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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狗頭鍘

    在美國誰的權力最大?國會?參議院?還是總統?這些都不是,而是一個叫FBI的部門!在美國不管是誰,只要FBI想要調查你,就必須配合他們,否則就是違法憲法,哪怕你是美國總統,他們也可以將你帶走!驅趕卓別林,監視愛因斯坦,迫害海明威,馬丁路德金之死,以及肯尼迪遇刺身亡,都與FBI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FBI學員的開學第一課,聽到的教官的第一句話:“FBI是人腦所能想象出來的最偉大的組織”

    那麼,FBI在美國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呢?真的有那麼厲害嗎?接下來,我們好好聊聊!

    FBI,它是在什麼背景下成立,成立於哪一年?

    1908年,美國的“西進運動”出現了嚴重的後遺症,美國西部的版圖瘋狂擴張,但是以當時美國的綜合國力,根本沒有能力管理新開發的國土,當時的西部地區基本屬於無政府管制狀態,人口大量湧入,絕大多數都是一些農民、礦工以及社會底層人員;一時間美國的西部成了不法分子的犯罪天堂。

    不僅如此,就連那些底層的農民也不把形同虛設的聯邦法律放在眼裡,就像電影裡描述的場景一樣,各種大嫖客騎著Mustang,吃著火鍋,唱著歌,手裡還拿著左輪手槍,看誰不爽就把誰幹掉,搶劫黃金,殺害礦工的事情更是屢見不鮮。

    時任美國總統老羅斯福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他想成立一個專門打擊全國範圍內的犯罪行為,但卻遭到很多人的反對,因為當時的美國,聯邦政府是不能干涉地方政府的行政職能,成立這種機構就等於在踐踏美華人的自由。

    但是總統就是總統,老羅斯福態度強硬力排眾議,經過激烈的辯論和商討,這個秘密打擊全國犯罪行為的機構,在1908年7月26日正式成立,但卻連一個正式的名字都沒有,起初這個負責國家安全的機構只有五六十人,就像一個小型的偵探所一樣,而且資金緊張,一副十分寒酸的樣子。一直到1909年,時任美國司法部長威斯科·山姆,才給它起了一個像樣的名字“調查局”(The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簡稱BIO)

    時代總是在發展,社會一直在進步,這個只有五六十人的“小團隊”也在不斷壯大,1935年,在時任調查局局長鬍佛的苦心經營下,這支隊伍正式被命名為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aU of Investigation,簡稱FBI),這個稱呼一直沿用至今。從此以後,上到美國總統,下到黑幫分子,看到FBI三個字母,都會心頭一顫。

    值得一提的是,“FBI”三個字母不僅僅是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英文縮寫,同時也代表著他們的三個信條——忠誠(Fidelity)、勇敢(Bravery)和正直(Integrity)。

    FBI,它有什麼權利,主要工作職責是什麼?

    有人說,在美國,FBI的權利比總統還要大,這話說的一點都不誇張,因為FBI有權利調查美國總統,前幾天美國上一任總統特朗普就被FBI的特工們抄家了,大家耳熟能詳的水門事件,拉鍊門事件,郵件門事件都是FBI負責調查並將真相公之於眾的,時任總統都被他們搞下了臺,總統都能被整垮,更何況美國的普通民眾了。

    所以,在美國FBI的權利非常大,只要你在美國境內犯法了,他們都有權利調查你,逮捕你,甚至在你反抗時,毫無顧忌的擊斃你;他們對美國的普通的民眾都有監視記錄,一般不會採集,但對於特殊人群,比如我們國家去美國留學或者定居的高階知識分子,他們會有針對性的採取調查和監視。

    那麼FBI的權利如此之大,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呢?其實,在美國,FBI的職責就是調查犯罪,保護國家安全,特別是在反恐,毒品,間諜活動,暴力性犯罪,白領階層犯罪這五個方面,FBI擁有最高優先辦案權;而他們最新確認的十大重點工作職責如下:

    第一,預防和抵禦所有針對美國的恐怖襲擊;

    第二,及時發現和制止間諜與情報活動;

    第三, 打擊網路犯罪和高科技犯罪;

    第四,打擊美國各層面的公共腐敗行為;

    第五,保護美國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六,打擊大陸外犯罪集團和企業;

    第七,打擊嚴重的白領階層犯罪。

    第八, 打擊嚴重暴力型犯罪;

    第九,為聯邦、州、地方和國際合作夥伴提供方方面面的支援。

    第十,提升科技含量,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FBI,它與美國警察有什麼區別?

