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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r王4580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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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isheng
P2P本身的基本技術的存在時間和我們曾經熟悉的USENET、FidoNet 這兩種非常成功的分散式對等網路技術幾乎是一同的,甚至更長些。
USENET 產生於 1979 年,FidoNet建立1984年,它們都是一個分散、分佈的資訊交換系統。在最初的 P2P 應用出現時,許多使用該技術的人們甚至不會使用計算機。然而正是這種孕育著思想的網路技術為P2P的出現搭建了搖籃。
產生原因
P2P意為Peer to Peer,即點對點交易,是個人與個人之間基於網際網路的直接交易。它的產生打破了傳統金融中介銀行的渠道壟斷。由於中國民間小額融資需求旺盛,而老闆姓各層次的理財市場空缺,而P2P正好撮合了這兩個市場,因此獲得高速發展。
但是P2P沒有解決貸款的核心問題——資訊不對稱,因此就會導致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風險不斷積聚。
主要模式
1.純線上模式(無抵押無擔保)
這種方式從線上獲取專案資源、線上稽核,貸後有條件保障計劃,鼓勵投資者自主分散投資控制風險。比如拍拍貸,中國第一個線上的P2P平臺,拍拍貸的本金保障計劃要求投資者必須成功投資50個以上借款列表等,才可以用平臺自有資金進行保障。
優缺點:這種模式是海外P2P的主流模式,國內較少。優缺點是平臺承擔的風險小,但由於不受約束,總體違約率較高。
代表公司:Lendingclub、拍拍貸
2.線下專案線上成交(有擔保或抵押模式)
這種模式在網際網路上獲取資金,線下用傳統方式獲取和審批專案,平臺或外部金融機構提供擔保。這是國內網際網路信貸最主流的方式,其本質是線上投資人和小貸公司的匹配,是中小額理財市場與小貸市場對接。P2P平臺透過計提準備金提供本金保障計劃,透過自有的擔保公司或者合作的機構方為借款提供一定擔保。
優缺點:平臺有背書,一旦借款人違約,平臺(擔保公司)提供全額代償(部分補償)。所以個體風險低,平臺系統性風險大。
代表公司:陸金所、人人貸
3.債權轉讓交易模式
這種模式以債券轉讓交易模式為主。出借人把獲得的債權進行拆分組合,打包成固定收益產品,銷售給多個理財客戶。
優缺點:透過平臺力量控制風險,小額出借人不用承擔過多風險,但同時也不瞭解借款專案的真實情況,資訊不透明。
代表公司:宜信
發展歷程
1.第一階段:2017-2012年(初始發展)
2007年國內首家P2P網路借貸平臺在上海成立。主要是借鑑Lending Club模式,借款人在平臺提供個人資料,平臺進行稽核後給予一定額度,借款人基於授信額度在平臺上釋出借款標。但由於中國公民信用體系並不健全,平臺與平臺之間缺乏溝通和聯絡,隨之出現了一名借款人在多家網路貸款平臺同時進行信用借貸的問題。
2.第二階段:2012-2013年(快速擴張)
一些具有民間線下放貸經驗的創業者嘗試開設P2P網路借貸平臺,當時一套成熟的網路軟體平臺模板大概10萬元左右,彌補了網貸平臺技術上的缺陷。因此,國內網貸平臺從20家左右迅速增加到240家左右。這時主要採取線上融資、線下放貸的模式,以尋找本地借款人為主。這個階段的P2P平臺業務基本真實,風險可控。但也有一些平臺在經營上管理粗放、欠缺風控,玩資金遊戲。
3.第三階段:2013-2014年(爆發性增長)
第二階段的P2P企業盈利良好,引起市場高度關注。國內網貸平臺從240家增加到600-800家。這一階段平臺的共同特點是以年利息15%-25%左右的高利吸引追求高息的投資人,風險開始有所聚集。
驅動因素
P2P爆發有正面的因素,也有非持續性的因素。正面的因素有民間融資需求巨大、投資需求巨大、網際網路對傳統渠道替代、網際網路貸款產品的創新。非持續性的因素有監管空白背景下的高額利潤、風險後置帶來的短期繁榮等。
P2P首先解決的是特定群體金融服務的有無問題,它承擔著填補傳統金融無法、不願覆蓋的市場空白、普及金融服務的作用。
一方面中小企業對貸款極度渴求,另一方面銀行等中介金融機構監管嚴格,再這樣的“夾縫金融”下,P2P因為門檻低、收益高,受到大眾的青睞。P2P作為一種革命性的手段,貸款主體模糊化,人人都可以貸款,人人都可以借錢給別人。這也符合網際網路“讓一切自由連線”的精神。
P2P定位為金融中介,銀行資本充足但有槓桿率限制,小貸和擔保公司有槓桿率和準備金要求。P2P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監控比較如下表。
核心問題
P2P建立了借款人和貸款人對接更直接的平臺,但是貸款最核心的資訊不對稱問題沒有解決。資訊不對稱就有可能導致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而且中國徵信體系及誠信環境缺失,籌資人的信任機制暫不健全,P2P專案發起人可以利用虛假資訊進行圈錢。只要流入的資金大於需要還貸的資金,違約率再高都沒有問題,於是這就變成了“資金遊戲”,加大了行業的潛在風險。
2013年底,華人民銀行對以開展P2P網路借貸業務為名實施非法集資行為作了較為清晰的界定,分為以下3類:
1.理財-資金池模式
即部分P2P平臺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物件,產生資金池。
2.為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
不合格借款人主要指虛假專案或虛假借款人,指部分P2P平臺未盡到及借款人身份真實性核查義務。
3.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
即典型的龐氏騙局,P2P網貸平臺釋出虛假的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並採用新貸還舊貸的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然後跑路。
總結
P2P專案的本質是將貸款網際網路化,將中小額理財市場與小貸市場對接。在徵信體系尚未在社會普及之前,在投資人尚未具備完整的市場共識之前,P2P註定難以成為借貸市場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