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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魔之千哨哥

    有個人開車套用了別人的駕駛證 害怕交警認出戴了口罩和帽子 正好被交警查車發現 請問他是否對交警是欺騙 對證件所有者構成傷害

  • 2 # 牛腦洞開

    這次打了從中央到地方許多媒體的臉了!教訓是,感情要服從理智,直覺要服從規則服從法律。

    即使張某惡意投訴,快遞員聶某下跪的原因也不在張某,而在不分緣由、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有投訴就處罰快遞員的圓通公司。

    按理講,公司在接到客戶投訴後,首先應分清投訴有沒有道理,即使沒有道理也不一定都是惡意投訴,對不成立的投訴要向客戶耐心做好解釋。對成立的投訴,也要區分情況,如問題較小,應主動求得客戶原諒; 如問題較大,首先就應分清責任,是在郵運過程中還是在快遞員。如責任不在快遞員,公司就應直接處理,否則還要分清快遞員是失誤還是主動為之而作不同的處理。

    一、張某獲贈四個芒果;

    二、芒果贈送單位透過圓通快遞將這四個芒果郵寄給張某(圓通可能派快遞員聶某送達);

    三、張某見包裝破損並缺少一個芒果便拒收投訴;

    四、經與圓通公司協商,圓通願意賠償張某一箱芒果且經過其它公司(即不由圓通自己)郵寄給張某(張某提此要求因此前已有一次圓通郵寄花卉收到時已枯謝的不愉快經歷);

    五、圓通要求快遞員聶某自己掏錢購賠償的一箱芒果並郵寄給張某;

    六、聶某冒用中國郵政快遞單實則自己冒充中國郵政郵寄員將所購芒果“郵送”給張某;

    七、張某發現圓通不僅沒有按約定由其它快遞公司遞送芒果,而且根本沒有透過郵寄途徑而是由快遞員直接送達,感覺受騙被糊弄了,再次投訴;

    八、圓通將被投訴責任算到聶某頭上,對之處罰,已處罰聶某2000元,並有可能因再次投訴被開除;

    九、聶某見狀於10日晚到張某家,見到張家母親突然下跪,張家人扶起聶某並給圓通打電話,讓圓通把人接走;

    十、聶某見張某打電話遂走出張家到門外蹲坐著哭求張某撤消投訴,雲因今天不撤除,明天她就會被開除;

    十一、因聶某的哭鬧,附近鄰居陸續趕來,張某父母也過來勸解,聶某見狀,跪到張家門口;

    十二、張某在其父勸解下表態,因當天已晚無法撤除,答應等到次日上班時間撤除;

    十三、聶某不依,一定要張某當晚撤除投訴,張某無奈,打電話報警;

    十四、民警王海港出警,王到現場後並沒有詢問報警人張某,而是將聶某叫到一邊單獨交談;

    十五、張某聽到王海港對聶某說了一句“明天早上八點前你到警察局,我給你開證明”;

    十六、次日一早,王海港以警察局名義開出證明;

    十七、不知是何人出於何種動機很快將證明傳到網上,從而立即引發了“芒果事件”。

    一點感想:

    一、圓通服務有錯在先,張某投訴在後,張某針對圓通服務問題的投訴是沒問題的,不應該被指質;

    二、對圓通同一問題在處理過程中的多次溝通不能算作多次投訴;

    三、圓通快遞員聶某偽造中國郵政快遞單並偽裝中國郵政快遞員是不對的,應受指質;

    四、民警王海港所開出的證明內容有越權之嫌;

    五、聶某下跪本來是因圓通自身有錯而圓圓通公司把被投訴原因與責任不分青紅皂白下推給快遞員並進行進行重罰造成的,即聶某之所以下跪是因為圓通不分青紅皂白對員工的處罰制度與當時所受到的處罰,而不應該歸結為張某因圓通錯誤而進行的投訴;

    六、圓通隨後進行的表態和處理是輕率的、不合適的,有藉此推卸自身責任之嫌;

    七、中國快遞協會未經調查就發聲是不太合適的。即使是使用者惡意投訴,也不能把聶某遭處罰的責任推卸給張某。圓通應該先調查清楚再決定是否是惡意投訴、責任是否在聶某、是否應該處罰聶某。不能因為聶某下跪就認為聶某的尊嚴受到侵犯,就不分清責任責怪張某侵害了聶某的尊嚴。首先需要搞清楚圓通服務有沒有問題、張某投訴有沒有道理,如果聶某是在張某有道理的投訴後就被圓通處罰的,那她下跪的責任不在張某而在圓通本身;