    看到FBI的職責,也許你會說FBI不就是美國的警察嗎?錯!大錯特錯!FBI並不是美國警察,FBI的特工們可比美國警察要權力大,而且要厲害的多,所以你看到的美國大片中關於FBI的故事和人物數不勝數,而關於美國警察,卻難得一見。那麼FBI與美國警察有啥區別呢?

    第一,美國的警察隸屬於各個州政府的司法部門,屬於州政府僱員,負責地方安全;而FBI,也就是美國聯邦調查局,隸屬於美國司法部,而且FBI的局長是直接向美國總統彙報任務和工作的,負責整個國家的安全;

    第二,FBI的特工們,有權利跨州執法,在美國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行使執法權力。而警察管的都是自己所屬的州,市,縣轄區的事情,他們無法跨州執法,其實FBI有點像我們的公安部,而美國的警察,就像我們各省市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民警;

    第三,FBI的特工們是不穿制服的,他們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像布拉德皮特那樣英俊帥氣,也不像安吉麗娜朱莉那樣美麗迷人,但通常情況下他們都會穿著便裝,隱藏在美國大街小巷的人群中。出門辦案時,也會穿一件印有“FBI”字樣的夾克或者防彈背心;

    而美國警察則不一樣,他們日常工作是要穿統一的“police”制服的,根據不同州,市,縣的不同著裝規定,美國警察的制服也是五花八門,都不太一樣,但不管是警車還是警服是都會印上“police”。

    第四,FBI的特工們只需要對你產生一個“懷疑的念頭”,他們就可以調查或者審問你,哪怕你是現任美國總統,而美國警察則需要一堆證據和搜查證才可以,

    而且FBI擁有“無限開火權”,他們可以先斬後奏,隨時開槍擊斃壞人,如果在街頭抓捕的過程意外打傷甚至打死一名無辜的人,也不會產生任何問題,因為他們會馬上找出N條理由,證明死的那個人到底多麼窮兇極惡,但是如果換成美國警察打死人呢?不管是打死路人還是犯罪者,他們都會很快被美國記者曝光,甚至還會引起抗議事件,激化各種社會矛盾併成為替罪羊!

    FBI,它成立至今有哪些豐功偉績和光榮歷史?

    提到FBI的光榮歷史,就不得不提到一個人,那就是埃德加·胡佛!

    從某種層面上講,FBI的光輝歷史,就是胡佛的創業史和奮鬥史,這樣的說法毫不誇張,從1924年被時任總統柯立芝正式認命為調查局(FBI前身)局長後,他在這個位置一坐就是48年,在這期間美國更換了8位總統,16位總檢察長,而FBI也在這48年的時間裡迅速壯大,從一個幾百人的小團隊,發展成為擁有幾萬人,遍佈美國各個州府甚至全世界各個角落的“超級社團”。你可能不知道,FBI在我們的首都北京也設有辦事處。

    1924年,升任調查局長後,29歲的胡佛開始按照自己的思路對腐敗的調查局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他將一些關係戶和一些不學無術的人紛紛裁掉,提高了FBI的招聘門檻,想要進FBI,必須要本科學歷,還要有一定實戰經驗,在這個過程中,胡佛培植了自己的勢力,成為FBI絕對的扛把子,在胡佛48年的任期裡,FBI可以不聽美國總統的話,但絕不能不聽胡佛的指揮!

    就這樣,在胡佛的苦心經營下,FBI一路開掛,成為連美國總統都懼怕的組織!上個世紀30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很多人為了活著,走了犯罪的道路,持槍搶劫案屢見不鮮,社會犯罪率也是節節攀升!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FBI先後破獲了著名的林德伯格綁架案,“頭號公敵”約翰·赫伯特·迪林傑搶劫殺人案,“娃娃臉”納爾遜和“俊小子”弗洛伊德的系列搶劫案,這些豐功偉績讓調查局(FBI的前身)轟動全國,成為每一位美國公民心中的保護神!

    二戰期間,FBI更是全力開掛,他們竟然有數萬人被派往戰場,當然並不是端著機關槍衝刺,而是從事秘密的間諜工作,收集方方面面的情報,毫不誇張的說,二戰期間,如果沒有FBI的情報,太平洋戰爭不會結束的那麼早,世界反法西斯的勝利也會推遲幾年!

