之士,反之亦然。
當權之臣的存在是客觀使然,臣子使權理事是法規規定。法術之士存在的意義首先是彰顯國家律法的尊嚴與威嚴,二是監察臣子合法合規使權,防止臣子公權私用枉法謀私,匡扶律法。行政與司法相容一體,但不相容。職責決定了行政與司法不相容,從本質上就確保了兩者勢不兩立。朝堂上的權力平衡,這不是君主的意識之為,是自然生態平衡思想在人類社會中的衍伸與應用。
平衡,只是理想狀態,我們看到的太極圖只是靜態平面的絕對狀態,實則是動態立體的,陰陽也只是在時間的驅使下在此消彼長的情況中實現著動態平衡。這種平衡只有“道”才能實現實施,個體絕不能行此道,即使這種行為被賦予了正義或“道”的名義。明白了這一點,我們也就看懂了“滅霸”的結果。
韓非子告訴君主朝堂上的平衡術後,就當下的情況進行了對比分析,他認為“今則不然,其當塗之臣得勢擅事以環其私,左右近習朋黨比周以制疏遠,則法述之士奚時得進用,人主奚時得論裁?”意思是:現在卻不這樣。那些當權大臣掌握權柄、把持政務來營求私利,左右親信結成朋黨、緊密勾結來挾制關係疏遠的人,那麼法術之士何時能得到選拔任用,君主何時能加以論斷裁決?
顯然,朝堂上的權力失衡了,當權之臣已經掌握了只有君主獨有的獎罰權柄,獨攬朝政大權,結黨營私,一手遮天了,在這種情況下法術之士不要說匡扶律法了,連“上崗”的可能性都沒有了。韓非子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地感嘆道,法術之士何時上崗執法,君主何時裁定決斷?儼然,沒有時間也沒有機會了。
這就是失衡的結果,生態平衡被打破,環境惡化,就不再適合生物的生存與生長,包括人類。朝堂上權力失衡,就不再適合君主的執政,原因很清楚,當權之臣獨攬大權以權謀私,必然會侵害君主的權力,像子罕田常一樣。
權力失衡,必然會讓失權的一方遭受禍害。韓非子認為“故有術不必用,而勢不兩立。法術之士焉得無危?”意思是:所以,法術主張不一定被採用,又與權臣勢不兩立,主張法術的人怎能沒有危險?法術之士與當權之臣天然的矛盾性與本質上的勢不兩立,決定了當法術之士失權失勢後必然會遭到當權之臣的侵害。在這種情況下,法術之士不要說上崗了,可能連生命都有危險。
【今則不然,其當塗之臣得勢擅事以環其私,左右近習朋黨比周以制疏遠,則法述之士奚時得進用,人主奚時得論裁?故有術不必用,而勢不兩立。法述之士焉得無危?】
勢不兩立的天然性,決定了平衡存在的客觀性。管理,不僅是資源的最佳化利用與事物的管控,更是權力的平衡與規範。對於領導來說,領導的藝術就是權力平衡,生態和諧,這是成事的土壤。平衡是為了更好地發展,而不是為了平衡而平衡。
紅林悟道《韓非子-人主》 第八章 有危
紅林悟道《韓非子-人主》上一章韓非子從制度設計與組織架構的層面用堅持依法治國的法術之士來制衡以權謀私的當權之臣。韓非子正是利用法術之士與當權之臣勢不兩立的先天矛盾性來達到朝廷的權勢平衡,當然這樣的平衡是基於法規的存在
道是一,是一切的開始。德是二,是萬物存在的空間,也是萬物繁衍不息的前提。這是“二元論”的自然性,先賢將此引入社會管理之中,有當權之臣自然要有法術之士,這樣才能達到政治生態的平衡,偏廢一方都不行。失去了平衡,就會出現大臣太貴左右太威君主失國的事情。
天下之事“和為貴”,和者恰到好處,凡事能做到恰到好處最為珍貴,也最為難辦。平衡就是恰到好處,一幅太極圖包含了華人所有的智慧與文化,陰陽平衡萬物才能和諧共生。君主作為一國之君,行為君之道,既要有“道”的唯一性,又要有“德”的包容性,更要懂得 “二元論”的平衡性。朝堂之上不能只有當權之臣,還要有當權之臣的對立面法術之士,反之亦然。
當權之臣的存在是客觀使然,臣子使權理事是法規規定。法術之士存在的意義首先是彰顯國家律法的尊嚴與威嚴,二是監察臣子合法合規使權,防止臣子公權私用枉法謀私,匡扶律法。行政與司法相容一體,但不相容。職責決定了行政與司法不相容,從本質上就確保了兩者勢不兩立。朝堂上的權力平衡,這不是君主的意識之為,是自然生態平衡思想在人類社會中的衍伸與應用。
平衡,只是理想狀態,我們看到的太極圖只是靜態平面的絕對狀態,實則是動態立體的,陰陽也只是在時間的驅使下在此消彼長的情況中實現著動態平衡。這種平衡只有“道”才能實現實施,個體絕不能行此道,即使這種行為被賦予了正義或“道”的名義。明白了這一點,我們也就看懂了“滅霸”的結果。
韓非子告訴君主朝堂上的平衡術後,就當下的情況進行了對比分析,他認為“今則不然,其當塗之臣得勢擅事以環其私,左右近習朋黨比周以制疏遠,則法述之士奚時得進用,人主奚時得論裁?”意思是:現在卻不這樣。那些當權大臣掌握權柄、把持政務來營求私利,左右親信結成朋黨、緊密勾結來挾制關係疏遠的人,那麼法術之士何時能得到選拔任用,君主何時能加以論斷裁決?
顯然,朝堂上的權力失衡了,當權之臣已經掌握了只有君主獨有的獎罰權柄,獨攬朝政大權,結黨營私,一手遮天了,在這種情況下法術之士不要說匡扶律法了,連“上崗”的可能性都沒有了。韓非子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地感嘆道,法術之士何時上崗執法,君主何時裁定決斷?儼然,沒有時間也沒有機會了。
這就是失衡的結果,生態平衡被打破,環境惡化,就不再適合生物的生存與生長,包括人類。朝堂上權力失衡,就不再適合君主的執政,原因很清楚,當權之臣獨攬大權以權謀私,必然會侵害君主的權力,像子罕田常一樣。
權力失衡,必然會讓失權的一方遭受禍害。韓非子認為“故有術不必用,而勢不兩立。法術之士焉得無危?”意思是:所以,法術主張不一定被採用,又與權臣勢不兩立,主張法術的人怎能沒有危險?法術之士與當權之臣天然的矛盾性與本質上的勢不兩立,決定了當法術之士失權失勢後必然會遭到當權之臣的侵害。在這種情況下,法術之士不要說上崗了,可能連生命都有危險。
【今則不然,其當塗之臣得勢擅事以環其私,左右近習朋黨比周以制疏遠,則法述之士奚時得進用,人主奚時得論裁?故有術不必用,而勢不兩立。法述之士焉得無危?】
勢不兩立的天然性,決定了平衡存在的客觀性。管理,不僅是資源的最佳化利用與事物的管控,更是權力的平衡與規範。對於領導來說,領導的藝術就是權力平衡,生態和諧,這是成事的土壤。平衡是為了更好地發展,而不是為了平衡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