    八、快遞員聶某先是假冒中國郵政投遞郵件,後又謊稱被圓通公司罰款2000元並要被公司開除來要挾張某,其人品很值得懷疑。

    九、應調查清楚警官王海港所出具的證明是如何洩露出來的。如果是王海港自己洩露的,那麼他出具這份證明的動機就值得懷疑,證明的可信性也值得問一問;如果是聶某洩露的,那麼她的人品就值得懷疑,因為她本身就有錯,她是想以此撇清自己的責任;如果是圓通公司洩露的,那就有惡意打擊客戶推卸自己的責任之嫌(圓通有兩個問題,一是服務有過錯,二是重罰快遞員)。

    #芒果# #快遞黑名單制度# #快遞員生存現狀#“芒果快寄事件”

  • 3 # 六天的奮鬥

    圓通公司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製造問題的聶某。聶也很好的秉承了圓通公司的精神,解決不了快遞問題,就解決投訴快遞的人。開始是欺騙,後來是道德綁架。

  • 4 # 進擊的小怪獣

    人無信則不立

    既然答應了賠償一箱子一樣產地的芒果 那就應該賠償一箱一樣產地的蘋果

    這裡面就兩個問題 產地不同與根本沒郵件 而且根據快遞員自己說的她是喬裝成郵政快遞 帶上了口罩和帽子送去了著箱芒果

    來路不明的水果誰敢吃?反正我是不敢 吃出毛病誰來負責?

    整件事情就不是芒果的問題 可卻都盯著芒果說事 很無奈 民智未開 只知道人云亦云 牆倒眾人推 絲毫沒有自我判斷力

    而民警毫無疑問做的事傷害公民的事情 已經犯法

  • 5 # 黑色星期天27250918

    現在華人很大一部分缺少人情味,張某的損失快遞員已經補上,還去抓著那些無足輕重的事繼續投訴快遞員,是不是在張某眼裡快遞員害怕投訴,一投訴就可以得到好處?這樣的人已經沒有道德可言了!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不惜去拿快遞公司無恥的制度去壓制快遞員,人和禽獸區別表現的淋漓盡致!這件事我點贊出警的民警他是位號好警察,嫉惡如仇幫助弱者,中國大部分一線服務行業被公司制度壓的喘不過氣,而個別低素質消費者自認消費了就是上帝就可以肆無忌憚,這樣的局面應該改一改人應該是相互尊重,

  • 6 # 三農子弟之五福臨門

    讓我納悶的是,假定芒果要從原地傳送,且使用非圓通快遞,請問誰來寄件?還是當時贈送芒果的商家和平臺才可能辦到!一個當地女快遞員能不遠千里地跑到國外買箱芒果再寄給張某嗎?這個雙方達成的協議本身就有點強人所難?所以才有了後來女快遞員“偷天換日”弄個假單將自購芒果送到張某家。若不是女快遞員急於息事寧人,她只需告訴張某走調查程式即可,畢竟包裹破損不是她一個人應該承擔的責任!也許她天真地以為只要張某能收下芒果就能心滿意足了!可是偏偏張某認定這種行為屬於欺騙,而繼續投訴,偏偏無視了自己的言行是否有失妥之處!一個無法履行的承諾必然導致對方採用錯誤的方式!為什麼張某不向原先的商家和平臺索賠而偏偏咬住快遞方?想必他也認為無論發貨方發出了多少芒果都沒有任何責任,包裹破損只能是快遞方責任!即使破損不足以真正的丟失了一個芒果!只要我認定咬住的事實——包裹破損真實存在,快遞方就得負責賠償!且應達到張某的滿意為止。當然張某並不期待女快遞員到家中下跪求撤銷投訴,因為這樣傳出去對他的名聲無疑是一種負面的影響!要了人家一箱芒果還要投訴人家,很明顯在鄉親們眼裡會“矮人一頭”,屬於那種胡攪蠻纏地耍賴行為。所以他報警希望警方能將“耍賴”的女快遞員從家中儘快帶離,可沒想到民警到來後偏偏支援上了女快遞員!以致一紙證明“火”遍了網路!!也許輿論壓力太大了!讓張某看到自己成為眾矢之的,絕非他所想要的!所以他認為民警的行為侵犯了他的正當權益!因為他需要的是輿論支援他!這樣他就有理由繼續提要求,這可能才是他所要達到的目的!他錯了,錯在他以為事情的發展會以他的意願為導向,以有利於他的情形走下去。可是事實是整個事件把他也捲上了風口浪尖,成為輿論的眾矢之的。無論這件事怎麼收場,張某註定成不了贏家,因為他錯估了整個事情真正的導火索在於自己也許是無意也好有意也罷的“貪婪”……