    還有一件事不得不提,那就是“盧森堡夫婦”世紀間諜案。二戰開始後,蘇聯國內很多年輕人,特別是部分猶太人,他們非常支援蘇聯政府的反法西斯戰爭,同時蘇聯特務部門克格勃也利用這個機會招募了很多間諜,其中就包括在美國一家工廠擔任訊號檢測員的盧森堡以及他的老婆。

    在整個二戰期間,盧森堡夫婦為蘇聯提供了大量的美國國防工業情報(其中就有無線電引信技術等科技成果),1944年他們又發展了自己的內弟,就職於曼哈頓工程的美國原子彈專案的機械師,大衛·格林葛納斯。利用格林葛納斯的工作關係,他們將美國原子彈的一些技術機密洩露給了蘇聯。

    1946年,二戰勝利後,美蘇進入冷戰階段,FBI及時的將把目光和精力從戰場上轉移至美國國內,為了破壞蘇聯在美國佈置的間諜網路,他們與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制定了代號為“韋諾納”的絕密計劃,1949年,經過一系列秘密行動,他們最終破譯了蘇聯間諜的密碼本和通訊錄,並及時的將格林葛納斯和盧森堡夫婦捉拿歸案,避免了他們將美國的原子彈技術秘密盜給蘇聯。

    後來的洛克比空難,西雅圖綠河殺手案,肯尼迪遇刺案以及9.11事件,都是FBI負責調查的,而且每個案件都以最快的速度破獲,所以,大部分美華人將FBI比作自己的守護神一點都不為過。

    FBI,它有哪些黑歷史?

    其實,所謂的FBI的黑歷史,就是那些被曝光出來的FBI的醜聞,以及FBI不擇手段的監視和迫害一些無辜的人。

    比如,為了讓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導人馬丁路德金從美國消失,FBI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在他途中所住的旅館房間內,先後安裝了15個竊聽器,不僅竊取了馬丁路德金與將同事的談話,還將他與女人打撲克的聲音偷錄下來,複製成磁帶,發到新聞界和某些國會議員手裡,還將一些精彩的部分寄給金的妻子,企圖毀掉金的家庭和個人形象。這還不算完,FBI以各種罪名為由,先後十幾次將他十逮捕入獄,由此可見,FBI是多麼希望馬丁路德金從世界上消失。

    所以,1968年,馬丁路德·金在他下榻的旅館的房間陽臺上遇刺身亡,這起案件的密謀和參與者至今仍是一個謎,FBI調查結果顯然無法讓人信服。

    這只是FBI黑歷史的冰山一角,比如他們以竊取核機密為由,採用竊聽、誘供和逼供等非法手段對華裔科學家李文和進行了長達5年的監視與調查,包括竊聽他的電話,每天跟蹤他的一舉一動,最終結果證明,這項指控簡直就是子虛烏有,讓李文和蒙受了5年的不白之冤。包括監視愛因斯坦,迫害海明威,以及內部藏匿了15年的俄羅斯間諜漢森等事件,都讓FBI在美國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各種譴責之聲也是不絕於耳。

    寫在最後

    作為一名華人,對於FBI的瞭解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它到底有多厲害,或者說它到底有多麼神秘,或許美國的總統們都只是懼怕,並不能100%的知道全部。這也是FBI最厲害的地方,胡佛之所以能在聯邦調查局局長的位置坐了48年之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手裡有很多總統和政界大佬不可告人的小秘密,誰也不願意將自己灰色新聞公之於眾,更何況都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

    不管是羅斯福,杜魯門,艾森豪威爾,肯尼迪還是尼克松,他們都曾用過廢掉胡佛的想法,但很快這個幼稚的想法就消失了,反而跟胡佛成為秘密摯友,互相利用。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在美國,任何人在FBI面前都是透明的,他們可以隨意監視任何人,不管是否符合憲法,不管用什麼卑劣的竊聽手段,反正他們就是做了,不管你是第一富豪,還是第一夫人,還是美國總統,只要胡佛一聲令下,隨便找一個理由,你就會成為他們的監視物件。

    所以,FBI最厲害的一面還是它的未知性,因為你無法想象其背後到底隱藏著多少驚天秘密,這些秘密又會牽扯出多少重量級人物,如果這些秘密都被公之於眾,恐怕美國的歷史書都要重新修訂,你說FBI厲害不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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