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是在社會上使用的個人的符號。自稱用名,稱人以字。“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和“名”相表裡的,所以又叫“表字”。 古人“名”和“字”的關係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創制地動儀的張衡字平子,“擊鼓罵曹”的文學家禰衡字正平,他們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詩人秦觀字少遊,陸游字務觀,他們名、字中的“觀”和“遊”也是同義。 “名”和“字”有意義相輔的,如:東漢“舉案齊眉”的文學家梁鴻字伯鸞,“鴻”、“鸞”都是為人稱道的兩種飛禽;唐代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補之字無咎(“咎”是過錯),因能“補”過才能“無咎”。 “名”和“字”有意義相反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元代書畫家趙孟頫字子昂。他們“名”、“字”中的“熹”與“晦”、“頫(俯)”與“昂”都是反義。 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書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謂德操”句。唐代文學家陸羽(著有《茶經》,後世尊為“茶神”)字鴻漸,是取自《周易》“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 古人的“名”、“字”還常用來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輩。先秦時,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長幼,如伯夷、叔齊,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 “仲”就是老二。漢代以後逐漸在“名”或“字”中用同樣的字或偏旁表同輩關係,如宋代學家蘇軾、蘇轍兄弟共用偏旁“車”表同輩。 除了名、字,有些古人還有號。“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封建社會的中上層人物(特別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為自己取號(包括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蓮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蘇軾的東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鄭燮的板橋等,都是後人熟知的;有些別號的使用率甚至超過本名(如蘇東坡、鄭板橋等)。別號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輩的限制,因而可以自由地抒發或標榜使用者的某種情操。別號中常見的“居士”、 “山人”之類就是為了表示使用者鄙視利祿的志趣。有以號明志的,如宋周敦頤稱濂川先生,明歸有光稱震川先生,王夫之稱船山先生等。還有在死後由門人、後人上的尊號(“私諡”),如晉代陶潛的靖節等。諡號,即死後由皇帝頒賜的榮稱。如宋包拯稱包孝肅,岳飛稱嶽武穆,清紀昀稱紀文達等。另外還有“綽號”,這大都是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認的別號,是對人的刻畫和形容。如《水滸》裡梁山上一百○八人個個都有綽號,大都準確地描摹了人物性格、特長或生理特點,這些綽號作為姓名的代稱,更是人們所熟知的。 除了上述的字、號之外,歷史上常常用來代替個人姓名的還有: 1、地名(包括出生地、住地和任職所在地等)。如東漢孔融稱為孔北海,唐代韓愈稱為韓昌黎,柳宗元稱為柳河東或柳柳州、宋代蘇轍稱為蘇欒城等。以地名稱人在封建時代是表尊敬,叫做稱“地望”。 2、官爵名(包括職銜、封號等)。如東漢發出“窮當益堅、老當益壯”豪言的馬援稱馬伏波(曾任伏波將軍),投筆從戒的班超稱班定遠(曾封定遠侯),三國嵇康稱嵇中散(曾任中散大夫),唐代杜甫稱杜工部、杜拾遺(曾任工部員外郎、左拾遺)等。 3、以室名、齋名、軒名、堂名為號的。如王夫之號姜齋取自他的室名;辛棄疾的號稼軒也是取自室名;北宋詩人蘇舜欽,流寓蘇州,築滄浪亭,自號滄浪翁。 4、在姓氏前加形容詞指稱特定的同姓者。南朝謝靈運和堂弟謝惠連都是詩人,被稱為大、小謝。唐代詩人中老杜(亦作大杜)專指杜甫,小杜專指杜牧。老蘇、大蘇、小蘇則指宋代蘇洵、蘇軾、蘇轍父子。 5、以幾個姓並稱特定的幾個人。如“馬班”(或“班馬”)指司馬遷(《史記》作者)、班固(《漢書》作者);唐詩人中“李杜”是李白、杜甫,“元白”是元稹、白居易;“韓柳”是韓愈、柳宗元。還有前面提到的大謝小謝合稱“二謝”,加上南朝號一詩人謝朓又合稱“三謝”;“二程”專指宋代學者程顥、程頤兄弟;蘇洵、蘇軾、蘇轍又合稱“三蘇”。 6、在唐代還常以行第連同姓名官職等稱人。王維有詩題《送元二使西安》(“勸君更進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就是其中的名句)、唐詩中屢見《答王十二》、《問劉十九》之類的題目,都是以行第稱人的。如李白是李十二、韓愈是韓十八、柳宗元是柳八、元稹是元九等。宋代也還有此風習,如秦觀稱秦七、歐陽修稱歐九、黃庭堅稱黃九等。
