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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幸福清茶o

    一、連續工作24年應該簽定無固定期限合同了,如果公司原因希望你離職,其實是公司違法,不應該是補償,而是要對你進行賠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對你的賠償計算有兩種情況:

    1、根據勞動合同法,正常解除勞動關係,補償的標準是一年一個月工資,24年即24個月工資的補償,賠償是補償的二倍即是48個月工資!

    2、如果你的工資標準高於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正常解除勞動關係,補償的標準是一年一個月工資(該工資按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封頂12個月,賠償按二倍,即24個月工資(該工資按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

  • 2 # 胖主任

    首先要說的是,你自己願不願意拿補償後離職?

    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你不願意拿補償離職,那麼,公司沒有權利讓你離職。

    公司可以讓員工離職的法定情形就這麼幾種,超過這些範圍的,你都可以不同意。

    你看看,你屬於其中之一嗎?如果不屬於任何一種情況,那麼,公司不能強迫你離職。

    因為你工作已經24年了,應該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也不能以勞動合同到期來要求你終止勞動關係。

    如果你願意拿補償後離職,那麼可以拿多少?

    有的人考慮到,畢竟年紀大了,既然公司想讓自己走,那就拿了錢走人吧,省的在公司裡處處被針對,時時被穿小鞋,還不如拿點錢出去再找個活幹幹。

    如果你是這樣想的,那麼,公司應該給你多少錢呢?

    公司至少應該給你24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即我們通常所說的N。

    月工資是你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你的加班費、獎金等。

    如果你不願意拿補償後離職,公司強制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可以拿多少?

    不排除有的公司強制解除勞動關係,這個時候,你可以去仲裁,你要麼主張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要麼主張公司支付賠償金。

    一般來說,我們不推薦勞動者主張再履行勞動合同,沒必要再處處看公司臉色了。那麼,我們就選擇支付賠償金的訴求。

    賠償金的標準是什麼?是48個月的工資,即我們通常所說的2N。

    離職以後,到社會上可以獲取哪些補助?

    1、失業金

    既然是公司要你離職的,那麼要求公司開具的離職證明上寫明因公司原因,而非你個人原因,為什麼這麼寫?因為我們要拿著離職證明去申請失業金。

    失業金的領取條件是①繳費滿一年②非個人原因

    一般來說,到戶籍所在街道即可辦理,最多可以領取兩年。

    2、4050補助

    是指就業40歲、50歲困難人員,有社保補助,一般來說,是這樣的標準,你先繳納社保,政府再給你返還2/3的社保。

    拿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納的最低標準算,你大概一個月也只需要支付小几百的社保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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