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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萍安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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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通小哥
答:法律服務公司開辦條件如下:
(一)有符合司法部《律師事務所名稱管理辦法》規定的名稱;
(二)有固定的適合律師執業的辦公場所;
(三)有10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產;
(四)有律師事務所章程和書面合夥(合作)協議;
(五)有3名以上的發起人,為執業律師。
【法律依據】
《律師事務所名稱管理辦法》第5條,律師事務所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
民族自治地方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
律師事務所的成立需要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五條 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有三名以上合夥人,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
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按照合夥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依法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設立人還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設立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