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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鄉老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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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880808
應當賠,但是現實是不賠的,我覺得先賠償傷方,然後向肇事方追債更合理,因為那樣不會造成傷方白挨撞的局面,但是現實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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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開啟車窗看景色
交通肇事逃逸,致受害人死亡,肇事者承保的保險公司只負責交強險理賠,最高限額為12.2萬元。但肇事逃逸不會獲得這個數字,最多不超過11萬元。但保險公司規定,交強險理賠部分只是墊付,事後還是要對肇事者進行追償的。
保險公司對機動肇事逃逸的,商業險部分是一分錢都不賠的。因為保險公司認為,保險人以肇事逃逸為由免除自己的賠償責任,違反《保險法》的規定,購買的三者險、車損險均屬於無效條款(免責條款)。
保險公司不賠償商業險是對的,賠償了就等於變相鼓勵肇事逃逸者,這是與法律背道而馳的,法律是不允許的。所以說,駕駛員在交通肇事後致人死亡的,只要盡到了積極搶救義務,就會減輕責任,那麼在賠償上,保險公司是拿大頭的,肇事者拿小頭,如果保額多,自己可以甚至不拿。另外,肇事後交警在責任認定上你不一定是全責,也許是主要責任,也許是同等責任,甚至是次要責任,但你這一逃跑,就是全責,該不該!
所以,做為機動車駕駛員來講,能做到安全駕駛,出了事能規避責任,做好這三個方面非常重要。一是遵章守法,謹慎駕駛,做到積極預防別出事 ; 二是上足必要的保險,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溼鞋的道理,僥倖心理要不得。不買保險的也大有人在,這些人都是經驗豐富,遵紀守法的老司機,年輕司機和他們比不了; 三是一旦發生人員肇事,讓交警認定責任,別逃逸,如此發達的現代科技水平,你能逃得了嗎?積極面對,妥善解決,方為上策,逃逸的人就是個大傻子,蠢貨一個!
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確認因肇事人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無論對方是否存在過錯,該肇事者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對於此類情況,保險公司只在交強險範圍內進行賠償,而其他的商業險(比如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一般是不予賠償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及車損險的保險條款中都有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是屬於免賠責任,保險公司可不予賠付。但是保險公司如果不能舉證證明關於該免責條款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向投保人作出了告知說明,該免責條款無效。在免責條款無效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是要賠償的。但這樣的個案極少。
交通肇事逃逸是犯罪行為,交通肇事逃逸緻被害人死亡的是重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機動車駕駛員因違反交通規則、或疏忽大意、或因天氣原因、對方違法行為、機動車故障、自然災害等等各種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後,切勿恐慌,要冷靜面對,保護好現場,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首推救人為先,然後撥打122交警電話,並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勢必會給被害人、雙方的家庭以及自己帶來極其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