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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設活動中,對建築市場中的各方主體的信用資訊進行認定、採集、公開、評價、使用、監督管理的活動。其中,信用評價管理作為現代信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已逐漸成為各地監管部門規範市場主體信用行為的重要抓手。因此,分析建築市場信用評價管理的機制作用與創新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一、機制解讀——建築市場信用評價管理

    信用評價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設活動中,依據建築市場各類信用主體的信用資訊,透過量化標準計算對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綜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應用於行政許可、市場準入等場景領域的綜合信用管理活動。

    (一)信用評價物件

    建築市場信用評價管理物件包括企業與個人兩類信用主體。企業類信用主體包括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質量檢測等企業;個人類信用主體包括建築師、勘察設計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專案負責人、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

    (二)主體信用資訊

    依據2021年1月11日國家釋出的《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信用資訊,是指為金融經濟活動提供服務,用於判斷個人和企業信用狀況的各類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和企業的身份、地址、交通、通訊、債務、財產、支付、消費、生產經營、履行法定義務等資訊,以及基於前述資訊對個人和企業信用狀況形成的分析、評價類資訊。”

    在各地建築市場信用管理規定中,各類信用主體的信用資訊在信用履約維度下進一步被劃分為“基礎資訊”、“優良信用資訊”與“不良信用資訊”三類。

    (三)信用綜合評價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透過制定信用評價量化標準規則,基於各類信用主體的信用資訊對其進行分類分級信用評價,如《河南省建築市場信用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將信用評價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五個等級;再如《濟南市建築市場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將信用評價分為AAA級、AA級、A級、B級、C級、D級。

    (四)評價結果應用


    信用綜合評價將廣泛應用於行政許可、市場準入等場景領域,透過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強化信用管理機制,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各類主體信用行為,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投資、進度目標的實現形成保障。

    1.守信激勵

    信用綜合評價較好的信用主體,可以在行政許可、資質資格、招標投標、常規市場監管等方面享受“優先辦理”、“簡化程式”、“容缺受理”、“低頻檢查抽查”等優待。

    2.失信懲戒

    信用綜合評價較差的信用主體,將在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招標投標、資質資格、專案開工等方面受到約束、限制和懲戒。如納入黑名單管理,禁止參加區域招投標活動;高頻次常規監管與動態抽查,列為執法檢查重點物件;限制享受優惠政策與參與評比表彰等。

    二、信用評價管理難點——信用資訊資料共享與使用

    從建築市場信用評價管理的機制內容來看,對於信用主體信用資訊的管理與使用無疑是重中之重,包括信用資訊資料的有效歸集、共享使用、管理安全都對整體信用評價管理服務產生較大影響。

    傳統信用資訊管理使用,在信用資料歸集、共享使用、資料管理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侷限性。長期以來,信用主體的信用資訊範疇主要圍繞著“金融信用資訊”和“公共信用資訊”而來,即:

    1.信用主體在貸款、使用貸記卡、賒銷等金融活動中形成的與信用有關的交易記錄;

    2.信用主體的一些基礎資訊資料,包括身份、職業、居住地以及一些行政處罰或法院強制執行資訊。


    2021年國家釋出《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擴大信用資訊範疇,將信用資訊管理範圍擴充套件至商業交易領域,包括對於信用主體的信用分析、評價類資訊,以及企業生產經營、履行法定義務等資訊。

    隨著信用資訊範疇的進一步擴大,信用資料歸集、共享使用的難度也相應提高,相關信用資訊各自分散在財政、住建、人社、交通、統計、銀行、公安、法院等各個政府部門,部門間“資訊孤島”現象日益影響著信用資料的高效共享交換,難以為信用評價管理提供高效的資料支援。

    同時由於涉及大量企業、專案、人員的信用資訊管理,包括資料防篡改、防洩漏、防遺失等資料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應對企業、人員大量的諮詢管理服務工作,都成為開展信用評價管理服務的工作難點。


    三、資訊化系統平臺賦能信用評價管理服務

    創新應用大資料、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興技術手段建立資訊化系統平臺,透過數字化轉型賦能政務管理,日益成為打破各部門間“資訊孤島”、提高資料交換與共享效率、保障資料安全等信用評價管理服務問題的有效措施手段。

    同時,透過引入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力量,能夠有效減少政府部門的各項建設與管理服務成本,以市場化力量最佳化完善建築市場信用評價管理服務。

    (一)打破“資訊孤島”,提高共享交換

    信用管理資訊化系統平臺應用大資料、雲計算等技術手段,透過系統對接可實現與財政、住建、人社、交通、統計、銀行、公安、法院等政府部門的資料交換共享,獲取信用主體包括稅務、產值、勞務用工、金融信貸、行政與司法資訊以及“黑名單”等信用資料資訊,為全面開展建築市場信用評價工作提供資料共享交換支援。

    (二)保障資料安全,賦能監督管理

    信用評價管理服務涉及大量的企業、專案、人員資訊資料,客觀上要求具有較高的資料安全管理技術。信用管理資訊化系統平臺透過應用CA證書、WAF防火牆、區塊鏈存證等資料安全技術,能夠保障信用資訊資料在傳輸、儲存、使用等方面的安全保密性,實現信用資料防篡改、防洩露、防遺失,支援資料痕跡可追溯,為市場監管提供安全技術支援。

    (三)降本增效,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客觀上,開展信用評價管理工作涉及大量的資金成本、人力成本與管理精力投入,對政務管理造成較大負擔與壓力。由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搭建的信用管理資訊化系統平臺,一方面補充了政府部門在專業平臺搭建與維護方面的技術與管理力量,另一方面降低了政務部門在平臺建設與平臺管理服務中所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資金成本。

    (四)提升平臺服務,防範信用風險

    信用評價管理物件既包括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類企業單位,也包括建築師、工程師、監理以及各類專案管理人員。數量較大、主體較複雜的信用評價物件對信用評價管理服務無疑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透過線上平臺提供實時響應的專業客服服務,能夠及時解決企業與個人信用主體的問題諮詢與業務辦理,有效提高信用評價管理服務質量與水平。

    此外,信用管理資訊化系統平臺創新應用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透過構建信用風險模型,全過程採集建設工程相關企業、人員的履約評價、違法違規行為,能夠對各類信用主體進行動態、科學的信用評價。同時,依據信用評價結果制定信用風險應對方案、同步共享監管部門,也有利於更好的防範與應對各類建築市場信用風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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