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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狂奔的大紅薯

    我認為國內部分公司在內部規定禁用蘋果手機不合理且可能違法。公司對於員工購買華為和中興手機給予補貼,對於購買蘋果手機給予處罰,其出發點是好的,能夠培養員工的愛國情感,支援國內企業的發展,但是公司經營管理必須以尊重員工為前提,要體現以人為本,設身處地為員工的工作和生活著想,不能搞“一刀切”。員工有根據個人喜好選擇適合自己的消費品的權利,只要不是從事涉密等特殊工作崗位,使用什麼品牌的手機都不違反任何法律的規定,也不應當受到任何道德上的指責,更不會影響正常工作,無論公司出於何種理由,一律禁止員工購買蘋果手機的做法都是不合理的。

    同時,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公司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以員工違反內部規定為由,隨意干涉員工的自主消費行為,並處以罰款或辭退,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公司可以對於員工購買華為和中興手機給予補貼,以示鼓勵和提倡,但絕不能對於購買蘋果手機給予罰款甚至辭退,公司應當把更多精力放在培養和建立健康的企業文化上,透過企業文化來教育、引導員工實施某種行為,而不是透過強制性的所謂內部規定干涉員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 2 # Sunny31081837

    禁用蘋果手機必須有”專業”的理由:

    比如,同業競爭對手(通常會寫入公司管理章程);

    比如,國家有關部門的安全警告(美國等西方政府對華為所做的,但大陸並沒有);

    比如,第三方公佈的產品較嚴重且無法迴避的不安全情況,並且製造商無法否認(目前恰恰相反,蘋果手機安全性比Android系統的手機更高)

    。。。

    如果沒有充分理由,非要禁用,企業就需要對員工進行補償,比如,免費提供公務機進行替換。

    如果既不補償員工的損失(手機是員工自己收入買的!),又堅決禁止員工使用,並以此處罰員工,那就涉嫌違反《勞動法》,因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不存在這項條款!公司章程也不存在這項條款(新增條款需要員工同意,否則是擅自更改僱傭條件,屬於違法)。

    但是,有沒有辦法繞過去呢?

    就目前來說,還是有的,就是”年終獎評定”(據傳有公司採用),年終獎這個通常是靈活的,也是可操作的,只要本年度年終獎評定沒結束,發放方案沒公開發布,靈活空間可就大了去了!而且一般發多發少,如何評定。。。基本不會違法!(多數企業對於年終獎都會附加一句”不是必須的發放的!”),所以。。。好好處理吧!

  • 3 # 我只用中國名牌

    對這些公司支援華為抵制蘋果的行為,我說一個字好!說兩個字很好!說三個字非常好!華人在大是大非上一定要有自己的表態,這就是一種態度

  • 4 # 小馬小

    華人就是崇洋,以前我們技不如人,國外的很多東西的確比我們的好,但現在不同了,科技水平逐年提高,手機我們做的很好了。沒必要換國外的牌子。

  • 5 # 曉霞古亭

    我歷來討厭南韓,但卻敬佩南韓人的民族自尊心。我一直認為中國積弱百年,根在過份推崇儒家。理性是好東西,但不能用"理性"作恐懼的藉口。民眾抵制蘋果,支援華為,說明華人慢慢有了血性,加以引導,民意有用。有腦子的華人必須永遠記住,以美國為首的西方,萬變不離其宗,中美間的結構性矛盾,價值觀不同,制度之爭,文化差異,政治互信,永遠不可調和。受儒家愚弄幾千年的善良華人,切莫再作春秋大夢了,在與美西生死存亡的鬥爭中,過於理性只能上當受騙,只能被視為軟弱可欺。必要的抗爭和反制,可以抑制虎狼的殘暴;伺機給予至命一擊,可達震懾之功。

  • 6 # 易海星辰650

    看到這樣的問答,肯定又有很多“偽富人、偽君子、偽公知”站出來聲嘶力竭:“用什麼手機是自己的自由和權利,你憑什麼要道德綁架?”

    ——其實,這些人太“自作多情”了!

    這些“以用蘋果手機為榮、自詡有車有房、感覺高人一等”的可笑人群中,大多卻是“欠著住房貸款、而號稱富人”的“隱性窮人一族”。更讓人震驚的是:有的人甚至“連車子都是貸款買的”!

    這樣的人群,你認為會有人“關注你、在乎你”嗎?你愛用嘛用嘛、愛幹嘛幹嘛,只要你一天不能移民到國外,你就是和大多數人一樣的“欠著住房貸款、打腫臉充胖子的窮屌絲”!

