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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於無聲處

    揮刀自宮你‬很大‬可能‬當不上太監,還會遭遇最‬嚴酷的懲罰———因為你私自割掉了蛋蛋,朝廷會把你整個身體都‬碎割了(凌遲)!

    從朱元璋以來,朝廷對自宮的態度一直是否定的,一直明令禁止自宮。明初自宮求職者尚不是很多,但是朝廷的打擊已經很嚴酷了。

    明仁宗時,命將自宮求為宦官者發配到交趾(越南),去的人幾乎走到半路都會被押送差役殺死———因為政府的公務員實在不想走那麼遠的路。

    明宣宗時有來自山西的九名自宮者想投身晉王府找工作,宣宗命令將這九人剝光衣服,召集周邊平民百姓數萬人觀看,就在晉王府門口將這九人活活凌遲處死。

    明憲宗時稍微寬鬆一點,只是將自宮者發回原籍當差,不許在王府家潛住,違者死罪。

    但政策稍微寬鬆幾年後,宮外又聚集了四五百名自宮者,鬨鬧著要求朝廷收用。

    這下子把憲宗惹毛了,當即下詔:“此輩逆天悖理,自絕其類,且又群聚喧擾,宜治以重罪!錦衣衛其執而杖之,人各杖五十,本身凌遲處死,全家發邊遠充軍。”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說:這幫人天理難容,自己不但自宮,還搞“群體事件”,必須重罪處理!先讓錦衣衛各‬打每個人50大板,然後凌遲處死,自宮者的家人則‬發配到邊疆去勞改。

    隨後皇帝命禮部將此禁約公佈於各地。

    可憐那些毀身離家,求取富貴的幻想者,得到的卻是棍杖和死刑。

    明孝宗時更進了一步,將禁止自宮的法律條文化和正式化,編入了《明會典》。規定自宮者屬於“不孝”重罪。孝就意味著不能毀傷身體髮膚,受之於父母的身體髮膚如果毀傷就是不孝,所以古人對於頭髮都十分珍惜,更何況生殖器了,孟子的名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是孝的最重要的定理。那麼自宮者犯的是最重的不孝之罪。因此法律條文明確規定:自宮者要被施以最重的刑法一凌遲。

    到了明晚期,“木匠皇帝”明熹宗開始鬆動了,應該說明熹宗心還是好的。對於自宮者的處理,每次都以皇帝的詔書為法令,皇帝在詔書中先指斥一番自官的不孝之行,然後說明不忍繩之於法,以顯示皇帝的恩德。

    於是自宮者又一批一批產生,一浪一浪湧來。自宮者相信,只要後廷還需要宦官,他們的冒險就可能進入皇宮,皇帝也不會將他們拒之於宮門外。

    然而就是明晚期鬆動的那一陣子,能被選入宮的機率非常小,朝廷選200人,自宮者卻有數萬之多,未能被朝廷選用的數量龐大的自宮者,處境就很尷尬了。他們流落在佛寺附近。民同稱他們為“無名白”。

    崇禎年間,這幫“無名白”在京師附近遊蕩,常搶劫為生,崇禎年間的文人沈德符親眼見到幾十名自宮者藏在草叢裡,看見往來平民,體質衰弱的自宮者就躍出草叢上前乞討,而稍有些力氣的、便會大打出手,強行索要。

    如遇曠野中兩三名百姓,他們就突然抓住對方的要害(生殖器),將其腰腹間值線的和有用的東西全取下,然後一鬨而散。

    ——————

    到了清代,太監的數量受到了嚴格限制,清代宮廷及宮外苑面服役的宦官共計二幹餘人,而康熙年間僅及七百人,自宮者凌遲處死。

    清乾隆皇帝廢除了自宮者凌遲的刑律,自稱體諒窮民閹割其子是為生計所迫。事實上父親做主,閹割兒子,無法定兒子的罪。但由於清朝的嚴格限制,儘管廢除了處罰,但自宮者還是減少了很多,而且清朝吸取明朝的教訓,對整個宦官都進行了有效的管理,一直到慈禧太后掌權的時候,太監始終都沒有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

    1912年,宦官制度最終隨著清王朝覆滅了,徹底成為了歷史的塵埃。

    剩下的太監被溥儀趕出宮門,命運非常悽慘悲涼,當然自宮這行為,也徹底“完了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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