名,是在社會上使用的個人的符號。自稱用名,稱人以字。“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和“名”相表裡的,所以又叫“表字”。 古人“名”和“字”的關係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創制地動儀的張衡字平子,“擊鼓罵曹”的文學家禰衡字正平,他們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詩人秦觀字少遊,陸游字務觀,他們名、字中的“觀”和“遊”也是同義。 “名”和“字”有意義相輔的,如:東漢“舉案齊眉”的文學家梁鴻字伯鸞,“鴻”、“鸞”都是為人稱道的兩種飛禽;唐代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補之字無咎(“咎”是過錯),因能“補”過才能“無咎”。 “名”和“字”有意義相反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元代書畫家趙孟頫字子昂。他們“名”、“字”中的“熹”與“晦”、“頫(俯)”與“昂”都是反義。 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書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謂德操”句。唐代文學家陸羽(著有《茶經》,後世尊為“茶神”)字鴻漸,是取自《周易》“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 古人的“名”、“字”還常用來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輩。先秦時,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長幼,如伯夷、叔齊,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 “仲”就是老二。漢代以後逐漸在“名”或“字”中用同樣的字或偏旁表同輩關係,如宋代學家蘇軾、蘇轍兄弟共用偏旁“車”表同輩。 除了名、字,有些古人還有號。“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封建社會的中上層人物(特別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為自己取號(包括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蓮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蘇軾的東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鄭燮的板橋等,都是後人熟知的;有些別號的使用率甚至超過本名(如蘇東坡、鄭板橋等)。別號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輩的限制,因而可以自由地抒發或標榜使用者的某種情操。別號中常見的“居士”、 “山人”之類就是為了表示使用者鄙視利祿的志趣。有以號明志的,如宋周敦頤稱濂川先生,明歸有光稱震川先生,王夫之稱船山先生等。還有在死後由門人、後人上的尊號(“私諡”),如晉代陶潛的靖節等。諡號,即死後由皇帝頒賜的榮稱。如宋包拯稱包孝肅,岳飛稱嶽武穆,清紀昀稱紀文達等。另外還有“綽號”,這大都是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認的別號,是對人的刻畫和形容。如《水滸》裡梁山上一百○八人個個都有綽號,大都準確地描摹了人物性格、特長或生理特點,這些綽號作為姓名的代稱,更是人們所熟知的。 除了上述的字、號之外,歷史上常常用來代替個人姓名的還有: 1、地名(包括出生地、住地和任職所在地等)。如東漢孔融稱為孔北海,唐代韓愈稱為韓昌黎,柳宗元稱為柳河東或柳柳州、宋代蘇轍稱為蘇欒城等。以地名稱人在封建時代是表尊敬,叫做稱“地望”。 2、官爵名(包括職銜、封號等)。如東漢發出“窮當益堅、老當益壯”豪言的馬援稱馬伏波(曾任伏波將軍),投筆從戒的班超稱班定遠(曾封定遠侯),三國嵇康稱嵇中散(曾任中散大夫),唐代杜甫稱杜工部、杜拾遺(曾任工部員外郎、左拾遺)等。 3、以室名、齋名、軒名、堂名為號的。如王夫之號姜齋取自他的室名;辛棄疾的號稼軒也是取自室名;北宋詩人蘇舜欽,流寓蘇州,築滄浪亭,自號滄浪翁。 4、在姓氏前加形容詞指稱特定的同姓者。南朝謝靈運和堂弟謝惠連都是詩人,被稱為大、小謝。唐代詩人中老杜(亦作大杜)專指杜甫,小杜專指杜牧。老蘇、大蘇、小蘇則指宋代蘇洵、蘇軾、蘇轍父子。 5、以幾個姓並稱特定的幾個人。如“馬班”(或“班馬”)指司馬遷(《史記》作者)、班固(《漢書》作者);唐詩人中“李杜”是李白、杜甫,“元白”是元稹、白居易;“韓柳”是韓愈、柳宗元。還有前面提到的大謝小謝合稱“二謝”,加上南朝號一詩人謝朓又合稱“三謝”;“二程”專指宋代學者程顥、程頤兄弟;蘇洵、蘇軾、蘇轍又合稱“三蘇”。 6、在唐代還常以行第連同姓名官職等稱人。王維有詩題《送元二使西安》(“勸君更進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就是其中的名句)、唐詩中屢見《答王十二》、《問劉十九》之類的題目,都是以行第稱人的。如李白是李十二、韓愈是韓十八、柳宗元是柳八、元稹是元九等。宋代也還有此風習,如秦觀稱秦七、歐陽修稱歐九、黃庭堅稱黃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