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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馬勝357

    女學生保護措施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女學生的合法權益,杜絕女生受侵害案件的發生,結合我班實際,特制定班級保護女學生管理措施:

    一、請女教師對女生進行女性衛生、女性生理、心理健康教育,使女生掌握青春期衛生知識,增強女生的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女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穿過於暴露身體的衣著或不佩戴與學生身份不符的裝飾。

    二、開拓溝通訊息多種渠道,加強師生之間、家校之間的聯絡與溝通,瞭解學生情況及時關心愛護保護需要幫助的女學生。

    三、禁止男教師把女學生帶到辦公室進行個別談話、個別輔導,與女生的談話應在辦公室、教室等公共場所開門進行。

    四、教師應樹立為人師表的良好形象,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準與學生有過分親熱的行為,特別是對女生有不軌的行為。

    五、男同學要尊重女同學,不能罵、打女同學。

    六、保護女學生,維護女學生的合法權益,人人有責,嚴防女學生性侵害案件的發生。

  • 2 # 使用者7209500408069

    一、女大學生自我權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

    1.財產安全保護意識不足:女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學費生活費基本來源於父母且比較有限,且她們思想單純,社會經驗缺乏,對財產的保護意識不深刻。在如今這個網際網路時代,女大學生的財產損失不僅僅限於遭到小偷的盜竊,更甚者是不法分子以各種形式和名義進行網上詐騙、簡訊詐騙、電話詐騙等。因此女大學生辨別能力不足或有僥倖心理,就極可能洩露自己的財產資訊,導致財產損失。此外,一些女大學生為減輕家庭負擔去兼職,很多不法分子利用這樣的契機發布虛假兼職資訊,騙取女大學生交納押金等現象更是在大學生聚集的地方頻頻發生。

    2.人身安全保護意識低:女大學生涉世不深,對世界總抱有美好的幻想,容易輕信輕聽陌生人的“善意良言”,對陌生人的警惕性不高。比如容易相信陌生人或僅見幾次面就以為是熟人;輕易乘坐來源不明的“黑車”,或因有急事而乘坐不規則的交通工具。還有一些女大學生過分的熱心腸,容易應答陌生人的請求,比如對方要求去家裡幫個忙等等,因這類情況造成女大學生被害、被虐的悲劇。女大學生兼職實習誤入傳銷組織、獨自上門兼職家教被強姦等慘案不一而足。

    3.危險應對能力差:女大學生本身在身體素質方面就處於弱勢,遇到危險時在體力方面就拼不過歹徒,因此要格外提高自己的危險防範意識和處理能力。但很多女大學生可能從小保護的就比較好,也沒有受到過相關的教育,再加上多數女生都有的性格特徵:膽量小。所以,當危險真正來臨時,驚慌失措不知如何處理,或是處理不當激起了不法分子的怒意而使自己處於不利的情形。

    4.維權意識薄弱:透過我們大量的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女大學生自我權益保護方面存在的另一重要問題是,缺乏維權意識。2006年3月15日《中國青年報》刊登了一篇題目為《職場陷害坑苦學生,大學生維權率只有10%》的文章,指出大學生雖然綜合素質較高,但維權意識不強[2],受到傷害時,不懂得藉助司法的力量解決問題,不懂得怎樣走法定程式保護自己。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大多數女大學生會選擇隱忍沉默,更有一部分女大學生想不開,選擇極端的方式,最終傷害了自己。

    二、女大學生權益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1.家庭教育的缺失:受傳統教育思想的影響,很多父母只關注孩子的知識教育、學習成績,對其他方面不夠重視。此外,不少女大學生自小是家庭中的掌上明珠,受到過度保護,家長往往認為這些事情在孩子上學長大的過程中便會自己慢慢懂得,因而缺少了相關的教育。一些家長即使說了也說得比較簡單,甚至一帶而過,並沒有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什麼痕跡。還有很多家長本身權益保護意識不足,自己對社會險惡及法律認識不清,更枉論教育孩子。

    2.學校相關教育的匱乏:根據一些女大學生反映,在以往的學校教育中沒有受到應有的人身和財產保護方面的教育,上了大學之後,這方面的教育也不夠充分。比如有些高校沒有設定這方面的課程,只偶爾舉行過一兩次相關的教育宣講會,但或許由於宣講過程枯燥無聊、舉的案例不夠典型、宣講人員不夠專業而沒有引起女大學生的重視。還有些學校只是口頭上的宣傳教育,並沒有舉行一些實質性活動來讓女大學生親身感受在走向不法分子的圈套過程中的心理歷程,因而沒有真正起到宣傳教育的作用。此外,還有很多學校甚至都沒有舉行過相關的教育宣傳,導致很多女大學生缺乏相關方面的認識和了解。

    3.社會重視度不夠:當某某女大學生被騙被害的案件發生時,社會一時輿論四起,有對女大學生的同情、對不法分子的痛恨,但沒多久又很快歸於平靜。多數人抱著“看熱鬧”、“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理,覺得和自己沒有關係而不夠關注。更多人認為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大學生們會輕易上當受騙主要還是她們自身的原因。此外,相關的社會教育機構、維權機構、援助機構等設定不足,也很少舉辦關於女大學生自我權益保護方面的社會普法活動。

    4.相關的法律諮詢機構不完善

    提起打官司,更多人會想到電視上兩個公司之間發生利益摩擦產生的糾紛,很多普通人對律師事務所、法律諮詢機構等有關法的場所抱以敬畏的態度。同時也正是因為這些貼近大眾的法律諮詢機構的缺乏和不完善,讓很多權益受到侵害的女大學生,諮詢無處,求助無門。

    5.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機制不健全:透過廣泛的調查研究,女大學生輕信詐騙簡訊和詐騙電話,另一重要原因是那些不法分子能說出這些受害女大學生的個人資訊,比如家庭住址、電話、身份證號、姓名等重要資訊。而洩露的原因除了女大學生平時對個人資訊的保護不夠之外,還有中國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不夠健全,很多組織和個人很容易就能得到公民的個人資訊。且個人資訊被不法分子利用後相關的懲罰法律不完善,國家對個人資訊洩露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夠,這就使個人資訊頻頻被不法分子利用,因而造成很多悲劇。

    三、提高女大學生自身合法權益保護能力的建議:透過以上女大學生自我權益保護方面的現狀、問題及原因的分析,我們提出了“PS”模式,力圖改變以往研究中泛理論、輕實踐的弊端,為解決女大學生權益受到侵害問題提供理論指導和現實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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