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土之濱土地管理條例範本
一、土地所屬權
1、天然領地:
(1)出生州天然領地:主城五格以內、分城三格以內、資源要塞一格以內為私人所屬領地,任何人不得在不經土地所屬者同意的情況下在此範圍內佔有或借用任何土地,緊急戰況除外。在主城五格之內有其他盟員的,在交集處對半劃分,也可私下商議雙方達成一致後自行規劃。
(2)資源州天然領地:主城四格以內、分城兩格以內為私人所屬領地,同時遷城分城註明之後視作主城處理(24小時內未遷城者土地保護無效),任何人不得在不經土地所屬者同意的情況下在此範圍內佔有或借用任何土地,緊急戰況或指揮官及以上職位親自指示除外。在主城四格以內,其他盟員若選擇的遷城區域與先到的領土所屬者有交集,則交集處歸先遷城一方所有,為避免此等情況,最好避免如此的遷城做法。資源州所有內容,盟主特批規劃或緊急挪用除外。
2、佔用非天然領地的條件:
出生州佔地:
(1)飛地:資源地塊飛地時,必須經飛地所用的連線地塊所屬者同意方可,戰時盟主或副盟主可將前面的要求作廢。飛地時,需與飛地所用的連線地塊所屬者私下商議好地塊的規劃,否則一概出現爭端,飛地所用的連線地塊所屬者預設為勝方;飛地者若鋪路至飛地處五格之外(遠離飛地所用連線土地時)則可以向遠離的方向隨意打地,預設為歸屬於飛地者的領地。飛地所用的連線地塊所屬者若為棄遊者,則無商議的要求,同時飛地者先到先得,以飛地處五格為範圍可劃定自己獨有的領土。
(2)鋪路佔地:鋪路地塊三格以內有48小時保護,過期則視作棄遊者領地處理,可以供其他成員飛地,此時若出現土地爭端,則飛地者預設為勝方。
(3)山寨機制:鋪路地有免戰保護,過期未打完者被搶打,則鋪路者不再享有山寨的獨佔權。
資源州佔地:
(1)飛地同出生州原則,但在遷城期間或盟主直接下令的情況下,任何時機都可以隨意飛地。
(2)要塞、鋪路佔地:要塞必須註明建造時間,否則按無效圈地處理。在要塞建造之後的兩天內,要塞三格以內完全為自己領地,視同天然領地處理;要塞建造兩天之後,圈地保護無效,任何人可以打資源地;鋪路地有24小時保護時間,過期其他成員自由飛地,出現土地爭端則飛地者預設為勝方。
(3)山寨機制:同出生州山寨機制。
3、城皮的歸屬權
(1)3、4級城皮為公共練級城皮,任何人不得私自佔有,免戰過後必須放棄以供他人練級,24小時內不歸還者進行警告提醒,48小時內不歸還者自動被下野拿回城皮。
(2)5、6、7、8、9級城皮為獎勵城皮,會根據考勤積分排名榜、獎勵積分兌換、攻城上榜者及突出貢獻者或者亟需發展人員,每次攻城之後由盟主直接劃分,有異議可以上報議會商議。四角或盟主指定的部分割槽域為公共練級區,使用法與3、4級城皮一樣。
(3)10級城皮為特別獎勵區,只有盟主能夠分配城區的享有權利,是至高無上的榮譽、一個賽季的貢獻的體現。
二、違反土地所屬權的懲罰措施
1、達成上述“侵犯天然領地”的情況時,視所犯次數、所侵權嚴重性、爭端中的言語由管理層進行統一處理,由大議會商議之後執行懲罰措施,同時對被侵權一方給予補償、侵權者應向被侵權者致歉。懲罰措施主要有:扣除獎勵積分、盟內點名處分、給予被侵權者本來屬於自己的土地、下野、取消征服資格等
2、非天然領地的爭端時,依據所有上述土地法來判定,最終由大議會商議給出土地爭端判決結果,敗方可以重新起訴並由大議會重新審理;勝方可以提出致歉請求、補償請求等。所有情況以大議會最終判決為準。爭議土地最終由勝方處理。
3、城皮管理法中,違反城皮管理規定、搶佔他人或公共的城皮時,以24小時內警告、48小時之後提出的原則為準,同時搶佔他人城皮是一種極其損害個人素質的行為,也會受到盟內的點名批評、同時強制要求致歉的判決。
三、附加:
1、小號需在個人資料中註明小號所有者,小號主城五格內是小號所有者的資源地,如需借地、佔用必須經由小號所屬者同意,48小時內未回覆可視此小號為棄遊者,隨意佔用土地。小號佔有者明確說明有事不玩時除外。(有事不玩需由管理層核實批准予以保護,同時有事不玩的情況只保護天然領地,非天然領地除非盟主指定,不受保護)