    ——住在自己的國家、吃在自己的國家、用在自己的國家,卻整天叫囂著“不要以愛國為名進行道德綁架”,你這種人,即使能移民,到哪裡都是讓人看不起的可憐蟲!——只有你自己不知道而已!典型的“皇帝的新衣”,新時代的國際笑話!

    支援華為、抵制蘋果。支援國貨、反對國恥——只因為自己是華人!

  • 7 # 亦真亦幻

    都是些名不見經傳的,而且不懂法,或不守法的小公司,博眼球的成份更大!任何一個知法守法的企業都不會發這樣的宣告或公司規定!什麼蘋果手機就要上交,不然就罰款甚至開除!你懂法嗎?知道物權法和勞動法嗎?你有什麼資格要求員工上交自己的私人財產,又是哪一條法律規定,不交就開除!如果想博眼球可以,本著自願的原則,有償收購員工的蘋果手機,再給購機補貼!記得,這是在員工自願的基礎上!你這樣的強制行為,和那些打著愛國的旗號打砸搶日本車和車主的暴徒有什麼區別!愛國是對的,但是打著愛國的旗號博眼球、損害員工利益,侵犯人權就是一個垃圾公司!公司的所有者及決策者就是地地道道的流氓無賴!

    我從不用蘋果,我家人也是,這和愛國沒有關係,因為我不喜歡蘋果!我討厭美國,痛恨日本,這個和愛國有關係!!

    愛國,是每一箇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守法也是我們的基本義務。一個不尊重中國法律的企業,你何談愛國!請不要把愛國當成你們沽名釣譽的工具!!!

  • 8 # 龍平726

    中國5G即將商用,而北斗導航民用服務更是優於GPS,且當下華為手機各方面都遠勝於萍果,如果不是充面子思想餘毒的延續,作為華人誰會再去選擇萍果手機。我原有一個蘋果5S手機(5000多)沒用上半年我就換成了華為6X的手機(不到1000元),現在蘋果手機都給小孫子當玩具玩球。蘋果手機會定期要求你輸入登入密碼,實則是在追蹤使用者的個人位置資訊,這點蘋果公司早就公開承認了的,但解釋是為了統計使用者數量和使用分佈情況分忻用的,這顯然是個幌子,因蘋果手機在不同地區銷售分別有不同的編碼,銷售月報統計就清楚了,又何必多此一舉呢?其實這是蘋果公司應美國軍方要求設定的一毒招!為美國軍方打擊潛在對手附加值高的人群和設施預留的。因為當今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使用價格不菲的蘋果手機的人群都屬於那個國家的精英或中產階層人群。位置資訊一但被美國軍方掌握,對一個國家的精英或中產階層人群的精準打擊才是最能動搖這個國家的信心的。我正是聽了蘋果公司的解釋後才下決心換成中中國產華為手機的,3年前我就勸公司同仕和我識的人別買蘋果手機!國安局更應該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全面禁止蘋果手機在華銷售!!!

  • 9 # 猴子136195736

    對於近期部分公司內部禁用蘋果手機事岀有因,一是商業發展讓國內企業處處受叼難,一是中興在美國受欺壓,受禁止,國內企業都未成發聲,況且華人愛國情懷低落,認識強度不夠明確,認知太淺,讓蘋果手機佔領一床之位,本來是公平竟爭原則,但美國政府處處叼難,現岀現華為5G手機開始在美國受阻,對於企業廠商一忍再忍,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是企業之間的幫扶,與政府無關,證明了是件好事,往往我們講原則而別人不講,我認為做得對,是一個良心愛國企業,值得擁護和尊敬,對於公司內部人員不要用原則來做說詞,生在中國,工作在廠家,就應該理解和響應,接受,至於個人意見可以選擇,包括移民都是個人意向,不要導向和煽動才符合一個真正的華人,我支援良心企業,支援華為,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 10 # 彩花雨

    全國所有政府部門(包括低至村一級,社群,各國有企業和它各部門的領導,各大學領導,教授,老師,研究生,科研人員,科技軍事學院的學生,新聞記者等等涉及國家資訊保安的人員)是否像美國一樣,說蘋果手機(包括具有外國晶片的手機)具有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政府部門應該全面禁止使用具有外國晶片的手機?否則予以違規,甚至是違法的處罰或追究法律責任!如果可以的話,甚至對使用GPS導航系統的所有通訊裝置都是這樣。華為現在應該具有可以完全取代的能力!各通訊營運商的手機卡必須有識別用什麼手機的功能,報告給政府監察部門。這樣才能保障國家的資訊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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