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8
回覆列表
  • 1 # 西門能吹雪

    第一責任人是家長

    家長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監護人,也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長對於孩子幼年和青春期的陪伴和教育至關重要。中國傳統的家庭教育模式,過分強調孩子的“服從”,實則忽視了孩子的真實感受,長此以往甚至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殊不知,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性格是未成年人成長和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自覺養成安全、健康用網習慣,形成良好網路素養的基礎。

  • 2 # 捷清

    父母是兒童保護的第一責任人。都做的很好。從法律層面看,父母是養育嬰幼兒的第一責任人。《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章“家庭保護”(第十條至第十六條),專門強調和列舉了父母在照護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責任及義務,充分說明父母在嬰幼兒照護方面責無旁貸。

  • 3 # 開心的潼潼寶貝

      兒童保護的第一責任人當然是家長了,家長只有加強監護,這樣如果孩子有任何異常的話,才能及時的發現;

    第二方面是提高孩子和家長雙方的防範意識,家長有責任對孩子進行一定的防範教育,比如告訴孩子哪些是屬於性侵的行為,具體遇到的時候應該怎麼應對,這些需要提前告知孩子,因為家長也不可能24小時都盯著孩子;同時也要告訴孩子,一旦發生這類事件,要及時告訴監護人,才有可能及時獲得幫助。  

  • 4 # 霹靂貝貝103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不僅要做好父母的角色,更要做好第一任老師的責任。因此,家長懲罰孩子,讓孩子知道“錢是勞動換來”的同時,也需要思考自己對孩子盡到監護職責了嗎?

    讓孩子避免沉迷遊戲,讓孩子辨別生活中的陷阱,這是一個需要耐心、細緻的教育過程。

  • 5 # 使用者246281393802

    近日發生在天津的兒童墜亡事件,再度將兒童監護人責任的話題放置於輿論焦點,也成為全國政協委員們關注的熱點問題。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李鈾牽頭,聯名13位全國政協委員,向本次政協會議提交了《關於未成年人監護失職(疏忽)行為“入刑”的建議》,呼籲追究失職監護人的責任。李鈾表示,父母的監護失職,應該引起包括社會、家庭和相關部門的重視。(3月2日《成都商報》)

      民生問題是兩會的重點內容之一,也是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主要內容之一。對婦女兒童老人等弱勢群體的關注,體現出了代表委員們的履職自覺。不要低估了兒童意外傷害問題的嚴重性,公開的資料顯示,中國兒童的第一死因是意外傷害。中國每年近1000萬的孩子受到意外傷害,其中重傷及殘疾者超過100萬,死亡兒童達到10萬,平均每天死亡270餘名。這些傷害事件中,大多數與監護人的疏忽失職直接相關,各種嚴重案例比比皆是,讓人觸目驚心。本應該成為兒童安全第一監護人的父母,往往是兒童意外傷害事件的主要製造者。

      現在的問題在於,雖然中國現有70多部與兒童保護相關的法律,其中針對兒童的暴力、虐待及剝削導致傷害,均有涉及,唯獨因監護失職(疏忽)導致嚴重後果的行為,沒有法律支撐予以責任人懲戒。許多時候,父母應讓兒童隨時處於安全的環境中,並沒有成為一種必需的義務,而成為一種可有可無的選擇。追根溯源,這正是許多兒童意外傷害事件的由來。

      正如參與聯名提案的全國政協委員所說,監護制度是公法,應當納入刑法保障,尤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刑法應當責無旁貸。作為監護人,父母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具有天然屬性與社會屬性,其監護職責是法定義務,必須履行。只有增設“兒童監護疏忽罪”,才可能警示所有父母對兒童履行起安全保護的義務。

      也有網友表示,人家的小孩已經出了意外,監護人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是否太不近人情?如果對這些父母追究刑事責任,那在此期間誰來履行監護責任?應該說這些質疑都不無道理,接下來還需要進行相關法律的調整與應對。但無論如何,政協委員聯名提出的這項建議,已是一種看得到的社會警醒:慘痛的兒童意外傷害事件不該再發生,讓每個家長都真正認識到自己第一責任人的身份,還需要法律的倒逼與補全。

  • 6 # 使用者4585424264108

    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包括三種:

    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

    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等法人組織。

    擔任監護人的順序依血緣關係和組織關係的遠近而確定,順序在前者排斥順序在後者。

  • 7 # 小雅~

    兒童的第一責任人是父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生物合成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