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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竹杖芒鞋津門吏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是透過董事會或者是股東會選舉決定,領導不能超越法律法規的規定指定監事會成員。如果領導這樣做,有兩個原因:

    一個是相對於領導比較規律認為你能勝任監事工作,監事,是公司治理結構中必不可少的,他的責任是對公司的運營活動發揮監督作用,具有獨立職責;

    另一個就是你個領導走的比較親近,或者好說話好收買,有默契,作為公司的經營者領導在經營中遇到一些違規的行為時,可以及時和你進行溝通,也就是說讓你做監事,就是凡事好商量!

    所以做監事,是責任,是對股東負責,責任重大,做的好與壞取決於你自己的心!

  • 2 # 一點點評

    讓你幹

    第一你忠誠可靠

    第二你能力可以

    第三有人打招呼

    第四某種妥協的結果

    你說呢

  • 3 # 冬青樹的四季

    首先,說明公司信任你,有心提孤扶你,你要抓住機會,努力工作,力爭再上一步。

    其次,說明你還是有所用處的,一無是處的人在公司都會給架空,讓你慢慢被逼走。領導讓你做監事,肯定是希望你綁在公司核心團隊上。

    再次,做監事不是一個領導所能決定的,一般上市公司或者完成股改的公司才設定監事,要經董事會同意。

    最後,即便做了監事也還要記住你只是公司一員,沒有比誰高人一等,努力工作才是根本。

  • 4 # 圭亦

    職工監事,通俗講,監視。

    但其實身在企業,不僅自己是一個個體,更是企業這個大環境的一份子。領導讓當職工監事,既是你的崗位職責,又賦予了你一定的權力。

    首先領導已經安排,那如果你能接受,那就開始上崗,如果不能接受,那要麼和領導溝通調崗要麼自己可能要考慮換公司了。以下我們就接受崗位進行探討。

    作為職工監事,需要自己能夠以身作則,為大家樹立榜樣。不如想著是因為你的表現優秀,領導讓你擔任此崗,讓你觀察其他同事的工作狀態,可能是給你機會去發現問題,那基本可以為你下一步升職做準備。每一個基層成員成長為管理人員,更注重的是視野格局的提升。當你經過職工監事工作的鍛鍊,相信憑藉你的細心與格局,一定會對大家現有的工作狀況有更深的認知與瞭解,再加上全面的思考,多總結,相信你會對工作有更深的見解,未來升職也基礎打好了,升職指日可待。

    也有可能是你近期的表現有些懶散,領導是想透過職工監事崗位讓你感受其他同事嚴謹的工作作風和認真的工作態度,讓你體會到領導的良苦用心。就好像是讀書時代,去別的表現好的班級旁聽,感受積極的學習氛圍,從而帶動自己也融入進去。透過職工監事一職呢,你可以順便和其他同事溝通交流,加深各部門間的聯絡,以後合作的時候更加融洽,是一個好機會。

    第三呢,可能是崗位設立需要,領導認為你的個性比較符合。比如你性格活潑適合幹這個工作,職工監事更多地是和各部門人際關係打交道。譬如重點關注辦公室衛生環境物品擺放啊,那你發現有同事不太符合要求,你可以考慮私下和他聊天,過問一下原因,是因為有事耽誤了還是不清楚規則,給他提出一些改良措施,諸如此類的,又或者領導認為你可能溝通能力比較差,有意鍛鍊你,讓你去透過職工監事跟人打交道,改善一下現狀。

    總之,職工監事是一個崗位,就有既定的崗位職責,弄明白具體職責,這樣更容易上手。但也要在簡單重複的工作中提煉出深層次的東西。工作沒有好與壞,就看是否符合自己的職業規劃。如果符合,可喜可賀。如果不符合,那可以從中去挖掘出新的符合自己理念的東西。總會從中找出共性來,這個時候,恭喜你已經從當前工作中挖到金子了。以後換崗位也罷,繼續這個崗位也罷,你可以做得自成一派,高效率有深度。

    好工作你一直擁有,加油~

  • 5 # 凡華麗人

    謝謝悟空小秘書的誠邀。職工監事應由職工大會選舉產生,既然領導可以決定,看來這個職位沒有什麼實質的權利。領導要你當職工監事,可能看到你在職工心目中口碑良好,能做好職工思想工作。聽了領導的話,領導認為你是站他這邊的,以後有升職加薪的機會會想到你。 壞處嘛,既然掛著這頭銜,有職工向你反映爭取權利的事情,你不反應解決不了,也就招人背後吐槽吧。

  • 6 # 慧算賬

    你好:

    根據監事有無過錯確定,有過錯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監事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公司章程,執行監事會決議;

    (2)監事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大會同意外,不得洩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傳達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辦公會會議的內容;

    (3)對未能發現和制止公司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4)監事在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監事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監督職責。

    2、監事的特別義務:

    (1)監事應當保證公司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

    (2)監事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雖然是掛名監事,但是對外,是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建議你與公司簽訂協議,約定權利義務關係。

    二、監事任職資格

    除符合以上“監事或者監事會構成”中所述的要求外,根據《公司法》的第一百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階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當然是有的。監事在公司中是有責任和義務的,如果公司因為監事的失職發生了對外糾紛,監事要承擔相應的過錯,負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且擔任監事也是有條件的,只有滿足條件才有資格任職,一般情況下不建議做公司的掛名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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