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生活物資比較匱乏,吃肉基本上是上層社會的專利,普通百姓只有在節日或者過壽的時候才有機會吃到肉食。而且,在古代牛是非常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歷朝歷代也非常重視牛的社會地位,最嚴重的時候,殺牛需要以命相抵。所以,從歷史上來看,華人對吃豬肉有著比較強烈的願望。很有意思的歷史現象是,在禁止殺豬的明朝,豬肉居然逐漸佔領了中國百姓的餐桌,一直到今天。
豬肉的逆襲
早在先秦時代,中國就出現了“六畜”之說。所謂“六畜”,包括馬、牛、羊、豬、狗、雞。“六畜”除去產地基本不在中原並用來騎乘的馬之外,其餘五種再加上魚,構成了古代華人肉食的主要部分。其中,牛、羊、豬又居於特別重要的地位。
周代的《禮記》將牛、羊、豬稱為“大牢”,是隻有國君及卿大夫才有資格享用的佳品,至於底層百姓,一如漢代的《鹽鐵論》所說,“非鄉飲酒、膢臘、祭祀無酒肉”,通常只能在逢年過節及慶典時將吃肉作為一種享受。
牛肉雖然貴為“大牢”之一,上古時期亦用於祭祀與食用。但自從春秋後期鐵犁、牛耕出現後,牛成為重要的勞動工具,歷朝歷代三令五申禁止宰殺耕牛,一如唐武宗所言,“牛,稼穡之資,中國禁人屠宰”,遂令牛肉逐漸淡出肉食行列。至於《水滸》中大塊吃牛肉的描寫,實在是一種梁山好漢對統治秩序的挑戰。
牛肉之外,同在“大牢”之列的羊肉與豬肉一度曾在華人的餐桌上平分秋色。漢代既有“澤中千足彘(250只豬),此其人皆與千戶候等”的記載,亦有許多人家擁有“千足羊(250只羊)”的說法,足見養豬與養羊難分伯仲。
然而在進入魏晉以後,豬的飼養規模開始萎縮,羊肉從此成為華人主要肉食長達千年之久。南北朝時期的《洛陽伽藍記》已稱“羊者是陸產之最”。唐代文人筆下經常出現的是“羊羔美酒”,豬肉卻鮮有提及,這從《太平廣記》中有關唐代肉類的記述總共有105處,羊肉獨佔47處,而豬肉只有12處便可見一斑。
《太平廣記》甚至有佛教在家居士亦不能斷除羊肉的記述。“唐姚待,梓州人,常持金剛經”,但是當週遭有人殺羊並招呼同吃時,他也會忍不住去吃。這從側面反映吃羊肉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的一個常態。
羊肉飲食經過唐代的高速發展,在宋代已成社會時尚,所謂“蘇文熟,吃羊肉;蘇文生,吃菜羹”。宋朝宮廷御廚一年開銷羊肉43萬斤,而豬肉只有4100斤,“御廚止用羊肉”甚至成了兩宋皇室的“祖宗家法”。
到了蒙古族入主中原建立的元代,羊肉更是獨佔鰲頭,非但蒙古人以之為主食,漢人食用羊肉同樣普遍,就連風行高麗的漢語口語教科書《老乞大》也說到“做漢兒飯”,有羊和雞。
然而,羊肉佔優的局面到了明代以後為之一變,豬肉成功翻盤。明代初期的永樂年間留下的一份御膳選單顯示食材包括羊肉5斤及豬肉6斤,羊肉漸落下風;到明代後期光祿寺留下的宮廷歲用牲口數記錄則是18900口豬,10750頭羊,豬肉已是後來居上;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乾脆寫道:“豬,天下畜之。”
清代的“豬強羊弱”勢頭更加明顯,每過春節,京城常常要殺豬近十萬頭。經過兩千年後,豬肉終於“逆襲”成功了。
在中國古代,生活物資比較匱乏,吃肉基本上是上層社會的專利,普通百姓只有在節日或者過壽的時候才有機會吃到肉食。而且,在古代牛是非常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歷朝歷代也非常重視牛的社會地位,最嚴重的時候,殺牛需要以命相抵。所以,從歷史上來看,華人對吃豬肉有著比較強烈的願望。很有意思的歷史現象是,在禁止殺豬的明朝,豬肉居然逐漸佔領了中國百姓的餐桌,一直到今天。
豬肉的逆襲
早在先秦時代,中國就出現了“六畜”之說。所謂“六畜”,包括馬、牛、羊、豬、狗、雞。“六畜”除去產地基本不在中原並用來騎乘的馬之外,其餘五種再加上魚,構成了古代華人肉食的主要部分。其中,牛、羊、豬又居於特別重要的地位。
周代的《禮記》將牛、羊、豬稱為“大牢”,是隻有國君及卿大夫才有資格享用的佳品,至於底層百姓,一如漢代的《鹽鐵論》所說,“非鄉飲酒、膢臘、祭祀無酒肉”,通常只能在逢年過節及慶典時將吃肉作為一種享受。
牛肉雖然貴為“大牢”之一,上古時期亦用於祭祀與食用。但自從春秋後期鐵犁、牛耕出現後,牛成為重要的勞動工具,歷朝歷代三令五申禁止宰殺耕牛,一如唐武宗所言,“牛,稼穡之資,中國禁人屠宰”,遂令牛肉逐漸淡出肉食行列。至於《水滸》中大塊吃牛肉的描寫,實在是一種梁山好漢對統治秩序的挑戰。
牛肉之外,同在“大牢”之列的羊肉與豬肉一度曾在華人的餐桌上平分秋色。漢代既有“澤中千足彘(250只豬),此其人皆與千戶候等”的記載,亦有許多人家擁有“千足羊(250只羊)”的說法,足見養豬與養羊難分伯仲。
然而在進入魏晉以後,豬的飼養規模開始萎縮,羊肉從此成為華人主要肉食長達千年之久。南北朝時期的《洛陽伽藍記》已稱“羊者是陸產之最”。唐代文人筆下經常出現的是“羊羔美酒”,豬肉卻鮮有提及,這從《太平廣記》中有關唐代肉類的記述總共有105處,羊肉獨佔47處,而豬肉只有12處便可見一斑。
《太平廣記》甚至有佛教在家居士亦不能斷除羊肉的記述。“唐姚待,梓州人,常持金剛經”,但是當週遭有人殺羊並招呼同吃時,他也會忍不住去吃。這從側面反映吃羊肉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的一個常態。
羊肉飲食經過唐代的高速發展,在宋代已成社會時尚,所謂“蘇文熟,吃羊肉;蘇文生,吃菜羹”。宋朝宮廷御廚一年開銷羊肉43萬斤,而豬肉只有4100斤,“御廚止用羊肉”甚至成了兩宋皇室的“祖宗家法”。
到了蒙古族入主中原建立的元代,羊肉更是獨佔鰲頭,非但蒙古人以之為主食,漢人食用羊肉同樣普遍,就連風行高麗的漢語口語教科書《老乞大》也說到“做漢兒飯”,有羊和雞。
然而,羊肉佔優的局面到了明代以後為之一變,豬肉成功翻盤。明代初期的永樂年間留下的一份御膳選單顯示食材包括羊肉5斤及豬肉6斤,羊肉漸落下風;到明代後期光祿寺留下的宮廷歲用牲口數記錄則是18900口豬,10750頭羊,豬肉已是後來居上;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乾脆寫道:“豬,天下畜之。”
清代的“豬強羊弱”勢頭更加明顯,每過春節,京城常常要殺豬近十萬頭。經過兩千年後,豬肉終於“逆襲”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