  • 7 # 手機使用者55034130722

    這次的糾紛我非常不理解,我淘寶,拼多多,京東,國美線上蘇寧易購上經常買東西,買了十幾年了,小到幾塊錢的手機套膜,大到電器傢俱手機,可我從來沒有跟快遞員快遞公司扯皮過。也有過送來的東西有破損的,我每次要末拒收,有時候家人收了有破損的快遞我就拍照給賣家。有賣家聯絡快遞處理,我跟快遞公司和人員根本扯不上皮,而且賣家往往會提示你包裹破損拒收,包裹外包裝也有請檢查好外包裝後收貨,如有破損請拒收,這個人如果拒收了就不應該投訴快遞公司應該找賣家扯皮啊

  • 8 # 劉金泉12

    主管部門會認可張客戶的一切訴求嗎?會支援過度維權強人所難?不要曲解了契約精神,法律原則是損失和補償對等,反對不平等條約和霸王條款。現有的文字依據是發貨芒果3斤,到快遞員手裡2.7斤,張某主張的4個丟失1個有依據嗎,只是一面之詞。就算快遞員因罰款壓力認可這0.3斤客戶損失,買一箱52元芒果也是超額補償,且事實確鑿。畢竟水果並非貴重物品,如果是手機玉器之類一定是上報公司,而不會自行解決。至於一箱芒果的產地和指定快遞方式,與客戶0.3斤的所謂損失根本不對等,對方做到就好,做不到也不能強求。原芒果為活動贈品,快遞方要賠原品芒果可能性很小,找誰發貨?發貨要多久,貨物和過程有任何一點瑕疵會不會導致張某新的投訴?張客戶就是從聶手中接的貨,當時見到芒果和快遞員本人並未提出拒收意見。此時主管部門應該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重介入,制止張某的過度維權和不對等訴求,最多就是一箱芒果!沒吃就對等金額解決,吃了就到此為止。對快遞員貼郵政舊單進行批評教育,對民警的寫證明急百姓之難可以表揚,對建議第一條越權文字必須批評。

    快遞公司有隻要投訴就不分青紅皂白對員工罰款的制度,快遞員是被投訴罰款脅迫下作出超過自己能力的承諾。當面若不承諾就面臨繼續投訴和更高罰款!所以第一步是斬斷客戶強人所難的不對等訴求,訴求必須在對等範圍內。快遞公司本來有賠償細則,應該建立完成賠償即不罰款,投訴不再有效的制度。快遞員也不用超過自己能力承諾哪種芒果怎麼投送,結果在買和送的環節又遭新的投訴,直接按金額賠錢結束。實際根據3斤和2.7斤的重量差,根本不是丟失芒果,只是包裝破損,按快遞費賠錢即可,但死心眼的快遞員被張家人一鬧帶偏,也以為丟失芒果了,可憐啊!!還不到此為止再指責快遞員的人心該多黑多狠!

  • 9 # 使用者5875469078

    我也收到箱破損的橙子,可以肯定少了一個。人要有寬容之心,小事何必個個計較,弄壞了自己的好心情。當然,企業應該規範經營,用人也要適當!

  • 10 # 似是故人666

    當然是沒有,而且整個問題的起因就是對顧客的無誠信造成的,也是快遞行業用的最多的套路:糊弄。投訴者的投訴的其實就是一個問題,而快遞公司從發現問題開始到後面的所做所為都是在糊弄投訴者,快遞行業的亂象更是雜草叢生。網上能看清事實的人還是很多的,但不排除一本份無處安放同情心的人,腦路清奇的看問題。而且這份無處安放的同情心卻在催生者更可怕的事情,那就是快遞協會第一反應不是去解決問題,而是去研究建立行業黑名單。透過現象看本質,快遞員成了這次事情代替公司的受害者,到目前為止就是她所說的也是糊弄投訴者的,說謊來博取同情,雖然我不相信她,雖然我們都知道她只不過是被安排的,但這卻是她自己選擇的。最後呼籲下快遞協會,別慌著建立你們行業的黑名單,我覺得恰恰相反的是給快遞來個黑名單,你們不做好自己的事情,出了事情就找員工背鍋,糊弄顧客的應該進服務黑名單,你們做不好讓可以做好的人做!另外投訴者的無限投訴權利是法律賦予的,是因為被投訴者沒有切實的解決問題而造成的後續結果。否則就沒有無限投訴的權利。期望圓通以及快遞協會正視問題,解決問題,逃避,顧左右而言其他解決不了任何問題,也浪費那些為你們員工輸入的同情心,你們不應該還躲在員工的背後,不應該還躲在廣大群眾的輿論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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