率土之濱土地管理條例範本
一、土地所屬權
1、天然領地:
(1)出生州天然領地:主城五格以內、分城三格以內、資源要塞一格以內為私人所屬領地,任何人不得在不經土地所屬者同意的情況下在此範圍內佔有或借用任何土地,緊急戰況除外。在主城五格之內有其他盟員的,在交集處對半劃分,也可私下商議雙方達成一致後自行規劃。
(2)資源州天然領地:主城四格以內、分城兩格以內為私人所屬領地,同時遷城分城註明之後視作主城處理(24小時內未遷城者土地保護無效),任何人不得在不經土地所屬者同意的情況下在此範圍內佔有或借用任何土地,緊急戰況或指揮官及以上職位親自指示除外。在主城四格以內,其他盟員若選擇的遷城區域與先到的領土所屬者有交集,則交集處歸先遷城一方所有,為避免此等情況,最好避免如此的遷城做法。資源州所有內容,盟主特批規劃或緊急挪用除外。
2、佔用非天然領地的條件:
出生州佔地:
(1)飛地:資源地塊飛地時,必須經飛地所用的連線地塊所屬者同意方可,戰時盟主或副盟主可將前面的要求作廢。飛地時,需與飛地所用的連線地塊所屬者私下商議好地塊的規劃,否則一概出現爭端,飛地所用的連線地塊所屬者預設為勝方;飛地者若鋪路至飛地處五格之外(遠離飛地所用連線土地時)則可以向遠離的方向隨意打地,預設為歸屬於飛地者的領地。飛地所用的連線地塊所屬者若為棄遊者,則無商議的要求,同時飛地者先到先得,以飛地處五格為範圍可劃定自己獨有的領土。
(2)鋪路佔地:鋪路地塊三格以內有48小時保護,過期則視作棄遊者領地處理,可以供其他成員飛地,此時若出現土地爭端,則飛地者預設為勝方。
(3)山寨機制:鋪路地有免戰保護,過期未打完者被搶打,則鋪路者不再享有山寨的獨佔權。
資源州佔地:
(1)飛地同出生州原則,但在遷城期間或盟主直接下令的情況下,任何時機都可以隨意飛地。
(2)要塞、鋪路佔地:要塞必須註明建造時間,否則按無效圈地處理。在要塞建造之後的兩天內,要塞三格以內完全為自己領地,視同天然領地處理;要塞建造兩天之後,圈地保護無效,任何人可以打資源地;鋪路地有24小時保護時間,過期其他成員自由飛地,出現土地爭端則飛地者預設為勝方。
(3)山寨機制:同出生州山寨機制。
3、城皮的歸屬權
(1)3、4級城皮為公共練級城皮,任何人不得私自佔有,免戰過後必須放棄以供他人練級,24小時內不歸還者進行警告提醒,48小時內不歸還者自動被下野拿回城皮。
(2)5、6、7、8、9級城皮為獎勵城皮,會根據考勤積分排名榜、獎勵積分兌換、攻城上榜者及突出貢獻者或者亟需發展人員,每次攻城之後由盟主直接劃分,有異議可以上報議會商議。四角或盟主指定的部分割槽域為公共練級區,使用法與3、4級城皮一樣。
(3)10級城皮為特別獎勵區,只有盟主能夠分配城區的享有權利,是至高無上的榮譽、一個賽季的貢獻的體現。
二、違反土地所屬權的懲罰措施
1、達成上述“侵犯天然領地”的情況時,視所犯次數、所侵權嚴重性、爭端中的言語由管理層進行統一處理,由大議會商議之後執行懲罰措施,同時對被侵權一方給予補償、侵權者應向被侵權者致歉。懲罰措施主要有:扣除獎勵積分、盟內點名處分、給予被侵權者本來屬於自己的土地、下野、取消征服資格等
2、非天然領地的爭端時,依據所有上述土地法來判定,最終由大議會商議給出土地爭端判決結果,敗方可以重新起訴並由大議會重新審理;勝方可以提出致歉請求、補償請求等。所有情況以大議會最終判決為準。爭議土地最終由勝方處理。
3、城皮管理法中,違反城皮管理規定、搶佔他人或公共的城皮時,以24小時內警告、48小時之後提出的原則為準,同時搶佔他人城皮是一種極其損害個人素質的行為,也會受到盟內的點名批評、同時強制要求致歉的判決。
三、附加:
1、小號需在個人資料中註明小號所有者,小號主城五格內是小號所有者的資源地,如需借地、佔用必須經由小號所屬者同意,48小時內未回覆可視此小號為棄遊者,隨意佔用土地。小號佔有者明確說明有事不玩時除外。(有事不玩需由管理層核實批准予以保護,同時有事不玩的情況只保護天然領地,非天然領地除非盟主指定,不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