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體制材料喵

    法院是根據個人過錯,造成的後果和承擔的責任,按照法律規定,綜合考慮裁判。

    就你這個描述來看,前4次,男子肯定是強姦罪,並且多次實施,法院會從重處罰,可能有期徒刑10年以上。

    第5次女主下毒將男子毒死,女子故意採取下毒方式,剝奪他人生命,犯故意殺人罪,理應判處死刑,因男子有重大過錯在先,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判死緩或無期徒刑。

  • 2 # 繽紛帆船vH

    強姦,只是犯罪,不至於死刑,女子下毒害死男子,是故意殺人罪,由於是在被強姦的原因而殺人,應該給予無期徒刑

  • 3 # 熱鬧畫板6D

    這男子先強姦女人屬於強姦罪,女子不應該以暴制暴,應該報警讓法律去制裁這男子。不能下毒把男子毒死,這女子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罪,應該判死刑,但是男子先強姦在先,可以判死緩。

  • 4 # 有趣的海浪TQ

    沒說明白什麼時候下的毒,怎麼下的毒?是故意下的毒嗎?所為故意是要確定要害的人。這些都不知道怎麼回答。

  • 5 # 屹立一角

    女子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理由是第一次被強姦為什麼不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現在保護婦女兒童的部門又多,居然選擇忍氣呑聲導致多次被辱。多次被辱後,怒在心中燒,惡在腦中起,有了殺人的動機,又有了殺人的目的,有意策劃釀造悲劇。女子理應受到審判!

  • 6 # 1理念起航

    這個問題很複雜的事情了,女方遭到男子4次強姦了,男的還想第五次,六次,七次了!當初女子應該及時報案了,怕影響到家了,影響到自己的聲譽!不敢報案了,不知對方的行為習慣了,也是不懂法,違法的行為!女方也不知道對方會這麼屢次不改!事情到了這樣地步了啊!人已死了!算是該死了,不死的話還會來干擾你,怎麼辦呀!1,女方的強姦的證明,證據材料確實!如,強姦的反杭力,對方用什麼武力得到的,或者用哄詐騙,控制住手段。2,發生強姦的地點,手段毒辣!還是引誘,3,強姦的依椐,夜間,白天睡覺時,的區別!4,對方怎麼知道你的行途中,4次強姦的難道沒有人發現了,為什麼呢???!5,這件事情給破案率例子複雜了!難於說明你是正當防衛行為!建議,發現這個事情女方樹立勇氣報案子,及時捉鬼,現場人,照片,時間地址!抓壞人了!

  • 7 # 大氣青山ET

    致使人命理應重判,但根據這個案件看判十年以上比較合適。

  • 8 # 聞閱隨語非通

    這種情況以前也有過發生,當時是在深圳一棟居民樓裡面也發生過這樣的慘案。

    一名女子將男子用刀捅傷之後逃跑,該男子因為被捅到了重要器官,倒地身亡。當時是附近的鄰居看到女子渾身是血,手裡握著水果刀跑出來。

    後來,警方抓住了這名女子,女子才開始講述案件的經過:女子因為長得比較漂亮,被這名受害者盯上了,然後被實施了強姦。

    但是當時女方不敢告訴自己的家屬,怕這種“醜事”漏出去,而且這個男人也威脅她說敢說就殺掉他們。

    就這樣,第一次她不敢報警,當時警方也調取了屋裡的監控,是真實發生的。

    後來也就發生了這第二次事件,該名男子繼續得逞,在路經這裡的時候繼續犯罪。

    還想要強姦該女方,女子忍無可忍,一氣之下,拔到桌上的水果刀,就往男子身上捅了過去。

    最後,該犯罪人也不治身亡。

    警方對此最好的判斷,當時是隻判該名女方沒有重大的過失,因為這在法律上來說,也是屬於一種的自保手段。

    而且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是需要保護女性,還不會有更多這樣的人,也呼籲更多人在面對這種情況下能夠積極報警,不害怕。

    讓法律去制裁犯罪者。所以,該事件中,該名女子第五次才將男子毒死,這也是屬於忍無可忍的行為。

    如果前四次是證明是被強姦,那麼肯定是不會進行判刑的,人的自保行為。受害者不敢報警或者出於什麼原因的情況下,這種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 9 # 粉色的溫馨7880

    強姦本身就是犯罪,而且罪行是影響她人一生的乃至身心健康和心理陰影,理應嚴懲或者死刑,女人為了維護自己的人生安全和不讓這種罪行繼續所以才出此下策,不應該嚴懲,因為她也是受害者,理應維護受害者權益,給予形式上的處罰就可以了,如果受害者判死刑那麼豈不是讓罪犯更加猖狂嗎?

  • 10 # 如水九

    這是一個愚蠢的正當防衛,應該從輕判刑!!要正視四次強姦的事實!!

  • 11 # 陶寶803

    不應該判死刑,因為強姦了四次,沒有受到應有的刑罰,女人夠痛苦了,後來被女人毒死,是因果關係!

  • 12 # 老男孩175312096

    什麼下毒。自己不堪汙辱要飲毒自殺強姦犯自己喝怪誰?

  • 13 # 直爽的王超

    都強姦四次了 還有第五次 第五次做得不滿意 才下的毒吧

  • 14 # 高階海燕mn

    那男的死了,4次強姦怎麼判定成立?所以這是個偽命題。

  • 15 # 儒雅風聲fN

    怎麼證明前4次是強姦,而不是其他原因

  • 16 # 古珠愛好者

    強姦罪一次判十年,四次四十年。這女哥們直接私下判了他死刑,還是立即執行,並親自完成“快樂死”

    說比女子對呢!是為民除害,給社群女性清除一個危險的犯罪分子,給國家和他家庭節省時間和糧食,是受害女性的驕傲。

    說不對呢!因為自己沒得取得制裁犯罪嫌疑人的權力,也沒有共識犯罪嫌疑人的罪惡,更不應該直接讓犯罪嫌疑人“化學快樂死”

    按慣例應該每次留取犯罪嫌疑人的液體,詳細記錄時間,地點,過程和自己心理活動。然後把筆記帶著去某地找叔叔談心。

    個人覺得正確的做法是“化學閹割”就足夠了,然後再讓他進修去。(估計女子也考慮了,怕被強烈報復)

  • 17 # 廖作仁

    因為男子有錯在先,而且是多次犯下重大錯誤,所以當第五次再犯錯時被女子下毒後死亡,法院對女子的判決應該在十年以上至死緩,死刑肯定不會判的。

  • 18 # 美景播放Harbin

    儘管他有錯在先,你也不可以殺人!因為你沒有那個權力!

  • 19 # 博學愛自由

    女子遭這種事還等到第5次下毒手,第一次立馬報警由法律說了算。該死的男人太可恨,依我看女子有可能要判10年。

  • 20 # 董超天下

    故意殺人、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國外疫情這麼嚴重,國內還那麼多人要去留學,他們咋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