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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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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熊痞痞
試用期公司辭退我,要求發試用期工資後可以作為證據去勞動仲裁嗎?
按照勞動法上的規定,勞動者付出了勞動,那麼就應該為此獲得報酬。雖然試用期勞動者不算公司的正式員工,但是勞動者為此付出勞動的,就該得到相應的加班費。所以,即使試用期辭職了或被辭退,公司也要按照勞動者工作的天數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
一、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
二、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並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三、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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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喵姐聊職場
不是很清楚您的訴求是什麼?您只說公司是在試用期辭退了您,但是並沒有說清楚原因。
如果公司可以提供證據,證明您不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那麼公司解聘,您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這根據的是《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一款規定。但是,如果公司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把你辭退了那麼公司是需要支付給您經濟補償金的。
當然,您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公司是要正常支付給您的如果說工資不支付,這個您是可以去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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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要贏
試用期辭退,只要正常按照你的出勤給你發工資了,基本不會有額外的賠償。
因為試用期本來就是雙方試用,企業可以不給你轉正,你覺得不好也可以隨時離開。
如果試用期不合適,趁著沉沒成本還沒有那麼大,趕緊再找下一家。否則時間長了幹個小半年不想幹了也糟心,頻繁跳槽在簡歷上不好看,而試用期完全可以在簡歷上抹掉不影響找下一份工作。
加油吧,祝你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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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根叔
試用期不就是試用嗎,字面理解,相互試用,公司覺得你不行可以辭退你,你覺得公司不好可以走人,多簡單的事讓你整成勞動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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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風來襲天轉涼
別掉錢眼了。
試用期公司辭退員工是很正常的,只要按約定發放試用期出勤工資,公司不會再有任何責任。
不管是什麼原因,或者公司沒有任何原因,在試用期都可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是員工出勤的幾天工資有支付。
所謂的試用期,本身就是公司與員工雙方嘗試磨合的期限,在此期間,不管是哪一方有不滿,都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中止雙方的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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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打聽生活
試用期公司辭退你,無論辭退你是否合法,試用期已上班時間的工資,公司都必要給你。
如何判斷試用期公司辭退你是否合法?
試用期公司常用的兩個辭退理由,從這裡面來分析。
1、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這個要看你所在崗位的錄用條件是否清晰,是否有約定好,公司是否有你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有效證據。
2、嚴重違法公司規章制度。這種一般在試用期發生的機率比較小,主要從規章制度是否合法,公司是否有嚴重違紀的有效證據來看。
如果公司在試用期辭退你是合法的,那就別去想勞動仲裁了,浪費自己的時間!
如果公司在試用期辭退你違法,申請勞動仲裁要哪些證據?
一、勞動合同。這個不用多說,證明勞動關係的重要證據。
二、工資發放記錄。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那麼工資發放記錄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證據,同時還能證明自己的工資額度。
三、公司辭退你的證據。這個一定要蓋章簽字的書面通知,別相信口頭的。
所以,不管怎樣,要求發試用期工資後,這個發工資的記錄可以作為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等但前提是,不要讓辭退變成你自己離職,這個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一定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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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維觀察
試用期本來就是僱傭雙方相互確認彼此的過程,大多數時候更是僱主方對受僱方的確認。受僱方雖然在面試的時候通過了僱主方的初次稽核,但是否真正能夠勝任,還需要真正置身於工作之中,接受工作本身帶來的考察。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這需要在辦理入職時事先約定,不能隨意延長。在試用期間,不存在糾紛的情況下,雙方均可以隨時提出辭退或離職,無需提前一個月提出,也無需進行經濟補償。
所以,你拿到了試用期約定工資之後,是沒有理由去勞動局進行仲裁的,不會獲得支援。
回覆列表
這個問題問的本身講的不清楚,兩點需要澄清:
問題一:試用期辭退你,因為什麼?
1.你個人原因,不符合崗位的要求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辭退勞動者。同時因為勞動者的過錯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也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2.公司的原因
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沒有過錯,用人單位也不是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而是主張試用期可以任意解除勞動合同的,那麼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要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
這種情況你可以依法要求企業給予你賠償
問題二:要拿試用期的工資作為證據去仲裁,你想證明什麼?你的訴求是什麼?我猜測的原因三種:
1.證明你和企業的關係?
證明你和企業存在勞動關係,很多檔案都可以,比如工作牌、考勤表、勞動合同、同事的證詞。
2.證明子工資的數額?確定補償的金額?
如果仲裁,公司金額資料,有用工方方提供,這個你大可放心。
3.想證明企業非法解聘你?
這點證明不了,只能說明企業已經付給你應得的報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